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違背天上的警誡>
讀經「12: 25-29」「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誡我們的呢?……」。在希伯來書第十二章的這段經文中,作者在講了西奈山和錫安山的對比之後,就警告信徒不可違背那從天上警誡我們的,他說「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誡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誡我們的呢?」這是警告信徒,既然神在新約下不再像在舊約時,是「在地上」借著摩西警誡以色列人,乃是「從天上」借祂兒子警告我們。這樣我們就「要謹慎」,因為那些棄絕從地上警誡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誡我們的呢?所以今天我們若聽見所傳講警誡我們的話而不接受,就是違背那從天上警誡我們的,這樣的罪就無可逃避。這裡「那向你們說話的」,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都是指著那位借著祂兒子和聖靈向我們說話的神。所以我們也像那些希伯來信徒一樣,雖然不是親自聽見主在肉身中所講的話,但這救恩既已由主親自傳開,現在又親自借住在祂僕人心中的聖靈向人傳講,我們就不要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當時祂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祂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當時」指神降臨西乃山頒布律法之時。「祂的聲音震動了地」,就是震動了西乃山,出埃及記19:18說:「遍山大大的震動」。這裡「再一次…還要震動天」,指主再臨時的情形。主自己曾這樣預言:「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大能力、大榮耀,駕雲降臨」。(可13:25-26)「但如今祂應允說」,表示「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乃是祂的一個應許。雖然祂再來的威榮比降臨西乃山頒布律法的情形更大,但對於信徒卻完全不是可怕的降臨,乃是信徒所盼望等候的降臨,是實現祂對信徒所應許的。但對那些棄絕並違背祂福音的人,就應當知道,既然祂再次降臨時不但震動地還要震動天,則他們必更無法逃避祂的審判,而必被定罪!
「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被震動的」,是指這世界的國,「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就是都要被廢去。但「那不被震動的」,是指基督的國和屬基督之國的人。信徒是從世界的國遷到「愛子的國」的人(西1:13)。這「常存」指出,世界的國要被「挪去」的理由,因為基督的國要取代這世界的國直到永遠(啟11:15)。「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不能震動」,即不能移動,因為基督的國乃是永遠堅固,不能動搖的。這世界的國無論如何堅固,至終仍必受不起神的審判而滅沒,但基督的國乃是聖潔的,所以也是永不能動搖的。我們既然得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不可因任何屬這世界之國的事而搖動,或因任何今世的苦難而怨嘆,乃是應當「感恩」。我們不是要等到這世界的事或環境對我們都有利時才感恩,我們只因「得了不能震動的國」這一件事,就足以使我們在任何情形中都當感恩了。「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這是我們「感恩」的方法,感恩不是只表現於口中稱謝神,也要表現於整個事奉神的敬虔生活和心靈上。
最後希伯來書的作者在結束這一章時說:「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這意思就是說,「神是輕慢不得的」。創世記19: 24說:「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這就是對神是烈火很清楚的一個記載。神借著所多瑪、蛾摩拉被硫磺與火所滅告訴世人,祂的威嚴是很可怕的,人就要敬畏祂。將來神要用地獄的火來刑罰那些抵擋祂的人,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21: 8說: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可見這些人要永永遠遠被扔在地獄硫磺火湖中,永永遠遠與神隔絕,永永遠遠在神的烈火中受刑罰。所以我們切勿因為神無限的慈愛與寬容,而輕忽神的公義與威嚴,也不可存漠視的態度,對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話,因為神必定會對違背天上警誡的人,給予無情的刑罰。可是今天許多教會的講台只是講神的恩典,神的慈愛,神的憐憫,神的赦罪,神的寬恕,卻不講神的公義,神的聖潔,神的威嚴,神是烈火,神的審判。那麼我們是否存著敬畏神心領受,「神乃是烈火」這一真理?我們是否以敬畏神的心,真正認識「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但願我們都能認識:「我們的神乃是烈火」,認識神是威嚴的,是可畏的,並要敬畏神,遵行祂的旨意,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侍奉祂,直到見主面的日子!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