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約伯回答以利法>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3-29 21:3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約伯回答以利法>
讀經「伯16-17章」「約伯回答說: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虛空的言語有窮盡嗎?有什麼話惹動你回答呢?我也能說你們那樣的話;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我也會聯絡言語攻擊你們,又能向你們搖頭。但我必用口堅固你們,用嘴消解你們的憂愁……。」在約伯記第十六至十七章中記載了,約伯回答以利法。約伯說:「這樣的話我聽了許多」,指以利法的話都是因果報應,並沒有新意。以利法責備約伯自視過高,要他留心惡人的結局和強暴人的收場。約伯就說:「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我們要常常提醒自己,是否也像以利法一樣,以為自己是「神用溫和的話安慰你」(15:11),但別人的感受卻是「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以利法指責約伯滿腹空話(15:2-3),約伯反駁他才是「虛空的言語」。「有什麼話惹動你回答呢?」意思是約伯已經不想辯論了,因為從人那裡得不著滿足。「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是提醒三位朋友:如果角色互換,他們會有什麼感覺?當別人的難處與我們無關痛癢的時候,我們「也能說你們那樣的話」,把一些經文編織在一起,高談闊論、批評說教,並且能比別人做得更好,也能「用口堅固你們,用嘴消解你們的憂愁」。但是,真理若不能在自己的生命里起作用,無論我們能說得多好,都與我們毫不相干。約伯若沒有無故受苦的經歷,也會和三位朋友一樣被限制在因果報應里,「也會聯絡言語攻擊你們,又能向你們搖頭」。

「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我雖停住不說,憂愁就離開我嗎?但現在神使我睏倦,使親友遠離我,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主發怒撕裂我,逼迫我,向我切齒;我的敵人怒目看我。他們向我開口,打我的臉羞辱我,聚會攻擊我。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我素來安逸,祂折斷我,掐住我的頸項把我摔碎,又立我為祂的箭靶子。祂的弓箭手四面圍繞我;祂破裂我的肺腑,並不留情,把我的膽傾倒在地上,將我破裂又破裂,如同勇士向我直闖。」約伯又認定,他不但被人隔絕,也被神隔絕,不但人攻擊他,神也攻擊他。「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指神攻擊約伯。「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指是神發怒撕裂他,將他摔碎,神還以他為箭靶子。「素來安逸」,是約伯過去蒙福的寫照,也是他所認識的人生意義,但神卻不讓他的生命停留在「安逸」里,因為人被造時神所賦予的人生意義,並不只是「安逸」而已。「破裂又破裂」,這是神在約伯身上的工作,也是福音在人身上的工作:「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后10:4-5)。而約伯在這裡的訴苦,不是自怨自艾,也不是大膽指控神,而是仔細思想神在自己身上的工作。我們若「為神徇情」(13:8),自作聰明地把苦難都歸咎於撒但,其實是抬舉撒但、否定神的主權,結果必然是忽視神的心意、看不清神真正要對付的「仇敵」,最後白白受苦。

「我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我的臉因哭泣發紫,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蔭。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約伯在朋友的誤解和神的沉默中倍感委屈,便再轉而向神哭訴,這裡「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既是形容約伯身上的毒瘡,也是比喻約伯的悲哀永遠無法消除,所以哀悼用的麻衣永遠都脫不下來,好像縫在皮膚上。「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並非約伯否定自己是罪人,而是指他確信自己這次受苦不是因為犯罪,所以無故受苦才使他越發困惑(19:6)。「地啊,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我的朋友譏誚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因為再過幾年,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約伯說「不要遮蓋我的血」,意思是不要遮蓋冤情、讓他含冤而死。約伯的朋友們一致認為他的苦難是罪有應得,趕快認罪悔改是唯一出路。這些勸告與約伯情況完全不符合,非但沒有說服約伯,也使得約伯更把一切希望寄托在神身上。可是約伯在哪裡找神呢?所以他的信心產生了巨大突破,約伯在哭訴中,發出堅定的信心之語:「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這是約伯記中約伯的第四段信心宣告!既然地上無人相信約伯無辜,約伯只能求神為他擔保、作證。「擊掌」,意思是「立約、擔保」。約伯不但看到神在自己身上的主權,也看到神在朋友身上的主權。在漫長的辯論過程中,約伯屢次求助於神,一方面顯示出他無法從朋友身上獲得任何幫助,另一方面表達了人在面臨絕境時向天呼求的真實反應。在約伯最痛苦的時候,他有兩點非常重要的體悟,第一是他需要有中保在他和神之間,替他向神申訴。第二是承認神的主權,祂管理一切,包括約伯的受苦,都在神的旨意之下。約伯對神主權的準確認識,使他在痛苦掙扎的過程中始終沒有偏離正確的方向,所以神最後宣告:「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四42:7)。「我卻向神眼淚汪汪,」這是約伯的經歷,生活將他剝奪得一無所有,他唯有向神眼淚汪汪,這也是約伯定睛於主並不偏離的非凡之處。約伯堅信神是公義的,既然「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鑒察人心的神就必定會為他作證,這是約伯在絕望之中唯一的指望。「因為再過幾年,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意思是人生短暫,若神不主動啟示,人並沒有足夠的時間搞清生命的問題。約伯越來越清楚地看見:對於生命的問題,人的揣測都是枉然的,只有與神當面「辯白」的時候,才有可能得到滿意的答案。

「我的心靈消耗,我的日子滅盡;墳墓為我預備好了。真有戲笑我的在我這裡,我眼常見他們惹動我。願主拿憑據給我,自己為我作保。在禰以外誰肯與我擊掌呢?因禰使他們心不明理,所以禰必不高舉他們。控告他的朋友、以朋友為可搶奪的,連他兒女的眼睛也要失明……。」約伯又哎嘆他的「心靈消耗」,他的「日子滅盡」,墳墓都預備好了。可見約伯的苦,不止是肉身的苦痛,更是他「靈」的消耗,使他痛苦不堪。所以約伯巴望神拿憑據給他,或能為他在朋友面前作保,不是因為他有罪而遭此災難,免得「心不明理」的朋友起來控告他。「禰使他們心不明理」,也表明這三位「心不明理」的朋友,實際上是神用來對付他的工具。因為三位朋友是神用來造就約伯、而不是敗壞約伯的工具,所以無論如何辯論,都不能迫使約伯違心認罪,神只是用他們來激發約伯思想,但卻不容他們得勝。「神使我作了民中的笑談;他們也吐唾沫在我臉上。我的眼睛因憂愁昏花;我的百體好像影兒。正直人因此必驚奇;無辜的人要興起攻擊不敬虔之輩。然而,義人要持守所行的道;手潔的人要力上加力。」雖然約伯認為:「神使我作了民中的笑談;他們也吐唾沫在我臉上…。」但他始終堅持自己是個義人,所以約伯比以前更加確信:「義人要持守所行的道;手潔的人要力上加力」。

「至於你們眾人,可以再來辯論吧!你們中間,我找不著一個智慧人。我的日子已經過了;我的謀算、我心所想望的已經斷絕。他們以黑夜為白晝,說:亮光近乎黑暗。我若盼望陰間為我的房屋,若下榻在黑暗中,若對朽壞說:你是我的父;對蟲說:你是我的母親姐妹。這樣,我的指望在哪裡呢?我所指望的誰能看見呢?等到安息在塵土中,這指望必下到陰間的門閂那裡了。」約伯決定放膽與三位朋友辯論,因為他確信他們中間沒有一個是智慧人。而神卻使用他們,就是要讓約伯在辯論中不斷思考、反省。瑣法說只要約伯肯悔改,「雖有黑暗仍像早晨」(11:17),但約伯認為他是「以黑夜為白晝」,只是給人虛假的盼望。「亮光近乎黑暗」,意思是光明即將到來。約伯是絕望的,但又在希望與絕望之間搖擺:「我的指望在哪裡呢?我所指望的誰能看見呢?」雖然他在人間看不到任何「指望」(14:19),但因著他「行事純正」(16:17),那生命的「指望」似乎永遠不死,竟然能一直伴隨著他「下到陰間」。但是他的「指望」是從哪裡來的呢?這「指望」到底是什麼呢?這「指望」能持久嗎?連約伯自己都不知道。如果神始終向他隱藏,這個「指望」將被永遠閂在陰間。但是神絕不會讓約伯的「指望」被「陰間的門閂」閂住,祂已經用第一個工具激起約伯心中不死的「指望」,現在祂要繼續用第二個工具來「攪擾」約伯的心,讓他清楚地知道這「指望」到底意味著什麼(19:25-27)。為此,願我們今天在苦難中都不要追根究柢、竊追不舍地問「為何」,而是要全心全意信靠神從不誤事,祂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祂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賽55:8-9),祂滿有恩慈與憐憫(雅5:11),祂的恩典夠人用(林后12:9)!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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