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
讀經「彼前2: 18-20」「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在彼得前書第二章的這節經文中,使徒彼得在勸告信徒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及在上的君王后,在此他就吩咐信徒:「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這裡的「僕人」是指家奴,當時的社會允許奴隸制度存在,所以有些家僕也是買來的。在早期教會中有很多信徒是奴僕,這些奴僕服侍的主人大多數都不是好主人,甚至有些是乖僻不講道理的,這些奴僕在他們主人手下受了許多不合理的苦,他們被不義地對待。而這些本來是奴隸的信徒,認為自己信主后已經得了自由,就不願意再順服肉身的主人。所以彼得在此勸告他們:「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凡事」是指僕人職責範圍內一切的事。「要存敬畏的心」指存著敬畏神、怕得罪神的心。這種敬畏神的存心,能使作僕人的信徒,「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也就是說,不論遇到怎樣的主人,都會照自己應盡的本分盡忠,去「順服主人」。然而在世上「那善良溫和」的主人實在稀少,「乖僻」的卻很多。若主人是乖僻兇惡,性情暴躁的,那麼他必定會對家奴造成傷害,或任性獨斷,或言語行為傷人等等,面對這樣的主人,信徒當順服嗎?彼得指出:對主人,不但那些「善良溫和」的要順服,就是那些「乖僻」的也要存敬畏的心順服。
今天的社會是沒有奴隸的,但使徒的勸告也可應用在我們工作的雇傭關係上,作職工的,老闆或領導是他的主人等等。遇見善良溫和的主人,人都能順從,可是遇見乖僻兇惡的主人,當怎麼辦呢?許多人遇見乖僻的老闆,就換一個工作。如果存這樣消極的態度,就不會有敬畏神的心,自然不可能對上司有什麼影響力。因此彼得的勸告不僅是對當時作奴僕的信徒,也是對今日做僱員的信徒,在工作崗位上不但要順服善良溫和的領導,就是那些乖僻的也要順服。然而今天我們生活的這個時代,反權威的思潮影響極大,所以很多時候談到順服時,包括基督徒也都會這樣說,我的上司是這樣乖僻的人,我怎麼能夠順服他?但聖經在這裡告訴我們說,那乖僻的,也要順服,那些不講理的、那些凶暴的人也要順服。而我們順服不是因為他值不值得順服,我們順服是因為這是主對我們的命令,另外神也透過我們的順服叫那些乖僻的主人或者那些不認識神的人,他們因看見基督徒的好行為,而能悔改歸向神。因此每一個基督徒都要存敬畏神的心順服主人,在職場上要做一個順服的基督徒,好叫我們的上司、我們的老闆,因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在天上的父神。而「存敬畏的心」,是基督徒順服「主人」的原則,也就是說,基督徒不可順服主人那些不義或犯罪的要求。就如主人要你設法偷稅漏稅,你就要恭敬地對主人說:「我不能這樣做,因為我是基督徒。」這就是基督徒與其他人不同的地方。約瑟就是一個例子,因為他有敬畏之心,所以對主人之妻的無理要求,就堅決拒絕,絕不順服。
接著彼得說:「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這是告訴我們,信徒行事為人最重要的原則就是,要「叫良心對得住神」,即在神面前良心無虧。這樣就能「忍受冤屈的苦楚」。這裡「冤屈的苦楚」是指,作僕人的信徒受到乖僻主人的苦待。因在僕人的生活中,他們是完全沒有保護的,主人可以任意對待他們。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就會有「冤屈的苦楚」。但為了要「叫良心對得住神」,他們必須「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是神所悅納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這裡指出信徒「因犯罪受責打」、受苦,是罪有應得,即使「能忍耐」,也沒有什麼可以誇口的。而「因行善受苦」,就蒙神的喜悅。今天我們在職場上,我們的上司或老闆也會以不合理的態度對待我們。若我們能在這方面叫良心對得起神而能忍受,必蒙神所悅納。在歷世歷代中,信徒因行善而受苦,因遵行神的命令,因基督的名而受苦的事並不少見,但他們都「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如果信徒雖然是因行善受苦,卻大發雷霆,或是馬上想如何為自己主持公道,訴求訴說,串連,伸冤,起訴,鬥爭,報復等,這在神看來,並不是可喜愛的,因為他雖說是為行善受苦,卻沒有忍耐。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因行善而受苦,而且要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我們還要知道,信徒行事為人的原則就是,要「叫良心對得住神」,即在神面前良心無虧。我們也要存敬畏神的心順服我們的上司、我們的老闆,使他們因我們的好行為能夠認識耶穌基督,並且來相信,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便將榮耀歸給在天上的父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