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瑣法第二次發言>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3-31 21:4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瑣法第二次發言>
讀經「伯21-22章」「拿瑪人瑣法回答說: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在約伯記第二十至二十一章中記載了,瑣法第二次發言,以及約伯的回答。因約伯在上一章以警告結束,瑣法很不滿約伯將神的懲罰轉到他們身上,因他認為只有約伯是有罪的,所以充滿忿怒的瑣法在第二次發言中,急躁而衝動的反擊。
約伯說三位朋友「十次羞辱我」(19:3),請求他們憐憫(19:21),但瑣法卻說約伯是在「羞辱」他。瑣法確實「心中急躁」,他的話並非冷靜的思考,而是條件反射的反駁。這三位朋友都對約伯回應自己的話最敏感,對話不是為了進入對方的感受,而是尋找對方的破綻,明明是出於血氣,卻要標榜「悟性」。「你豈不知亘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嗎?他的尊榮雖達到天上,頭雖頂到雲中,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素來見他的人要說:他在哪裡呢?他必飛去如夢,不再尋見,速被趕去,如夜間的異象。親眼見過他的,必不再見他;他的本處也再見不著他。」瑣法的話並沒有新意,仍然強調「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而瑣法描述惡人的話,與約伯說自己的話幾乎一樣,暗示約伯就是他自己所說的那個惡人。充滿忿怒的瑣法將受苦的約伯看似一個有罪的惡人,而惡人」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你豈不知亘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意思是這些都是人生常識、宇宙真理。「他的兒女要求窮人的恩;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卧在塵土中。他口內雖以惡為甘甜,藏在舌頭底下,愛戀不舍,含在口中;他的食物在肚裡卻要化為酸,在他裡面成為虺蛇的惡毒。他吞了財寶,還要吐出;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他必吸飲虺蛇的毒氣;蝮蛇的舌頭也必殺他。流奶與蜜之河,他不得再見。他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得享用(原文是吞下);不能照所得的財貨歡樂。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或譯:強取房屋不得再建造)。」瑣法又強調惡人所擁有的錢財是短暫而虛無的,指出約伯的錢財亦是不義的。 瑣法又形象地描述神為惡人所預備的懲罰:惡人在年輕力壯的時候便死去。邪惡雖有其樂趣,但是膚淺而短暫。惡人吞下的罪惡變苦,就像虺蛇的毒,必自食其果,得到報應。約伯的朋友不能提供任何證據去證明他是有罪的,因此瑣法只能指控他強搶土地和欺壓窮人,然而他也不能提供證據證明約伯曾經這樣做。由此也可知,瑣法對約伯是持有何種的情感。

「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所以他的福樂不能長久。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必到狹窄的地步;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他正要充滿肚腹的時候,神必將猛烈的忿怒降在他身上;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他要躲避鐵器;銅弓的箭要將他射透。他把箭一抽,就從他身上出來;發光的箭頭從他膽中出來,有驚惶臨在他身上。他的財寶歸於黑暗;人所不吹的火要把他燒滅,要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天要顯明他的罪孽;地要興起攻擊他。他的家產必然過去;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瑣法在這裡所講的惡人必得到報應,是針對約伯而言。瑣法說約伯的財富得來不義,動機也不良,所以有眼前的惡報,神的忿怒降下:「正在他吃飯的時候」和「人所不吹的火」,都是對約伯遭難情景的描述,瑣法認為約伯並未蒙冤,乃是他當得的份。約伯呼籲天地為自己作證(16:18-19),瑣法卻說天不會幫他說話,反而「要顯明他的罪孽」,地也不會站在他一邊,反而「要興起攻擊他」。約伯觀察到「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12:6),瑣法卻反駁說:必有不滅的火「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可見瑣法設法撲滅約伯所表達對神新的信心。因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的理論,因著約伯確實是誠實無偽而顯得站不住腳,以致到最後他們的言論變得來回重複,惡意攻擊,並且越來越短,瑣法也沒有參與第三輪的講話。

「約伯回答說: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我。請寬容我,我又要說話;說了以後,任憑你們嗤笑吧!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你們要看著我而驚奇,用手捂口。我每逢思想,心就驚惶,渾身戰兢……。」因為在第二回合的辯論中,三位朋友都圍繞著約伯所說的「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12:6)大作文章,因此約伯在本章逐一引用了他們的說法,詳細指出了他們「錯謬」的謊言。但約伯知道自己無法說服三位朋友,他們還會繼續用「嗤笑」來代替「安慰」。「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可能是說約伯相信神是他一切苦難的源頭,所以必須從神身上找答案。實際上,三位朋友也相信約伯的苦難是出於神,但卻大膽地替神回答:「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11:6)。「你們要看著我而驚奇,用手捂口」,約伯請朋友們仔細看看他,他的苦難值得他們因驚奇而「用手捂口」、安靜聆聽。三位朋友認為:罪必導致苦難,苦難證明有罪,但約伯卻誠實地觀察到,許多現實完全不同,這些思考將帶出他更深層次的懼怕。「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他們眼見兒孫,和他們一同堅立。他們的家宅平安無懼;神的杖也不加在他們身上。他們的公牛孳生而不斷絕;母牛下犢而不掉胎。他們打發小孩子出去,多如羊群;他們的兒女踴躍跳舞。他們隨著琴鼓歌唱,又因簫聲歡喜。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瑣法曾斷言惡人將壯年而亡(20:11),但約伯卻看到惡人「享大壽數,勢力強盛」。比勒達曾斷言惡人「在本民中必無子無孫」(18:19),但約伯卻看到「他們眼見兒孫,和他們一同堅立」,「他們打發小孩子出去,多如羊群;他們的兒女踴躍跳舞」。以利法曾斷言義人「必知道你帳棚平安」(5:24),但約伯卻看到惡人也是「家宅平安無懼;神的杖也不加在他們身上」。瑣法曾斷言惡人的「家產必然過去;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20:28),但約伯卻看到「他們的公牛孳生而不斷絕;母牛下犢而不掉胎」,享受經濟的繁榮。瑣法曾斷言「惡人誇勝是暫時的」(20:5),但約伯卻看到「他們隨著琴鼓歌唱,又因簫聲歡喜」。以利法曾斷言「惡人一生之日劬勞痛苦」(15:20),但約伯卻看到「他們度日諸事亨通」。約伯只是誠實地說出了這些事實。

「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禰的道。全能者是誰,我們何必事奉祂呢?求告祂有什麼益處呢?看哪,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約伯清楚地知道,拒絕神的惡人也可能興旺,但他卻始終堅持自己的立場:「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約伯從來「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6:10),但所蒙的福卻與惡人沒有太大的區別。但是約伯的心裡卻沒有任何不平衡,因為他敬畏神並非為了財富,與撒但所指控的因果報應、利益交換(1:9-10)毫無關係。而這種「無故」(1:9)的敬畏神,並非約伯縝密思考、權衡利弊的結果,不但撒但無法理解,連約伯自己也不知道是為什麼。「惡人的燈何嘗熄滅?患難何嘗臨到他們呢?神何嘗發怒,向他們分散災禍呢?他們何嘗像風前的碎秸,如暴風颳去的糠秕呢?你們說:神為惡人的兒女積蓄罪孽;我說: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願他親眼看見自己敗亡,親自飲全能者的忿怒。他的歲月既盡,他還顧他本家嗎?神既審判那在高位的,誰能將知識教訓祂呢?有人至死身體強壯,盡得平靖安逸;他的奶桶充滿,他的骨髓滋潤。有人至死心中痛苦,終身未嘗福樂的滋味;他們一樣躺卧在塵土中,都被蟲子遮蓋。」約伯的三位朋友說惡人不會亨通,而約伯則反駁:他們「諸事亨通」。朋友們回答:亨通也不會太久,「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18:5),而約伯則反駁:「惡人的燈何嘗熄滅?」朋友們可能換個說法,說惡人的後代會遭報應(5:4),而約伯則認為這會鼓勵犯罪,因為惡人根本不會在乎後代遭報,所以「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才算公義的審判。這並不是說好人總是受苦、惡人總是亨通,而是說「不一定」。三位朋友卻認為義人總是亨通,而惡人總是失敗,但約伯卻看到人生比這更複雜。人的禍福與善惡沒有直接的關係,惡人可能「至死身體強壯,盡得平靖安逸」,義人也可能「至死心中痛苦,終身未嘗福樂的滋味」。而義人和惡人最後又同樣難逃一死,死亡對每個人的判決都是一樣的(26節)。因此現實告訴我們:當人活著的時候,善惡並不能解釋人生不同的命運,而當人死亡的時候,道德也不能解釋人生共同的結局。「神既審判那在高位的,誰能將知識教訓祂呢?」意思是人不能用拙劣的說法來替神解釋。

「我知道你們的意思,並誣害我的計謀。你們說:霸者的房屋在哪裡?惡人住過的帳棚在哪裡?你們豈沒有詢問過路的人嗎?不知道他們所引的證據嗎?就是惡人在禍患的日子得存留,在發怒的日子得逃脫。他所行的,有誰當面給他說明?他所做的,有誰報應他呢?然而他要被抬到塋地;並有人看守墳墓。他要以谷中的土塊為甘甜;在他以先去的無數,在他以後去的更多。你們對答的話中既都錯謬,怎麼徒然安慰我呢?」約伯說:「我知道你們的意思,並誣害我的計謀」,指約伯知道三位朋友的想法簡單而膚淺:惡人才會受苦,既然約伯受苦,所以約伯必定是惡人。瑣法說「亘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20:4),惡有惡報就是一個常識。但約伯卻認為那根本不是常識,因為任何一個不帶偏見的「過路的人」都可以證明,事情恰恰相反:「霸者的房屋」、「惡人住過的帳棚」都還存留得好好的,默默地見證「惡人在禍患的日子得存留,在發怒的日子得逃脫」。「他所行的,有誰當面給他說明?他所做的,有誰報應他呢?」指那些惡人生前並沒有遭到報應,而這顯然是神允許發生的。這又是為什麼呢?比勒達斷言惡人「在地上必然滅亡;他的名字在街上也不存留」(18:17),但約伯卻看見惡人「要被抬到塋地;並有人看守墳墓」,死後備極哀榮,送殯行列浩浩蕩蕩。因此約伯的結論是:三位朋友的話「都錯謬」。所以約伯不同意他三個朋友的意見,一直為自己辯屈,說人間惡人發旺,義人受苦的例子比比皆是。神使用瑣法的橫加指責,引發了約伯的深刻思考,使他越來越確信因果報應的「錯謬」。既然惡人不一定都受罰,義人也不一定都亨通,約伯也不一定是因罪受罰。約伯與三位朋友第二回合的辯論到此結束了。如果三位朋友能一直沉默傾聽(2:13),可能對約伯是最大的「安慰」。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學習「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雅1:19),因為用心聆聽比用口說教更能安慰受苦中肢體,安靜思考比急躁爭論更能進入真理,這樣我們就要順著聖靈而行!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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