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離棄道理的人>
讀經「來6: 4-8」「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在希伯來書第六章的這段經文中,聖經作者在勸告信徒要:離開開端,進到完全后,在此就特別嚴重地警告那些已經蒙了光照而離棄道理的人,他們的結局將會極其可怕並且絕望。寫聖經的神仆,顯然擔心在那些受了許多屬靈栽培而仍為「嬰孩」的希伯來信徒當中,很可能也有些受了許多栽培,蒙了光照,聽過許多道,卻還沒有得救的人,所以特別插入這一段嚴重的警告,他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作者在這裡用「那些」和「他們」,顯明這裡所論及的人,是另外一班人。他們的情形,比上文所論在基督里仍吃奶的人更不如。受了許多栽培,仍只能吃奶的信徒,不過是停在「開端」上,而這些連開端也沒有的人,必定不是真信徒。然而他們也「已經蒙了光照」,「光照」就是指福音真理的光照,這並不表示蒙了光照的人,就是已經接受了福音之光的人,他們不過看見福音真理的亮光,得知基督是救主,已經知道什麼是罪,或有過一次知罪的經歷,但未必因所蒙的光照就得救了。主耶穌曾對猶太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當時的猶太人有的因所蒙的光照,就接受這光而得救,如希伯來書10:32所說的人。也有人蒙了光照,卻離棄道理,像這裡所說的人,顯然他們不是真信徒。
他們也「嘗過天恩的滋味」,這些人在教會中一再聽到關乎基督救恩真道的教訓,實在是嘗過天恩的滋味。但這樣的人,卻沒有接受耶穌作他們的主,主的生命沒有在他們裡頭,他們就沒有重生得救。他們「又於聖靈有分」,「有分」並不是有聖靈住在心裡,也不是受了聖靈的印記,像那真實信了福音的人所受的那樣(弗1:13-14),而是在聖靈某些方面的工作有分。這些人雖有分於聖靈的工作,但無分於聖靈的印記,聖靈的印記是得救的信徒所獨有的(林后1:22),所以這些人當然不是重生得救的人。他們也「嘗過神善道的滋味」,就是知道神的道之美好,但這等人未必接受神的道,正如許多人聽道覺得很好,很受感動,卻沒有悔改信福音,所以仍沒有得救。他們也曾「覺悟來世權能」,就是覺悟神永遠的權能。「來世權能」,也是表明和今世的權能不同,就是神對罪惡的刑罰和審判,以及神對今世與來世的一切統治權柄。而他們卻沒有因對神的權能領略了,就悔改信耶穌,這樣的人對神的心會變得更剛硬,因此作者說:「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這「離棄道理」,就是離棄真理,就是棄絕神,棄絕救恩。這樣的人「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也就是說,不能再有悔改得救的機會了。因為這種人的罪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主耶穌已復活升天,絕非任何人有能力再把衪釘在十字架上,羞辱衪了。而那些離棄真理,棄絕主的人,他們就如當年在各各他棄絕主,羞辱主的人一樣,等於是重釘主在十字架上了。這意思就是:他們既然蒙神這樣多的恩典,明白這樣多的真道,這樣接近得救的門,而仍「離棄真道」,這種離道不信的罪,就等於親手釘主在十字架上的罪一樣了。
接著作者說:「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這比喻是說明那些「離棄道理」的人,他們的結局將會何等痛苦和悲慘。在這比喻中,「吃過屢次下的雨水」,「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正是對那些「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的人,他們就好比吃過神所降的恩雨和陽光的田地,但卻不是「生長菜蔬」,而是長出「荊棘和蒺藜」。這種長不出菜蔬的田地,正如主耶穌在撒種的比喻(太13:18-23)里說的,是石頭地,或是荊棘地,雖然他們也聽過道,有的也曾歡喜領受過,但至終卻不能結實。在主的比喻里,這種不結實的田地不是指真信徒,真信徒是能結實的好土地。所以在這比喻中,講到一個極其嚴重的事實就是,離棄真道的人,「結局就是焚燒」,就是永火的刑罰,何等的悲慘!可是今天在信徒中,也同樣參雜著許多沒有重生得救的人。但願這樣的人,要快快覺醒接受這嚴歷的警告,若是再忽視這警告,離棄真道,就不能從新懊悔了,結局必將被廢棄和焚燒。若我們在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后,能悔改信耶穌,又堅守真道,我們的結局不是被丟棄焚燒,而是要從神得著永遠的福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