<信徒要有受苦的心志>
讀經「彼前4: 1-6」「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在彼得前書第四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彼得仍以基督肉身的受苦勸勉信徒,為要效法基督受苦,就要有受苦的心志,他說:「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這裡告訴我們,基督既在「肉身」受過苦,可見祂所受的苦與我們相同,是肉身的苦,所以祂能體恤我們(來2:18)。信徒就要有受苦的心志,就是要在神面前有預備好受苦的心,是存心揀選走這條受苦的路。信徒若不具備這種受苦的心志,他的事奉是不會有任何果效的。為什麼有人在事奉的路上未走幾步又退回去了呢?根本的原因是因為他裡面沒有具備受苦的心志,在困難面前退縮了,在試煉面前倒下了。你若真正有受苦的心志,再大的困難,再大的試煉,你一定會勝過,你一定會勇往直前,向著主的標桿直跑。然而信徒有受苦的心志,不一定就會受苦,主安排不安排我們受苦,那是主的事,而我們總要為了事奉神,都要有受苦的心志。今天可能我們是在比較自由比較舒適的環境的基督徒,我們不太容易為主受什麼苦,但是我們要有受苦的心志。神所揀選的,神所關注的就是有受苦的心志的人,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真心實意地與神同工。信徒還要把受苦的心志當作「兵器」,「兵器」是作戰的武器,與誰作戰?就是與罪惡作戰,就是與黑暗作戰,就是與一切不蒙神悅納的思想、言行作戰,作戰就要受苦的心志。作為基督徒,當你有為主受苦的心志,你就不會在意世上的苦難了,你就不會在意逼迫了,你就不會在意毀謗了。彼得又說:「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這並不是說受苦有除罪的功效,乃是說甘願在肉身受苦的結果,就使我們與罪停止了交往,使罪的誘惑力量停止作用、在我們身上被禁阻,不能繼續下去。我們若在肉身方面為著對付罪而受過痛苦,就必更願意停止與罪來往,並且離罪、恨罪。
接著彼得說:「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這裡「人的情慾」,就是指人各種邪情惡欲的罪。而信徒不能遵從神旨意的原因,就是是因為受肉體與情慾的支配。但受苦的心志,可以使我們能勝過這些慾望,不受他們的左右而能遵從神的旨意。因此受苦的心志,是我們能遵行神的旨意不順從自己情慾的因素。所以今天我們若存這樣受苦的心志,就能「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了。「餘下的光陰」就是,不論我們在世的年日還有多久,都是「餘下的光陰」。而受苦的心志,會使我們對於今世的一切,不存永久的盼望,而寄望於永世。因此我們今天不但要在在世餘下的光陰中,遵從神的旨意,不從自己的情慾,還要有為主至死忠心的受苦心志,並要將受苦的心志作為兵器,這樣我們就能用這武器來對付「人的情慾」,使我們與罪斷絕!
然後彼得說到信徒往日的情形:「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欲、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信徒在未信主之前不但沒有吃苦的心志,反倒像外邦人,好行邪淫和各種罪惡的事,就如「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欲、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這裡所提的幾種罪可分為二類:一類屬於放縱私慾的,另一類關乎拜偶像的。但是外邦人的拜偶像,與「邪淫」的罪很有關聯,因許多拜偶像的罪是同時放縱肉慾的,所以聖經常將拜偶像的罪與姦淫的罪相提並論。這「時候已經夠了」,意思是信徒過去所犯的罪夠多了,因此該停了。而現今:「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信徒因已悔改信主,生命經歷重大轉變,就不再與以往的朋友同流合污,不與人同奔「放蕩無度的路」。但這種不與罪惡為伍的聖別生活,就會被人以為奇怪,而加以惡言毀謗。所以信徒要預備接受任何從外邦人來的毀謗和逼迫,成熟的信徒就應當幫助初信的信徒面對此種壓力,鼓勵他們堅守對基督的信心。
但對這些毀謗和逼害信徒的人,彼得說:「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賬」。這表明在這位公義的主面前,對於這些惡待祂兒女的人,必會給予他們報應。這些話對於被毀謗的信徒是一種安慰,因為在今世信徒雖或會有受冤屈的苦楚,但在神面前,必然會獲得公義的判斷(羅12:19-20)。「審判活人死人的主」,就是審判一切人的主。在末世的審判時,不但活人要受審,死人也要受審,所有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向神交賬。最後彼得說:「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這裡所說的「死人」,就是那些活著的時候,曾有福音傳給他們,當彼得寫本書信時已經死了的人。「肉體按著人受審判」,就是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來9:27)的情形死去,但因他們已經信了福音,在靈性上就靠神活著。為此,願我們都要真正的悔改信耶穌,並要有為主受苦的心志,要遵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這樣將來我們不但可以坦然面對審判死人活人的主,我們也必會獲得主公義的判斷!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