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2: 14-26」「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在雅各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雅各闡明了信心與行為的關係,即真信心就會有行為,行為體現出真信心。雅各首先提出二個反問:「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這裡的「有人」,是指自認為是基督徒的人。「說自己有信心」,即自認為自己是有信心的人。「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沒有行為」,指沒有與信心相稱的行為。「有什麼益處呢?」答案肯定是「沒有益處」。「這信心能救他嗎?」「這信心」指不能產生行為的假信心,是死的信心,所以答案是一定不能救,這是很嚴肅的問題。這種人自以為有信心,但這不是真信心,真信心是必有行為的信心。聖經說:「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但你稱義之後,得救之後,不可能沒有任何好行為出來。因為真正使人稱義、得救的信心是神所賜的(弗2:8),是「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加5:6),就必定會產生順服神旨意的「行為」。如果你這個信心帶不出好的行為,它一定是假的信心。然後雅各給出一個實例:「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弟兄或是姐妹」,指在身邊常有接觸來往的主內信徒。「赤身露體」,形容衣不蔽體,不夠禦寒,並非真正完全裸身。「又缺了日用的飲食」,指連基本三餐所需都成了問題。「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你們中間」,是指在教會裡面。「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若只說空洞的祝福,即使這祝福確實是出於真心,而且信心十足,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不但對他人無益,因為不能提供他人身體所需的,也不能給自己帶來益處,因為不能救自己。而真正的彼此相愛不是「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3:18)。因此雅各說:「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信徒的「行為」不是重生得救的根據,而是印證我們的「信心」,是「信心」結出的果子。結不出「行為」果子的「信心」是「死的」,並沒有得救的功效。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借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必有人說」,這是假設有一個和自己不同意見的人,說出其看法。「你有信心,我有行為」,這裡是將信心和行為分割,「你」強調有信心,「我」強調有行為,各有所長,故信心並不需要行為,行為也不需要信心。「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這是你不能辦到的,因為信心是肉眼看不見的。叫別人知道你有信心的唯一方法,就是在生命中表現的好行為。「我便借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這裡表明人可以借著他的「行為」,把信心給人看,因為真信心必會有好行為,這是不可分割的。於是雅各又給出一個例子:「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你信神只有一位」,就是相信獨一的真神,「你信的不錯」,這是正確的。「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鬼魔」,指撒但手下的邪靈和污鬼。「鬼魔也信」,指鬼魔也相信宇宙中只有一位真神,牠們甚至比十二門徒更認識基督(可1:24),但牠們並不順服神的權柄(太8:29)。「卻是戰驚」,指對神畏懼,因為知道神的權能,也知道神將會對牠們施行審判,但牠們仍舊不順服神。所以若人對神的信心只有頭腦上的認知,它與「鬼魔的信」並沒有兩樣。真正的信心,不單是「信神只有一位」,我們還須對神有順服的行為。因此真實的信心是有行為的信心,真實的信心必然有榮神益人的好行為。不然,信心若沒有行為,那就是死的信心,是鬼魔的信心,也是滅亡的信心。因此雅各說:「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虛浮的人哪」,就是指認為「信心」可以不必帶出「行為」的人。「你願意知道」,意指你真的不想知道嗎?「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宣稱自己有信心,卻顯不出信心行為的人,他們的「信心是死的」。
接著雅各就用兩個舊約的例子說明什麼是真實的信心:「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我們的祖宗」,即指猶太人的祖宗,猶太人以身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為榮(太3:9)。亞伯拉罕在以撒出生之前,就已經「因信稱義」(羅4:11),「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而亞伯拉罕後來「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的「因行為稱義」,是用「行為」印證他的信心。亞伯拉罕既是真信心,而真信心又必定有行為。「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并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可見」,解明以上所引的例子,為要證明信心與行為的「并行」和「成全」。「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并行」,意指信心與行為必須相依「並存」,「并行」意指相輔相成。「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是指信心必須借表現出其行為,才得算為完全。真正的信心必定會結出好行為的果子,而好行為的果子必須是出自真正的信心,信心與行為不但是分不開的,而且是并行的。如果你有真信心,也一定會有好行為,如果你這個信心帶不出好的行為,它一定是假的信心。「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下面的話引自創世記25:6,「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意指亞伯拉罕在獻以撒的事上,完全證實了神因他的信就算他為義,這也解釋了「因行為稱義」的意義,就是指他獻以撒的行為實在是「應驗」了,神因他的信稱他為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有行為的信心,不但使他被神稱義,且使他成為神的「朋友」,即亞伯拉罕與神關係親密。而被稱為「神的朋友」,這是人能得著的最高榮譽。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人稱義是因著行為」,就是因信心而產生的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就是沒有行為的信心。而這裡「人稱義是因著行為」,和保羅說的「人稱義是因著信,不是因著行為」(羅3:28)並不衝突,因為保羅所強調的是蒙恩得救的稱義,是地位上的稱義,雅各所強調的則是得勝的稱義,是經歷上的稱義。保羅強調得救是因著信,不是出於行為,但也說救恩的目的乃是「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8-10),可見他也認為信徒得救以後必須有好行為。「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妓女喇合接待使者」,指耶利哥城的妓女喇合,隱藏以色列兩個探子的事(書2:1-4)。「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指她用繩子將二人從城牆上縋下去,且指示他們往山上隱藏三天後才走的事(書2:15-16)。 「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是指她善待以色列探子的行為乃出於信心(來11:31),故蒙神稱義。亞伯拉罕和和喇合,都因他們各自的信心和由信心而來的行動,都蒙受神的悅納,被神稱為義人。因此雅各最後說:「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指靈魂一旦離開了身體便是死人一個,身體就變成了屍體。「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指不能顯出行為的信心也是死的信心。因此真「信心」必然有「行為」,正如活人裡面必然有「靈魂」一樣。但願我們今天都要有真實的信心,這樣我們必然有榮神益人的好行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