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11: 1-16」「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在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中,作者在上章的末尾既講明「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本章就開始闡明信心的意義和功效,並列舉舊約許多信心偉人,以勸勉信徒應當效法他們,在各種境遇和患難中,仍信賴神的應許堅定不移,所以《希伯來書》十一章通常被稱為信心的篇章。在這段經文中,作者首先說明信心的意義:「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所望之事」,就是將來的事,是神所應許而尚未得著的事。「未見之事」,是指肉眼看不見的事。「確據」指客觀的證據,正如肉眼給我們提供物質實體的證據。信所未見的盼望才是真信心,才是有根基,有「實底」的盼望。「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古人」在此指舊約時代的信心偉人。「這信」是指上面所論到的信。「在這信上」,意思是因著有這樣的信心。「得了美好的證據」,指古人因著信蒙神證實他們已經蒙悅納了。「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借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只有信心才能使我們真「知道諸世界是借神話造成的」。神創造世界既是只借著祂的話,可見這屬物質的世界,雖然是眼所能見的,但卻不是憑著可見之物而創造,乃是從不可見之神,憑祂那使無變有的大能而創造的。這樣看來,這些「顯然之物」不過幫助我們知道有一位不可見的神而已(羅1:20)。作者在說明了信心的意義和功效之後,接著就列舉了許多信心偉人的事迹:「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這裡說明神為何悅納亞伯所獻的祭,因為他是因著信而獻的,就是信神借著那流血之羊羔所預表的救主而獻。而該隱所獻的祭,是神所不喜悅的,因他不是出於信神的應許,不過出於天然的良心。「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這裡的見證指神對亞伯所獻「祭物」的見證,而亞伯「便得了稱義的見證」,是基於這裡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指借著聖經的記載,亞伯繼續對後人說話,見證出於信心的才能蒙神悅納,也見證信心可以超越死亡而得永生。
「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以諾因著信,被接去」,指他原先是在地上生活,直接被神接到天上去。「不至於見死」,意指沒有經過肉身的死亡。「神喜悅他的明證」,指「以諾與神同行」(創5:24),顯明他已得了神的喜悅,因為惟獨有信心的人才能蒙神喜悅。「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意指信乃是人得神喜悅的基本條件,若沒有信,人無論作什麼好事,都不能得神的喜悅。所以一個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這是最起碼的條件。但也要「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意思就是不但信有神,而且相信這位神乃是樂意施恩給「那尋求祂的人」。「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未見之事」,是指神將要用洪水毀滅全地的事(創6:13)。「動了敬畏的心」,指挪亞因蒙神指示,就懷著虔敬的心而「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是指因著挪亞對神的信心和敬畏、順服,就判定了「那世代」不信的罪。「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指挪亞的信心被神稱為「義」。「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亞伯拉罕是「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創12:1-3)。而神所要求亞伯拉罕的「遵命」,不是只相信神的應許,並且要實際「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所以亞伯拉罕的信,乃是遵命的信。「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亞伯拉罕當時,雖然還不清楚他所要到的迦南地是怎樣的地方,或怎樣去法,但他就朝著神的應許地這個方向走,把自己信託在信實的神手中。
「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應許之地」,指迦南地,是神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創12:7)。「作客」指暫時寄居。「異地」指此時應許之地還不屬於他。「居住帳棚」指游牧飄流的生活,需要不斷搬遷,不能定居安頓下來。「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指同樣都住在帳棚里,而不是指都一直住在同一個帳棚里。「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這「等候」,含有熱切地期待著等候的意思。「那座有根基的城」,指天上的耶路撒冷,就是那從天而降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啟21:2)。「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所經營」,指神親自計劃了每一部分。「所建造」,指神設計的實施。「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撒拉「過了生育的歲數」,指憑她自己不能再「生育」。「那應許她的」,因神曾應許撒拉要生一個兒子(創17:15~16),雖然她一開始有懷疑(創18:12),但後來改變了態度,「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所以從一個彷佛已死的人就生齣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一個彷佛已死的人」,表明亞伯拉罕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就生齣子孫」,表明仍有指望。「天上的星」,象徵亞伯拉罕屬天的子孫,就是信心的子孫信徒(加3:7)。「海邊的沙」,象徵亞伯拉罕屬地的子孫,就是肉身的子孫猶太人(太3:9)。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這些人」指亞伯拉罕、撒拉、以撒、雅各。「存著信心死」,意指他們的信心一直到死都沒有搖動。「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指他們死時仍未見應許的實現。「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是指他們雖然肉眼沒有看見神所應許的,但他們信心的眼睛,卻從遠處望見了,並且歡喜迎接他們信心的眼睛所望見的。「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就是承認自己在地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說這樣話」,指「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的話。「一個家鄉」,指那座有根基的城、天上「更美的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這「若」字,表示是一個假設,「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既然有機會可以回去而未回去,故此可以斷定他們並不想念「所離開的家鄉」。「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祂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羨慕」,指他們已確定了一個追求的目標,是他們所渴望的。「更美的家鄉」,是與所離開的家鄉作比較。「在天上的」,是解釋那更美家鄉並非屬地的家鄉。「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意指神不以作他們的神而感到恥辱。「因為祂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這是解釋神不以為恥的原因,因為神以行動來嘉許他們「羨慕」的心,為他們預備了這座更美的城,就是天上「更美的家鄉」。惟願我們今天都要效法這些信心偉人的榜樣,要用信心和盼望,等候那天上更美家鄉的實現!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