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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須與行為并行>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5-17 22:3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信心須與行為并行>
讀經「雅2: 21-26」「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并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在雅各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雅各為了說明什麼是基督徒的信心須與行為并行,他就舉了亞伯拉罕和喇合這兩個人的實例。他首先說:「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亞伯拉罕被後世基督徒尊稱為「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獻以撒是在亞伯拉罕因信稱義之後約三十年。創世紀22:1說:「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這說明了神要亞伯拉罕獻以撒的目的,不是要他憑著獻以撒稱義,而是要「試驗」他那已稱義的信心。希伯來書11:17也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因亞伯拉罕有信心,所以當神試驗他,叫他把獨生兒子以撒獻上時,他因相信神,就坦然無懼地順服祂。亞伯拉罕就用他的行為證明了他的信心,所以雅各說亞伯拉罕「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當亞伯拉罕把他的獨生子以撒獻到壇上的時候,他的這個因信而有的行為,被神看為是有果效的信心,所以他的這種由信心帶出的行為,就是「因行為稱義」。因信心和行為在亞伯拉罕身上得到完美的結合,所以雅各說:「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并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意思就是人的信心須和人的行為并行,而且信心必須借表現出其行為,才得「得完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裡的意思就是,亞伯拉罕在獻以撒的事上,完全證實了神因他的信就算他為義,因他所有的是真正的信心,是有行為的信心。這就解釋了「因行為稱義」的意義。「又得稱為神的朋友」,有行為的信心,不但使亞伯拉罕被神稱義,且使他成為神的「朋友」,使他在神前的地位提高,與神的關係繼續進深。「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各在這裡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和保羅說的「人稱義是因著信,」(羅3:28)並不彼此衝突,因為保羅強調的是,人得救必須憑信心、靠恩典,雅各則強調,一個人信主后,應該用好行來證明自己是真正得救了的人。「不是單因著信」,說明我們的信心必須是真實的,且由好的行為來證明,所以信心不是由行為來決定,而是由行為來顯明,

接著雅各說到喇合的實例:「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妓女喇合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佔領耶利哥城過程中的一位重要人物。那時約書亞差遣兩個探子進入耶利哥城,刺探情報,當他們被追捕的時候,喇合將他們隱藏起來。因為喇合曾經聽聞以色列的神的作為,她就對那兩個探子說:「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們面前心都消化了…我們一聽見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你們的緣故,並無一人有膽氣。耶和華你們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現在我既是恩待你們,求你們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書2:9-12)當時迦南的各國都已經聽說過耶和華神所行的事,但是他們恐懼戰兢。喇合也聽過,但她相信了,而且她將自己的信心付諸實踐,她將自己的生命交在神的手中,相信神會拯救她,神的確拯救了她。當以色列人攻打耶利哥的時候,只有喇合的房子沒有倒塌,她和她的一家都得救了。喇合因著她的信心和行動,救了她父親的全家,後來喇合又嫁給了據信是兩個探子之一的撒門,成為大衛王的祖先,因而也榮登彌賽亞的家譜。從妓女喇合的例子中可知,她的行為也是來自於對耶和華神的信心。喇合因信接待以色列的探子,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惜背叛自己的民族與信仰,她的信心是有行為的信心,也是能讓她和一家人得救的信心,因此她的信心是真實的。雅各用兩個舊約的例子就是要說明什麼是真實的信心。

而雅各說列舉的亞伯拉罕和喇合這兩個例子:一個是猶太人,一個是外邦人;一個是敬虔的人,一個是犯罪的人;一個是神的朋友,一個是神的敵人。然而因著他們各自的信心和由信心轉化而來順服的行動,他們都蒙受神的悅納,被神稱為義人。而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雅各是講「靠行為得救」,這裡有三處提到人因行為稱義:「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這好像與羅馬書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的教導有衝突。然而仔細查看雅各書的這段經文,就可看到有一個中心思想,就是雅各重覆提醒的:「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這就是此段經文的主題。因此雅各最後所作的結論是:「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人之所以成為活人,是因為他裡面有靈魂,沒有靈魂的身體是死的,同樣沒有行為的信心也是死的,這是聖經給我們的提醒。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讓神的話語進入到我們生命裡邊,常常地默想,基督徒的信心須與行為并行,並要謹記:「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8-10)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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