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10: 1-25」「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借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在希伯來書第十章的這段經文中,作者再重覆地申述律法對於贖罪工作之無效,他說:「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借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這「既是」顯明,「律法」並「不是本物的真像」,而是「將來美事的影兒」,所以不能讓「近前來的人」真正「得以完全」。「近前來的人」,指親近神的人。「得以完全」指與神的關係達到完全的地步,而得以親近和事奉神。「將來美事」,指新約時代已經實現的美事,就是基督所為我們成就的救恩。「每年常獻」,指不斷地重複的獻。「一樣的祭物」,指獻相同的物品。「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凈,就不再覺得有罪了」。「若不然」,意指在舊約律法之下所獻的祭若是完全的話,「豈不早已止住」,即沒有必要繼續作獻祭的事。「禮拜的人」,指獻祭的人,包括祭司和提供祭物的百姓。「良心既被潔凈」,指舊約獻祭的目的,是為在神面前得潔凈(利16:30),但舊約的潔凈,僅止於外表禮儀上的潔凈,其功效並不能達到獻祭之人的裡面,令其良心平安,而無罪的感覺。「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這些祭物」,指所有按著律法規條所獻的祭物。舊約贖罪日的獻祭只是暫時遮蓋罪,每一年的贖罪祭都證明前一年的贖罪祭並沒有永久除去罪和罪的後果,功用只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並且提醒人罪還沒有除去,還必須預備下一年的獻祭。「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舊約祭牲「公牛和山羊」的血只是基督寶血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所以並無「除罪」的實際功效,只有基督才是真正完全的祭物。「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禰不願意的;禰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本節部分照字面、部分照意思引自詩40:6。「基督到世上來」,指神的兒子降世為人。「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即是「祭物和禮物」是神不喜悅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是強調基督道成肉身的事實。「燔祭和贖罪祭是禰不喜歡的。」本節引自詩40:6。這些祭不是神最終的意願,只是預表基督要獻的祭。
「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禰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本節引自詩40:7。「那時」指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我說」指基督所作的宣告。「神啊,我來了」,意思是「我已經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基督道成肉身成就救贖,完全是根據父神的旨意、照著父神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經卷」,指摩西五經,也可以指舊約聖經,「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都是指著基督說的(路24:44)。「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禰不願意的,也是禰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代表舊約的祭物。「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再次強調舊約並不能使神心滿意足。「后又說:』我來了為要照禰的旨意行『;可見祂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在先的」指舊約的祭物,即祭牲。「在後的」指新約的祭物,即基督自己。「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這旨意」,就是神不喜歡按舊約方式祭祀的旨意。「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成聖」在此不是指生活經歷上的成聖,乃是地位上的成聖,亦即蒙神悅納的身份。「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祭司的「站著」與基督的「坐下」成對比,站著表示還有工作沒完成。祭司的「屢次」與基督的「一次」成對比,「屢次」表明舊約的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神的右邊」,表示權柄和尊貴。「坐下,表示祂的工作已經完成了。「從此,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從此」,指祂獻完了祭並且坐下之後。「等候」,意指不再需要作任何事,只要安靜地等待那一時刻來臨。「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指完全服在祂的腳下(1:13)。「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基督「一次獻祭」便永遠有效,「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得以成聖的人」,指分別為聖歸給神的信徒。「永遠完全」,指成全到永遠,永不失去所已經得著的成聖地位。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祂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聖靈在舊約時已經借先知的預言,為基督獻上自己所立之新約作了見證,證明祂的「獻祭」確已完成永遠除罪之功效。在此作者引述聖靈借耶利米的見證是:神的律法要寫在祂百姓的心裡,放在他們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因基督獻祂自己為祭,已經永遠解決了罪的問題,因此,神「不再記念」信靠基督之人的罪愆和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基督的獻祭除去了我們的罪,因此「就不再為罪獻祭了」,新約的時代開始了。大祭司基督所獻的祭是完全的贖罪祭,祂的獻祭使新約得以成全,因此,舊制度下不停地獻祭之事應該完全停止了。「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我們「因耶穌的血」,「罪過既已赦免」,所以「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這「至聖所」就是「聖所」,是神的所在之處,因天上並無「聖所」和「至聖所」的分隔(9:24)。「是借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的時候,「殿里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27:51),代表基督的身體為我們裂開,從此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可以借著祂進入至聖所親近神。「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神的家」就是教會(提前3:15),我們的大祭司基督以神兒子的身份「治理神的家」,祂是教會的元首,所以我們應當讓祂「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凈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是基督寶血獻祭的功效。「身體用清水洗凈了」,指信徒領受了「重生的洗」(約13:10),就像舊約祭司進入會幕事奉之前必須在洗濯盆那裡「用水洗身」(出40:11-12)。「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因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11:6)。「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當時有些猶太信徒面對逼迫,回到猶太教里去躲避眼前的難處。所以作者勸勉他們憑信心跟上神的「信實」,「堅守」指望,「不至動搖」,原因是「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所承認的指望」指神的「應許」,「信實」指凡神所應許的,祂必實現。「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又要彼此相顧」,就是顧念到別人的需要和重擔。「激發愛心,勉勵行善」,意指彼此相顧,就會產生激發愛心和善行的效果。「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因當時希伯來的信徒,有些受猶太教的壓迫而動搖了信心,停止教會聚會,卻要到猶太人的會堂聚會,所以作者勸勉他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如果偶然停止聚會,就會漸漸變成停止慣了的人。這句話對於現今的信徒,也同樣適用。「倒要彼此勸勉」,使那些偶然停止聚會的人不致繼續停止。「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那日子」,指基督再來,信徒向主交賬的日子。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遵主的話而行,都要重視聚會!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