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誰能寄居神的帳幕?>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5-6 19:3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誰能寄居神的帳幕?>
讀經「詩15: 1-5」「(大衛的詩。)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詩篇第十五篇是大衛的詩,是大衛將約櫃從俄別以東的家中抬至大衛的城裡時所寫的。首先大衛問神:「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
「帳幕」和「聖山」都代表與神同在的地方。當時大衛還沒有建立聖殿,而是在大衛城搭建了一個「帳幕」用來安放約櫃 (撒下6:16-17),大衛城所在的錫安山也被稱為「聖山」(2:6)。這「寄居」,表示大衛把自己比作一位旅行者,來到神的帳幕,希望借宿於此,在這裡享受與神的交通,並享受神的保護與供應。這兩個問句雖異,所表達的意思相同,就是想要知道怎樣的人才配「寄居」在神的帳幕,「住」在神的聖山。大衛這樣提問表明他渴慕寄居在神的聖殿,渴慕住在神的聖山,倘若他對神的帳幕毫無興趣,也就無須提出這樣的問題了。大衛在多首詩歌中表達了這種情感,他說:「耶和華啊,我喜愛你所住的殿和你顯榮耀的居所。」(詩26:8)「你所揀選、使他親近你,住在你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我們必因你居所、你聖殿的美福知足了。」(詩65:4)「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里求問。」(詩27:24)「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詩23:6)不僅大衛如此,一切真正的猶太人,都對帳幕及聖殿有一種特殊的感情,比如可拉後裔中就有人寫詩道:「在你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寧可在我上帝殿中看門,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里。」(詩84:10)對於今天的信徒,我們是否對神的教會,有大衛及猶太人那樣真誠的愛慕及真摯的感情呢?而當時對於進入帳幕的條件,在猶太人的傳統中有著許多的教導,對於這些,大衛一定知道,但他還是要發問,原因是他看重神的心意,過於看重宗教的儀式。大衛不願意使自己對神的崇拜淪為程式化的做作,因為他到神的面前來,不是為履行宗教儀式,而是為真誠地敬拜神。所以他要認真地向神詢問:「誰能寄居你的帳幕?」他其實是在問:「我可以進去嗎?」耶穌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4:23)因此我們也當常常思考,怎樣的敬拜才是真正的敬拜,才是神所喜悅的敬拜。

大衛的問題是向神提出的,但他並沒有等待神的回答,而是自己回答了所提的問題。因為當他提出問題時,他就回到神的旨意中,所以他感受到,這樣的問題其實並不需神親自回答,因為神早已把這些問題的答案啟示在聖經之中,也放入到人們心裡,只因世人愚鈍,不能明了神的旨意。於是大衛寫道:「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從此段回答中可以看到,所提到的都與人的品格有關,沒有一個與崇拜的禮儀有關,這是很重要。在講到神子民當具備的品格時,大衛寫下了十項。神子民的第一樣品格就是「行為正直」,因為神是正直的,所以祂喜悅正直的人。「祂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84:11)主耶穌曾指著拿但業說:「看哪!這是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是沒有詭詐的。」(約1:47)真以色列人心裡是沒有詭詐的,真基督徒心裡也是沒有詭詐的。又因為神是公義的,祂盼望自己的子民都「作事公義」。大衛在一篇詩歌中寫道:「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正直人必得見他的面。」(詩11:7)這裡告訴我們,毫無公義的人自然無法來到神的面前。所以神向世人所要的就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6:8)。新約約翰壹書2:29說:「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生的」。在講了行為之後,大衛又講到神子民的言語,他必須是一個「心裡說實話」的人,這裡指出「心」與「口」的關係,一個人心裡想的與口裡說的常常會有很大的距離,以致成為口是心非、心口不一之人。但作為神的子民必須從內心出發,說出實話。我們的神憎惡口是心非之徒,他曾嚴厲地指責口是心非的猶太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賽29:13)

還有就是「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伙毀謗鄰里。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以舌頭讒謗人」,是人最容易犯的罪,造謠生事、惡語中傷,常常會給他人造成極大的傷害。不能管好舌頭的人,很難得到神的喜悅。「不惡待朋友」,朋友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箴言17:17說:「朋友乃時常親愛…」。這裡說到朋友關係的價值和意義。為了保持朋友之間「時常親愛」,雙方就都要做到「不惡待朋友」。「不隨伙毀謗鄰里」,這裡所說的不僅是「毀謗」,更是「隨伙毀謗」,這種毀謗是盲目的,可能跟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隨伙,因此比一般意義上的毀謗更為可惡,這是直接傷害受毀謗的人,間接傷害受毀謗的人的神,所以要小心。「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匪類」指一切行為卑劣、心靈黑暗之人,與「敬畏耶和華的人」同時在於世界,作為神的子民,應當有鮮明的是非立場:對於「匪類」要「藐視」,對於「敬畏耶和華的人」,要「尊重」。「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這是強調神子民應有的誠信,若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我們不要隨便答應什麼,若已答應,則應照所說的行,以保信實,這是神子民的重要品行。「不放債取利」,就是不可利用窮人的缺乏而牟取暴利。「受賄賂以害無辜」,賄賂是人帶著目的送你東西,而你在受了別人的賄賂后,就不能明辨是非,就會為給你好處的人去害無辜。大衛在認真地回答了自己提出的問題之後,突然信心倍增,所以在詩歌的結尾寫道:「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這表達了大衛對神之公義與信實的信念,同時也表達了他對遵行神旨意之人必然蒙福的信念。為此,願我們都要去「行這些事」,這樣我們必蒙神賜福,就能與神同住,並且也能得著神給我們的應許:「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阿們!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3 06:36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