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4: 11-17」「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在雅各書第四章的這段經文中,雅各在論述了人與神的關係后,他就在此轉向論述人與人的關係,而一個順服神、親近神、在主面前自卑的人,就不會「彼此批評」。所以他說:「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這裡的「批評」,是指毀謗、惡言中傷,所以「不可彼此批評」,就是對人不可作惡意的毀謗(彼前2:1)傷害人。但若為著保護信徒而揭發對方的惡行,另當別論(提后2:17-18)。「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論斷」,是判斷或定罪的意思。「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這是因為批評、論斷弟兄,是將自己置於律法之上,取代律法的地位去斷定是非,也就是無視於律法的存在,形同批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意思是那毀謗弟兄論斷弟兄的人,是在毀謗律法和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的人,而是審判官了。一個真正在主面前自卑的基督徒,他在人面前必定也是一個謙卑的人,不敢隨意批評、論斷別人。「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只有一位」,指神自己,惟有神才是律法的設立者和審判者。「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救人」,意指判人無罪。「滅人」,意指判定其死刑,這表明神對人有最高的權柄和能力,唯有這樣的神,能夠判斷人。「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這是說出論斷人的主要原因,就是由於「不自量」,不自問一下自己是誰,若我們能常常這樣自問,就不敢論斷人了。「論斷別人」,我們可能以為並不是一件什麼大不了的罪,但在神看來,由於會傷害到被論斷的人,所以是一種「滅人」的行為,這是一件非常嚴重、惟獨神能作的事。
「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作買賣得利』」。「嗐!你們有話說」,意指你們這些說如下的話的人,應當注意。「今天明天我們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作買賣得利」,在這些話中讓我們看見,屬肉體的信徒,常常有許多肉體的打算和周全的計劃,而這些打算完全以自己為中心。「我們」,就是列出計劃的人,卻將神排除在外。「往某城裡去」,意指訂定地方、場所。「今天、明天…在那裡住一年」,意指訂定時間、期限。「作買賣」,意指訂定工作事項。「得利」,意指訂定目標。基督徒的生活和工作,固然需要有周詳慎密的計劃,但最要緊的是必須仰望神的帶領。可是許多基督徒雖然相信有神,但在他們的生活領域和行事作風裡,卻好像無神論者一樣,以為生命和際遇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所以不需要神的參與。「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明天如何」,意指明天將會發生什麼事,情況將會如何,「你們還不知道」,意指人無法預知將來,包括無法預知明天如何,無法預知自己的生命明天將如何。「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意指生命的脆弱,明天你們可能就不再生存在世界上了,因為「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雲霧」,出現的時間並不會很長,有時太陽出來了,雲霧就散去了。因此這裡將生命比作雲霧,表明生命是短暫的。「出現少時就不見了」,形容生命極其短暫。人的前途無定、生命無常,所以我們必須完全倚靠神。
「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你們只當說」,意指這才是我們應當採取的態度。「主若願意」,意思是主若願意使我仍舊活著,主若願意叫我作這或作那。「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可以活著」,意指生死的決定權乃在於主。「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意指作或不作,以及作什麼事,決定權不在我自己的手中,乃在主的手中。因此基督徒應當以主的旨意為先決條件,來看待自己的生命,並處理他所有的事務,以及今生一切的計劃和期望,應與主的旨意配合。「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張狂誇口」,意指以自己沒有把握的事當作誇耀、吹噓的話。「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是惡的」,因為心目中只有自己,沒有神。當人自信滿滿地計劃自己的將來的時候,那種張狂的態度就是罪,實質是用人自己取代神。「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這裡的「行善」,是指遵照主的旨意行一切良善的事。「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行善乃是人在神面前作人的本分,所以人若知道行善,而不去行,就是在神面前不盡作人的本分,所以就是罪,就是在神面前有了虧欠,有了罪行。為此,願我們都要記住這一重要的信息:「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的,這就是罪了。」還要牢記神是我們生命的主,並要全心謙卑倚靠祂,這樣神必帶領我們進入最美、最好的人生!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