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8: 1-13」「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的寶座右邊……。」在希伯來書第八章中,作者進一步講到基督是我們在天上真聖所供職的大祭司,並且證明新約比舊約更美。作者一開始就說:「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的寶座右邊」。這裡「第一要緊的」,就是指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祂是坐在神寶座右邊的大祭司。對信徒「第一要緊的」,是我們有基督這樣一位永遠的大祭司,而不是我們有怎樣好的教堂、道理。本節引自詩篇110:1。「在聖所,就是真帳幕里,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帳幕」指神吩咐摩西在曠野中支搭的會幕(出25:9),是事奉神的「聖所」,神在「帳幕」中與祂的百姓同住(出25:8)。「真帳幕」指天上屬靈的至聖所,基督在這「真帳幕里」,就是在天上的至聖所里。「作執事」,指祂盡大祭司的職任,拯救那些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並且替他們祈求(7:24-25)。「這帳幕」,指天上的真帳幕。「人所支的」,指地上摩西所立的會幕,它是天上真帳幕的影兒。「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這「禮物」指素祭,重在為著感恩得神的喜悅。「祭物」指贖罪祭,重在為我們贖罪,舊約大祭司的主要職任乃是獻祭。「為…設立的」,表明大祭司的工作是一班人所不能作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基督為大祭司,只須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有永遠的功效。「祂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主耶穌在地上按肉身屬猶大支派,並非亞倫的子孫,所以按著摩西律法「必不得為祭司」。但祂作大祭司的職任是在天上,而不是在地上。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供奉的事」,指地上的祭司照律法執行獻祭的事。「天上事」,指主耶穌作大祭司在天上真帳幕里作執事。摩西所造的「帳幕」乃是天上「真帳幕」的「形狀和影像」,是天上屬靈真像的象徵,但這個「形狀和影像」是嚴格按著神「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建造的,現在基督已經成就了救贖,進入了天上的「真帳幕」,就不需要地上的帳幕再作預表了。本節引自出埃及記25:40。「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耶穌所得的職任」,指祂所從事的工作。「更美」,指超越一切人間大祭司的工作。「正如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更美之約」,指新約,新約比舊約更美,是因為「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更美之應許」,指另立新約的應許。新約和舊約都是出於神的主動和恩典,一切條件都是神自己列出的,人不可更改,只能選擇接受或拒絕。「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后約了」。「前約」指舊約。「瑕疵」不是指舊約的內容有瑕疵(羅7:12),而是指舊約並不能供應軟弱的人守約的能力(羅7:14-15),因為天性悖逆的百姓無法恆心守約。「就無處尋求后約了」,指沒有必要再去尋求。「后約」指新約。
「所以主指責祂的百姓說(或譯: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所以主指著祂的百姓說」,這裡8-12節是引自耶利米書31:31-34,先知以西結也宣告了新約的內容(結11:17-20;36:24-28),神一再向祂的百姓宣告「新約」的內容,證明「更美之約」不是偶然出現的,而是神早就定意停止舊約,讓「更美之約」來成全神的心意。「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這「日子」,是指末后那要來的新約時代。「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當時神借耶利米寫下這一段預言的時候,神的選民分裂成以色列國和猶大國,故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合起來指整個選民。「另立新約」,因為舊約不完全,因此需要另立一個新約來取代。「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拉著他們祖宗的手」,意指他們祖宗的情況無知、幼稚、不成熟,需要人拉著手才能行動。「與他們所立的約」,舊約是神與以色列人的祖宗立的,就是出埃及那時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與神立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因為百姓違約在先,故神就不理他們,任憑他們。「這是主說的」,是指這是神啟示的話,絕對沒有先知自己的意思在裡面。「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主又說」,表示又引用另一段神的話(耶31:33)。「以色列家」,在此代表整個神的選民十二支派。「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舊約是神把律法放在人的外面,新約是神把律法放在人的裡面。舊約是神從外面牽引人,「拉著他們祖宗的手」,但天性悖逆神的人卻不甘心順服。新約是聖靈從裡面吸引人,在人的生命里做工,使人甘心樂意地走上神引導的路。「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就是神得著了人,人也得著了神、得著了神的生命,這是神創造人時的心意,祂最終要把人領回祂起初的心意里(啟21:3)。
「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裡「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意思就是不用像舊約那樣教導人說:「你該認識主」。因為在新約下的人,借著住在心裡的聖靈,不論是最大的或最小的信徒,都能借聖靈的幫助而認識主。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表明神的赦免是完全的,罪一旦蒙神赦免,就再也不能被用來控告神的百姓。
「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前約」,指舊約。「為舊」,表示已經完結了。「漸舊」,意指正在被新的所取代。「漸衰」,意指其功用和效力正在逐漸衰退中。「快歸無有」,意指因為無所作為,正接近消失中。既然立了「新約」,就意味著「前約為舊了」,因此當時面對逼迫的猶太信徒就不應該再回到律法之下。而今天神既在基督里與我們立了新約,願我們都要憑著信心持住這更美的新約!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