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2: 5-18」「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在希伯來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作者首先論到神創造人類原本的旨意,以及神對人類的眷顧。這「將來的世界」,是指天國降臨后,基督作王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是指那「將來的世界」,神沒有交給天使管轄,而是交給比天使微小一點的人管理(7節),蒙恩得救的信徒將來要與基督在國度里「一同作王」(啟20:6)。「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這裡的「經上某處」,是指詩篇8:4-6,而6-8節的話乃引自該處。「證明」,指該處經文顯明了神造人的心意,乃是要人管理神所造的萬物(創1:26-28)。「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意指按照人軟弱的本質,實在不值得神特別的眷顧,然而事實上,神卻高抬人過於天使。「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或譯:你叫他暫時比天使小),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這「他」是指人。「微小」,指按人的外形和肉身有限的能力,的確比不上是靈的天使。「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這是信主的人將來所要達致的光景。「榮耀」重在指其內涵所顯出的榮美。「尊貴」重在指其地位所顯出的尊榮。「冠冕」指神對人的獎賞。「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即萬物。「派他管理」,指將來我們得與基督同坐寶座,管理萬有。「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服在他的腳下」,意指臣服,恭敬順服其治理。「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萬物」,意指一切造物,沒有一樣是例外的。這是說,神起初造人的心意,是要人管理神所造的萬物,但因著亞當的墮落,人失去了神所賜的權柄和能力,所以「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 「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譯: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祂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惟獨」,表明人都失敗了,惟獨主耶穌卻站在人的地位上,成功了神對人所定的旨意。「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是指那暫時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即在肉身里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死的苦」,指在十字架上被釘流血受苦,包括被神暫時離棄的苦(太27:46)。「得了尊貴」,指祂復活升天所得尊榮的地位。「榮耀」指祂借死而復活所顯,神、人二性的榮美。「冠冕」,指祂蒙神悅納與嘉許。「叫祂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人人」是指所有的世人。耶穌為人人嘗死味,是為所有的人,包括你和我,我們真是應該感謝耶穌這樣奇妙的愛。「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是指創造萬物的神,萬物都是神所造的,所以宇宙萬物都屬於祂。「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許多兒子「,指歷世歷代所有因信而成為神兒子的人(羅8:14-16)。「進榮耀里去」,指我們在基督顯現的榮耀中永遠與神同在(西3:4),被恢復到神的榮耀里。「救他們的元帥」,指耶穌基督,祂不僅為我們成就了救恩,祂也要領導我們完滿達成救恩的終極目標。「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得以完全」,指主耶穌為了使人得拯救,必須先「受苦難」,才能有完全的人生經歷。「本是合宜的」,指祂有了如此的經歷,就適合作我們救恩的元帥,帶領我們進榮耀里去。 「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那使人成聖的」,指那位叫信徒靠祂得以分別為聖的耶穌基督(來10:10)。「那些得以成聖的」,指我們信徒,祂拯救我們的目的,就是要將我們從世界里被分別出來而歸於神(約17:14-19)。「都是出於一」,指主與我們都是在復活里出於同一位父神(彼前1:3),有同一的生命,所以雖然人的光景不配,但主耶穌在復活之後改稱祂的門徒為弟兄(太28:10),「也不以為恥」,表示理所當然。「說:我要將禰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禰;」本節的話引自詩篇20:20。「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你的名」,就是父的名,名字代表父神的所是,所以傳父的名就是將父神啟示給我們眾弟兄。 「在會中我要頌揚你」,是指將來祂要帶領一大群蒙救贖的子民,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來12:22-23),一同頌揚神。「又說:我要倚賴祂;又說: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本節引自賽12:2和賽8:18。「我要倚賴祂」,意指要依靠神,當祂道成肉身的時候,祂一直信靠父神,如今在帶領許多的兒子進入榮耀的路上,仍舊信靠神。「看哪」,這是向宇宙萬有作得勝的宣告,含有歡呼喜樂的意味。「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這是向宇宙萬有展覽、陳列得勝的成果,我們是祂得勝的見證。「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兒女」,指神賜給主耶穌的信徒,就是預定得救的神的兒女。「血肉之體」,指人類的肉身。「成了血肉之體」,指主耶穌道成肉身,有人肉身的形狀。基督若非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祂就不能經歷死,也就不能成就救贖的事工,所以祂穿上了人肉身的形狀乃是必要的。「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掌死權」,指掌管死亡的黑暗權勢。耶穌基督借著死,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這樣罪和死就不能再在我們身上掌權了。 「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基督既借著死,使魔鬼的「死權」失效,消除了罪和死的權勢。這樣那些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就可以因信靠基督而得著釋放,不再作「死」的奴僕了。「祂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祂並不救拔天使」,指十字架的救恩與天使無關,犯罪墮落的天使得不著赦免(彼后2:4)。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只臨到「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神所揀選的僕人以色列人(賽41:8-9),以及按著亞伯拉罕信之蹤跡去行的人(羅4:12~13)。「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凡事」,強調主耶穌有完完全全的人性,祂作為人子「與祂的弟兄」完全相同,只是祂沒有犯過罪(4:15)。祂若不是「凡事」與我們相同,就不能站在人子的地位上替罪人贖罪。 「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慈悲」指對人的體恤。「忠信」指對神的忠實。「大祭司」的職責是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來7:22)。「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大祭司最主要的工作乃是為百姓的罪獻祭,除掉我們的罪(來9:26),使我們能蒙神悅納(來10:21-22)。基督把自己聖潔的身體獻上,為我們作了永遠有功效的挽回祭(羅3:24-25),使神因人的罪所發的怒氣止息,除去了神和人中間的阻隔,使人與神和好(羅5:1)。「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這是指主耶穌在肉身里曾經受過魔鬼的試探,嘗過因受試探而有的苦難。主耶穌自己受過試探,而且得勝有餘(太4:1-11),所以祂「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主耶穌道成肉身,使自己比天使微小一點,祂替我們死,提升我們成為祂的弟兄,為我們敗壞死權,為我們的罪獻上挽回祭,祂所做的每一樣都是為了我們。主是如此恩待我們,願我們都要感謝讚美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