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伯11-14章>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3-25 06:4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伯11-14章」「拿瑪人瑣法回答說:這許多的言語豈不該回答嗎?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嗎?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嗎?你戲笑的時候豈沒有人叫你害羞嗎?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禰眼前潔凈。惟願神說話;願祂開口攻擊你,並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祂有諸般的智識。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在約伯記第十一章中記載了,約伯的第三個朋友瑣法開始發表言論,他是三位朋友中最無禮的一位。他可能已聽了約伯怎樣為自己無辜而辯駁,並不服前面二者所說的話,所以他一開口就指責說約伯說了「許多的言語」、「多嘴多舌」。約伯雖然堅持自己無罪,但並沒有瑣法所指責的「誇大」、「戲笑」,也沒有說過「我的道理純全;我在禰眼前潔凈」。約伯向朋友們表達過失望,但語氣卻是傷心、而不是嘲笑。瑣法自己想攻擊約伯,卻以為是替神說話。「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這句話本來是有道理的,但約伯所受的苦已經是撒但竭盡全力了,瑣法卻認為約伯所受的還不夠重,可見瑣法毫無憐憫之心。「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祂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什麼?…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瑣法責備約伯「毫無知識」,斷言說:「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瑣法一方面高舉神超越的智慧,指出人不能完全了解神,另一方面卻忘了自己也是人,自以為可以解釋約伯與神之間的關係,認定約伯應當認罪悔改。「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你手裡若有罪孽,就當遠遠地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雖有黑暗仍像早晨…」。瑣法說:「你將心安正」,意思就是要約伯認罪悔改,把心思擺正。「向主舉手」,意思是求神賜福。約伯的三位朋友都是好心人,但對神的認識都不夠全面,所以說話既有正確的成分,也有不準確的成分。他們雖然有出於肉體的「好心」,但卻堅持自己的盲點和偏見,連僅有的正確也會失去勸勉人、安慰人的功效。

在約伯記第十二至十四章中記載了,「約伯回答說:你們真是子民哪,你們死亡,智慧也就滅沒了。但我也有聰明,與你們一樣,並非不及你們。你們所說的,誰不知道呢?我這求告神、蒙祂應允的人竟成了朋友所譏笑的;公義完全人竟受了人的譏笑。安逸的人心裡藐視災禍;這災禍常常等待滑腳的人。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神多將財物送到他們手中……。」約伯因瑣法苛刻的言語,他就以極大的嘲諷回答他:「你們真是子民哪」,等於說「你們真是重要人物」。但約伯說:「我也有聰明,與你們一樣,並非不及你們」。「安逸的人」,可能指三位朋友,他們自認為沒有犯罪,所以才蒙神祝福、生活安逸。因此他們「心裡藐視災禍」,不但無法體會別人的苦難,反而認定受苦者都是因罪受罰。三位朋友的偏見,使他們對「強盜的帳棚興旺」視而不見。約伯一針見血地指出他們的盲點。「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的飛鳥,飛鳥必告訴你;…年老的有智慧;壽高的有知識。」約伯說禽獸都知道一切都是「耶和華的手做成的」,言下之意,瑣法連禽獸都不如。「年老的有智慧;壽高的有知識」,意思是我怎麼看不出年老的就有智慧,壽高的就有知識?還不如禽獸,能從神的作為中去找答案。約伯在列舉神無法測透的作為之前,為了避免別人以為他是埋怨神,就首先宣告「在神有智慧和能力;祂有謀略和知識」,這是他始終堅持的立場。「祂拆毀的,就不能再建造;祂捆住人,便不得開釋。祂把水留住,水便枯乾;祂再發出水來,水就翻地。在祂有能力和智慧,被誘惑的與誘惑人的都是屬祂…。」約伯列舉了萬物的浮沉、人類的興衰,並三次強調了神的「智慧和能力」,人若誠實地觀察,就會看到神的作為。人只能承認這些事都在神絕對的主權之下,因為只有「在祂有能力和智慧」。因此人不能用有限的智慧去揣測無限的神,更沒有資格要求神按照人膚淺的公義標準賞善罰惡。所以三位朋友不能一口咬定約伯是因犯罪受苦,強迫他為認罪而認罪。

「這一切,我眼都見過;我耳都聽過,而且明白。你們所知道的,我也知道,並非不及你們。我真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與神理論。你們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約伯強調:「你們所知道的,我也知道,並非不及你們」,表明他認為自己的智慧高於三個朋友。約伯希望與神理論,而不是跟這幾個無益的朋友辯論。約伯又挖苦三位朋友,他們斷定他因罪受罰,就像「無用的醫生」做出錯誤的診斷,並不能減輕人的傷痛,還不如「全然不作聲」。「請你們聽我的辯論,留心聽我口中的分訴。你們要為神說不義的話嗎?為祂說詭詐的言語嗎?…。」
約伯請他的朋友來聽他的辯論,因為他們膽敢「以詭詐」、「以謊言」、徇情地為神爭論,這是非常危險的。這時約伯的情緒越來越激動。「你們不要作聲,任憑我吧!讓我說話,無論如何我都承當。我何必把我的肉掛在牙上,將我的命放在手中。祂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祂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約伯又要求他的朋友無論如何讓他把話說完,不要打斷他。而約伯在這裡的每一句都充滿了「我」,是約伯的「我」與人的爭論。「祂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祂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表明約伯面對死亡的恐懼,也不會制止他對神辯明:「我沒有罪」。 「有誰與我爭論,我就情願緘默不言,氣絕而亡」,但實際上,約伯此後又爭辯了兩個回合,因為他實在太痛苦了,不吐不快。「惟有兩件不要向我施行,我就不躲開禰的面:就是把禰的手縮回,遠離我身;又不使禰的驚惶威嚇我。這樣,禰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禰回答我…。」約伯求神二件事:1,收回對他的刑罰;2,對他說話,回答他的問題。「禰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禰回答我」,約伯充滿信心,不論是作被告或控方,他都樂得與神爭辯,他希望知道他為何要受苦。「禰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禰要驚動被風吹的葉子嗎?要追趕枯乾的碎秸嗎?…」。但約伯不明白為何在他的苦難中神緘默不言,彷佛把他當成仇敵,一句話也不回答他,這是約伯最痛苦的地方。

「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出來如花,又被割下,飛去如影,不能存留…便求禰轉眼不看他,使他得歇息,直等他像僱工人完畢他的日子。」這是約伯在神面前的禱告,其中困惑多於苦惱。「人為婦人所生」,指所有人類。約伯從個人的不幸看到人類悲苦的命運:人生如朝露,瞬息逝去,故他祈求神不要折磨受造的人類。約伯承認神對於生命的主權,但又無法理解神為什麼允許人生的短暫、痛苦和污穢。因此約伯再次求神「轉眼不看他,使他得歇息」。「樹若被砍下,還可指望發芽,嫩枝生長不息;其根雖然衰老在地里,干也死在土中,及至得了水氣,還要發芽,又長枝條,像新栽的樹一樣。但人死亡而消滅;他氣絕,竟在何處呢?…」。在極度的痛苦之中,約伯在這兩個比喻之中,又隱藏了對復活的盼望,所以問「他氣絕,竟在何處呢?」但他所不明白的是,神現在把他的舊生命「砍下」,正是要讓他的新生命能夠「指望發芽,嫩枝生長不息」,這些問題,一步一步地把他引向「主給他的結局」(雅5:11)。「惟願禰把我藏在陰間,存於隱密處,等禰的忿怒過去;願禰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這表明約伯將帶著信心下到死亡之中,相信死亡只是暫時被神「藏在陰間,存於隱密處」,等待祂的「忿怒過去」。所以他盼望「禰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約伯相信神是公義良善的,祂的權柄一直延續到「陰間」。但他還不明白,神的「忿怒」到底要對付什麼呢?什麼時候才是神所定的「日期」呢?神「手所做的」到底要成就什麼呢?「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等我被釋放(或譯:改變)的時候來到。禰呼叫,我便回答;禰手所做的,禰必羨慕」。「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答案就是:只有神能,因為祂「萬事都能做」(42:8)。所以約伯盼望自己「被釋放的時候來到」。「你呼叫」,指復活,約伯相信神不會忘記祂所造的,所以他有復活和永生的指望。

「但如今禰數點我的腳步,豈不窺察我的罪過嗎?我的過犯被禰封在囊中,也縫嚴了我的罪孽。」約伯已經瞥見神有朝一日會施恩紀念他,但他又看見自己目前的苦難,和神對他的生活的監察。「我的過犯被禰封在囊中,也縫嚴了我的罪孽」,比喻神將罪藏起來,遮蓋約伯的罪。「山崩變為無有;磐石挪開原處。水流消磨石頭,所流溢的洗去地上的塵土;禰也照樣滅絕人的指望。禰攻擊人常常得勝,使他去世;禰改變他的容貌,叫他往而不回。他兒子得尊榮,他也不知道;降為卑,他也不覺得。但知身上疼痛,心中悲哀。」約伯曾表達了他的希望,但是現在他指責神如此對待他,使他的希望破滅了,他用崩山走石來比喻人生的悲劇。約伯重新回到現實,面對人必然衰殘、死亡的命運,哀嘆復活實在太難,人畢竟不像樹木,反而更像被水侵蝕的山,神似乎已經斷然「滅絕人的指望」。約伯與三位朋友第一回合的辯論到此結束了。雖然約伯的辯論既不能駁倒對方,也不能安慰自己。然而神並不會讓約伯停留在「身上疼痛,心中悲哀」的暗淡里,祂繼續使用三個工具來對付約伯,造作約伯。因此這三位朋友不肯安靜,急著再次發言。而今天當我們在忍受痛苦的時候,我們比約伯幸運得多,因為我們知道,因基督從死里復活,帶給我們永生的盼望。並且主應許祂怎麼復活,我們有一日也要怎麼復活。為此,願我們今天在苦難中,都要有這樣的看見,我們的生命不只是在今生,更有永生的盼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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