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末底改取代哈曼>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3-9 22:4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末底改取代哈曼>
讀經「斯8: 1-17」「當日,亞哈隨魯王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末底改也來到王面前,因為以斯帖已經告訴王,末底改是她的親屬。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從哈曼追回的,給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產……。」在以斯帖記第八章中記載了,當哈曼受到應得的報應之後,亞哈隨魯王就將末底改取代哈曼,使猶大人得拯救,轉悲為喜。之前哈曼誇耀自己「富厚的榮耀」(5:11),還想奪取猶大人的財物(3:13),結果王就「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哈曼又曾誇耀「王抬舉他使他超乎首領臣僕之上」(5:11),結果這地位就「給了末底改」。因末底改對王忠心,深得王的信賴,王就摘下自己的「戒指」,給了末底改,授權給末底改,可以奉王的命行事。這「戒指」,即印章戒指,相當於在文件上簽名。王把自己的「戒指」交給末底改,意味著把末底改提升到和哈曼一樣的首相地位,可以替波斯王簽發公文。這樣過去用來滅絕神百姓的權柄(3:12),現在被用來保護神的百姓。世上一切抵擋神的權柄,都能被神使用,讓祂的旨意在地上通行。

這時仇敵哈曼雖然被徹底擄掠了:以斯帖得著了仇敵的豐富,末底改得著了仇敵的權柄,但這還不是最喜樂的結局,因為哈曼「害猶大人的惡謀」,那道滅族的諭令還沒有被除掉,因此「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求他除掉亞甲族哈曼害猶大人的惡謀。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起來,站在王前,說:『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傳旨,要殺滅在王各省的猶大人。現今王若願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若喜悅我,請王另下旨意,廢除哈曼所傳的那旨意。我何忍見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見我同宗的人被滅呢?』亞哈隨魯王對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說:『因哈曼要下手害猶大人,我已將他的家產賜給以斯帖,人也將哈曼掛在木架上。現在你們可以隨意奉王的名寫諭旨給猶大人,用王的戒指蓋印;因為奉王名所寫、用王戒指蓋印的諭旨,人都不能廢除。』」以斯帖再次冒死到王面前,流淚為她的同胞求王,王再次向以斯帖伸出他的金杖表示悅納她的覲見。以斯帖在王面前為她的骨肉之親求情,這是關乎整個猶太民族的生死問題。而以斯帖為骨肉之親的安危懇切代求,就如亞伯拉罕情詞迫切的為所多瑪代求(創18:16-33)、摩西用自己的性命換取神赦免犯罪的以色列同胞(出32:30-34),以及保羅為骨肉之親的得救,用自己與基督分離作為交換的無私禱告(羅9:3)。今天我們也要像他們那樣常為骨肉之親的得救代求。而波斯王的第一道除滅猶大人的諭旨已經由哈曼蓋上王印而無法撤銷了,在人看來,此事木已成舟,但神卻使王急中生智、另闢蹊徑,發出第二道相反的諭旨來抵消第一道諭旨。

「三月,就是西彎月二十三日,將王的書記召來,按著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並猶大人的文字方言寫諭旨,傳給那從印度直到古實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大人和總督省長首領。末底改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諭旨,用王的戒指蓋印,交給騎御馬圈快馬的驛卒,傳到各處。諭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猶大人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聚集保護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抄錄這諭旨,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猶大人預備等候那日,在仇敵身上報仇。於是騎快馬的驛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諭旨也傳遍書珊城」。「西彎月」是猶太歷的三月,「西彎月二十三日」,這時第一道諭旨已經發出了二個多月(2:12)。雖然王不能廢除先前哈曼所擬的諭旨,但可發出另一道相反的諭旨。末底改得到王的批准,便發布第二道諭旨:王允許各省各城的猶大人在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聚集保護自己的性命。他們有九個月的時間作準備防衛,來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這第二道諭旨並不是「以惡報惡」(帖前5:15)、也不是「以牙還牙」(申19:21),而是採用第一道諭旨相同的措辭,用來完全抵消仇敵在第一道諭旨中的命令。這諭旨並非允許百姓主動報復,而是允許他們自衛、「聚集保護性命」,以嚇阻仇敵。因此第一道諭旨怎樣授權「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對付百姓,第二道諭旨也怎樣授權百姓在同一天里自衛,使他們不致被滅絕。仇敵若不首先攻擊猶大人,他們就不能主動「報仇」,也就不會有殘酷的殺戮。若是仇敵不顧這命令,執意要滅絕神的百姓,結局只能是自取滅亡。雖然王不能廢除先前的諭旨,但神卻讓他發出另一道相反的諭旨來抵消(8節)。今天信徒「肢體中犯罪的律」(羅7:23)也沒有廢除,罪的工價還是死(羅6:23),但神卻賜下了一個更高的律,用這律抵消了「罪和死的律」(羅8: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8:2)!

末底改得王批准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語言,以及猶太人的語言寫一道諭旨,封印后就「交給騎御馬圈快馬的驛卒」,給波斯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太人,並透過王室的信差,快馬加鞭的傳遍了書珊城。這道阻嚇性的諭旨頒布全國,敵人知道有這諭令,就不敢輕舉妄動、輕易犯罪,以免反害了自己,因此這喻令有阻嚇犯罪的作用。如果到了那天,沒有人起來攻擊猶太人,那天就不會有任何的殺戳,波斯國全國境內就得平安。因此這是一道和平的諭旨,神的心意是叫被擄的猶太人為寄居之地求平安(耶29:5-7)。而末底改因敬神愛人,就蒙神賜福:「末底改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頭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從王面前出來;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猶大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猶大人都歡喜快樂,設擺筵宴,以那日為吉日。那國的人民,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末底改所穿的朝服是被抬舉為宰相,所以當他從王面前出來時,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末底改不僅得自己民族猶大人的喜愛,也得書珊城人民的喜愛。百姓「歡喜快樂,設擺筵宴」,與第一道諭旨之後的「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號」(4:3)完全相反。這是百姓在被擄之地得勝的歡樂。雖然神的百姓被擄到外邦,但許多外邦人卻因著猶大得勝的見證而「入了猶大籍」,進入亞伯拉罕的應許。至此王的王后是猶大女子以斯帖,宰相是猶大人末底改。可見歷史在神手裡,神掌管著人類的歷史以及每個國家與個人的命運。因末底改敬畏神,愛同胞,神就抬舉末底改作了波斯國的宰相取代哈曼。甚願我們今天都要效法末底改,敬畏敬神,愛人,去行神眼中看為善為忠為正的事。我們還要像以斯帖那樣,成為一個代求者,面對眼前的天災人禍,我們要禱告神將一切交託祂,並且相信神始終在那裡掌管一切,等祂所定的時候到了,拯救立刻發出,絕不耽延、永不誤事!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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