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略救恩不能逃罪>
讀經「來2: 3-4」「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神又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在希伯來書讀二章的這段經文中,希伯來書的作者在提出一個嚴重的警誡:若我們不「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就會「隨流失去」后,他又用發問來警告我們:忽略救恩不能逃罪,他說:「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裡的「我們」 不是指不信主的世人,而是指信主之人。因此「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個問題,清清楚楚、確確實實,不是向不信之人發出的質問,而是向信主之人提出的質疑,是聖靈警告的聲音!這「忽略」,就是漫不經心、毫不在乎,把救恩拋在腦後,對神的話不重視,無所謂。按一般來說,人所忽略的都是些芝麻小事,而對重大的事則會格外的重視。然而這裡作者指出有一反常就是,「這麼大的救恩」,竟會被人毫不在意,任意忽略,這樣怎能逃脫神的審判呢?而「這麼大的救恩」,是因為它的代價乃是神兒子的生命,祂為這救恩已經付了極大的代價。所以「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是這給我們極大震撼的提醒!不是說行為上的犯罪才叫犯罪,當我們忽略救恩,對神與神的話漫不經心,這就是罪了。該警告在任何時代都適用,那些忽略救恩的人是無法逃罪的。這不只是失去今生的祝福,更失去了永遠的生命,這是最可怕的結果。
接著作者又提到這救恩是主親自講的,他說:「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神又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這裡強調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這裡的「聽見的人」,是指包括使徒在內的第一代門徒。而且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在這個前提下,希伯來書的作者,就發出一個十分嚴肅的提問,和一個無比嚴厲的警告,「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那麼今天我們有沒有思想過這一個問題?並且真的認識到這一個問題的嚴肅性?我們是否真能逃罪?我們有沒有聽見聖靈警告的聲音?並且真的認識到這一個警告的嚴重性?可是今天有許多人正處在忽略救恩這可怕的險境中,他們看淡主的救贖,忽略、輕看神的救恩。他們還在貪愛世界,沈湎在罪中。還有些信徒主日參加聚會,會後將主丟在一邊,不求在上面的事,只思念地上的事,他們行事為人與所蒙的恩不相稱,要知道這些都是忽略救恩,是非常危險的!因為我們的神是聖潔、威嚴、公義、審判的神。所以若有人忽略救恩,絕不能逃脫神的手,必要擔負一切罪惡應受的刑罰,無法躲避神的審判,這是神的話!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接受這一嚴重的警告:「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並要知道:忽略救恩不能逃罪,我們就要把神的救恩當作我們生命中的至寶!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