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8-10章」「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這些話你要說到幾時?口中的言語如狂風要到幾時呢?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或者你的兒女得罪了祂;祂使他們受報應。你若殷勤地尋求神,向全能者懇求;你若清潔正直,祂必定為你起來,使你公義的居所興旺。你起初雖然微小,終久必甚發達……。」在約伯記第八章中記載了,因約伯決不認罪,堅持自己的無辜,這讓在一旁的比勒達頗為惱火,所以他打斷約伯的話,說:
「這些話你要說到幾時?」並指出約伯的話像狂風,不停的狂吹。「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比勒達高舉神的「公義」,卻忽略了神的憐憫。他又進 一步指出,約伯兒女遭遇的不幸是他們得罪了神,神使他們受報應。比勒達還用「尋求神」和「清潔正直」來交換「興旺」、「發達」,恰恰證實了撒但的指控:他「敬畏神,豈是無故呢?」(1:9)。因此神最後責備了比勒達似是而非的議論(42:9)。「請你考問前代,追念他們的列祖所查究的。我們不過從昨日才有,一無所知;我們在世的日子好像影兒。他們豈不指教你、告訴你,從心裡發出言語來呢?」比勒達又建議約伯去追考前人的歷史經歷,或許能從其中找出答案,因為畢竟我們的 年日太短,所知有限。這是比勒達提出的「歷史經歷論」。「蒲草沒有泥豈能髮長?蘆荻沒有水豈能生髮?尚青的時候,還沒有割下,比百樣的草先枯槁。凡忘記神的人,景況也是這樣;不虔敬人的指望要滅沒…」。比勒達接著說出了「不敬虔的滅沒論」。他認為約伯的遭遇,必然是事出有因,他說:「蒲草沒有泥豈能髮長?蘆荻沒有水豈能生髮?」意思是「忘記神的人」既然離棄神,就會像蒲草離開泥和水一樣很快枯乾。他又把「不虔敬人」比喻為爬牆的蔓子,看起來非常茂盛,但卻很容易被連根拔除。比勒達這種因果報應的簡單模式,與複雜的人生現實並不相符。「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惡人。他還要以喜笑充滿你的口,以歡呼充滿你的嘴。恨惡你的要披戴慚愧;惡人的帳棚必歸於無有。」比勒達認為「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他的言下之意,約伯如果是完全人,神必不會丟棄他。這像是在安慰一個遭遇苦難的人嗎?然而比勒達也是神用來對付約伯、造就約伯的第二個工具。而神在約伯身上的工作也越來越深,要拆毀他裡面深處的生命死角。
約伯記第九至十章記載了,「約伯回答說: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若願意與祂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祂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這是約伯對比勒達的第一次反駁,約伯的肉體持續痛苦,朋友的責備使約伯無比焦慮。約伯反駁了比勒達的話,主張在神面前人都是不義的。神的公義和聖潔都遠遠超越了人,所以人與神爭訟是毫無智慧的。「祂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覺。祂使地震動,離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搖撼…祂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祂:禰做什麼?」這裡約伯論到神的智慧、創造、奧秘、與權能,祂獨行其事,天地萬有都在祂的掌控之中,無所不能。面對神無與倫比的智慧與能力,約伯承認有限的人在無限的真理面前是無知的,只能憑信心接受神對苦難以及萬事的主權:「祂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祂:禰做什麼」。「神必不收回祂的怒氣;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祂以下。既是這樣,我怎敢回答祂,怎敢選擇言語與祂辯論呢?我雖有義,也不回答祂,只要向那審判我的懇求…我雖有義,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我本完全,不顧自己;我厭惡我的性命」。這「拉哈伯」,是古代中東神話中的海怪(賽30:7),「扶助拉哈伯的」指海怪的黨羽,連他們都要在神面前低頭,人更應當如此。約伯相信自己沒有犯罪,但他無法「得與神辯白」(16:21),所以盼望「向那審判我的懇求」。「祂說誰能將我傳來呢?」意思是「誰能將神傳到法庭上呢?」「我雖有義,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意思可能是「我雖然相信自己無罪,但卻百口莫辯」。約伯堅持自己無罪,也沒有聽到任何具體的指控,所以約伯陷於痛苦中,甚至說「我厭惡我的性命」。
「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說,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若忽然遭殺害之禍,他必戲笑無辜的人遇難。世界交在惡人手中;蒙蔽世界審判官的臉,若不是祂,是誰呢?」約伯觀察到「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他承認這一切都出於神,也承認自己並不明白神的心意。因著這樣的信心,雖然約伯失去了一切所有的,也沒有照著撒但所預言的「當面棄掉」神。約伯的話雖然尖銳,但卻誠實地道出了真相:因為神始終在掌管一切,只要祂願意,隨時都可以阻止任何災難的發生。「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過去,不見福樂。我的日子過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鷹。」在這段哀歌里每一句都充滿了「我」,是約伯裡面的「我」向神傾訴。痛苦中的約伯對生命的態度是矛盾的:一面是「厭棄性命,不願永活」(7:16),一面又哀嘆生命太短。「祂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祂,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願祂把杖離開我,不使驚惶威嚇我。我就說話,也不懼怕祂,現在我卻不是那樣。」這裡「祂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祂,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意思是人只不過是受造之物,並沒有資格問神「為什麼」,也沒有資格與神爭訟。約伯承認自己在真理面前的無知,他要對神的公義和主權進行更全面、深刻的思考。約伯堅持自己無罪,也堅信神的智慧、公義和主權;但神是如此超越,人沒有資格與祂爭訟。因此百口莫辯的約伯渴望有一位「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成為雙方的朋友,幫助他與神恢復正常的關係。
「我厭煩我的性命,必由著自己述說我的哀情;因心裡苦惱,我要說話,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禰為何與我爭辯?禰手所造的,禰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這事禰以為美嗎?禰的眼豈是肉眼?禰查看豈像人查看嗎?禰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禰的年歲豈像人的年歲,就追問我的罪孽,尋察我的罪過嗎?其實,禰知道我沒有罪惡,並沒有能救我脫離禰手的……。」約伯現在向神「述說」,「不要定我有罪」,意思是不要讓自己的遭遇像被神定罪的人一樣。「要指示我,禰為何與我爭辯?」指約伯真的不明白自己與神的關係出了什麼問題。「這事禰以為美嗎?」約伯並不是指責神不公正,而是看到「禰手所造的,禰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的事實,無法理解神這樣做的美意是什麼。「禰的眼豈是肉眼?禰查看豈像人查看嗎?」意思是神的判斷既然不會錯,那自己到底犯了什麼罪呢?「禰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禰的年歲豈像人的年歲」,意思是神為什麼像人有時間限制,還沒說明約伯的罪孽,就急著報應約伯的罪過「並沒有能救我脫離禰手的」。「禰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禰還要毀滅我。求禰記念製造我如摶泥一般,禰還要使我歸於塵土嗎?…然而,禰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禰心裡;我知道禰久有此意。」這裡的每一句都充滿了「我」,也充滿了「禰」。這個「我」在「禰」的眼中到底有什麼意義?神的「創造」難道只是為了「毀滅」嗎?約伯完全想不明白。但他又說:「禰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禰心裡;我知道禰久有此意」,這個信心使他能一直朝著正確的方向摸索,以致神稱讚約伯對神的「議論」(42:7)完全正確。然而在真相大白之前,約伯卻不得不在信心中苦苦掙扎。
「我若犯罪,禰就察看我,並不赦免我的罪孽。我若行惡,便有了禍;我若為義,也不敢抬頭,正是滿心羞愧,眼見我的苦情…」。約伯再次回到先前的痛苦之中,他用一連串的「若」,來表達這個「我」被神對付時的困惑。「我若為義,也不敢抬頭」,意思可能是約伯即使自認為無罪,但神若不承認,他也不能被算為無罪。「禰為何使我出母胎呢?不如我當時氣絕,無人得見我;這樣,就如沒有我一般,一出母胎就被送入墳墓…那地甚是幽暗,是死蔭混沌之地;那裡的光好像幽暗。」約伯再一次希望自己從來沒有出生,他希望自己在臨死之前「可以稍得暢快」。雖然約伯看見了一絲亮光,但很快又陷入死亡的「幽暗」之中。但神不允許約伯繼續停留在「幽暗」里,祂就要使用第三個工具,推動約伯在「幽暗」之中繼續向著生命前行。而約伯雖然要忍耐巨大的痛苦,但最後神所要賜給他的是更美好的祝福。甚願我們今天在痛苦掙扎時,都要完全放下自己,要信靠神,相信神的慈愛和信實,這樣我們就會看到神所作的,都是為要我們得益處!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