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尼希米對神的忠心>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2-16 20:1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尼希米對神的忠心>
讀經「尼13: 1-31」「當日,人念摩西的律法書給百姓聽,遇見書上寫著說,亞捫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會;因為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來迎接以色列人,且雇了巴蘭咒詛他們,但我們的神使那咒詛變為祝福。以色列民聽見這律法,就與一切閑雜人絕交……。」在尼希米記第十三章也是最後一章中記載了,尼希米對神的忠心,他一直堅持到最後。當尼希米再次從巴比倫王那裡回到耶路撒冷后,他看到以色列百姓從復興的局面中失落了,整個耶路撒冷城屬靈光景變質了,因此他採取了激烈的行動:從聖殿趕出仇敵多比雅、恢復供應利未人、禁止犯安息日、禁止與異族通婚。這裡的「當日」,不是指具體的日子,而是用來說明以色列人不斷學習神的話語所帶來的結果。當日,有人念律法給百姓聽。百姓所聽到的是出自摩西五經申命記23:35的經文:「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美索不達米亞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當百姓聽了這段律法書後,就明白了神的心意,於是就以行動來和一切閑雜的外人斷絕,就是不允許他們進入聖殿敬拜,因為聖潔的神不允許不聖潔的人進入聖殿。

「先是蒙派管理我們神殿中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與多比雅結親,便為他預備一間大屋子,就是從前收存素祭、乳香、器皿,和照命令供給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歸祭司舉祭的屋子。那時我不在耶路撒冷;因為巴比倫王亞達薛西三十二年,我回到王那裡。過了多日,我向王告假。我來到耶路撒冷,就知道以利亞實為多比雅在神殿的院內預備屋子的那件惡事。我甚惱怒,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傢具從屋裡都拋出去,吩咐人潔凈這屋子,遂將神殿的器皿和素祭、乳香又搬進去。」尼希米在亞達薛西王三十二年,也就是在他做了十二年猶大省的省長以後,曾經回到巴比倫王那裡,經過一段時期以後,他又回到耶路撒冷。這裡所說的事件,就發生在他離開耶路撒冷的那段時期。這「多比雅」是以色列民最惡的仇敵,當初他極力阻止尼希米重建城牆,尼希米也曾對他說過,他與耶路撒冷無分無權。可是現在管理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竟然敢在聖殿為他「預備一間大屋子」居住。當尼希米還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以利亞實」只是與多比雅結親。但尼希米一走,他卻很快就把多比雅請進了聖殿。身為祭司的以利亞實竟然把神聖的地方給了外邦人使用,這是大大得罪神的事。所以當尼希米回來后,聽到這樣的事,就「甚惱怒」,他當機立斷,毫不猶豫地「把多比雅的一切傢具從屋裡都拋出去」,也把人趕出去。這對多比雅真是一個很大的打擊,但這樣就切斷了多比雅在猶太人中間不應該有的特權和影響力。那麼今天在我們的心中、在我們的教會裡,什麼是佔據了聖殿的「多比雅」呢?如果我們不把「多比雅的一切傢具」統統「拋出去」,將來必有一天,我們的主「必忽然進入祂的殿」(瑪3:1),替我們把這些取代神的東西「拋出去」。

「我見利未人所當得的分無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具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我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神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猶大眾人就把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我派祭司示利米雅、文士撒督,和利未人毗大雅作庫官管理庫房;副官是哈難。哈難是撒刻的兒子;撒刻是瑪他尼的兒子。這些人都是忠信的,他們的職分是將所供給的分給他們的弟兄。我的神啊,求禰因這事記念我,不要塗抹我為神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那時除了祭司以利亞實的罪行以外,以色列百姓也在尼希米不在的期間,離棄了自己對神的誓言,就是他們要供應利未人生活需用的許諾。祭司與世俗妥協、官長帶頭「離棄神的殿」,百姓才把誓約拋到腦後,不肯記念為數不多的利未人。耶路撒冷的歌唱讚美就停止了,事奉的人各尋生路,神的見證就只剩下一個空殼。因此尼希米果斷及時地安排「忠信」的人負責「將所供給的分給他們的弟兄」。之後尼希米求神「記念」,這不是他在神面前自誇,而是表明他的這些忠心的行動,實在需要支取神的能力、祈求神的幫助。因為神的「記念」,絕不僅僅是記得而已,而且是祂的干預。

「那些日子,我在猶大見有人在安息日榨酒(原文是踹酒榨),搬運禾捆馱在驢上,又把酒、葡萄、無花果,和各樣的擔子在安息日擔入耶路撒冷,我就在他們賣食物的那日警戒他們。又有推羅人住在耶路撒冷;他們把魚和各樣貨物運進來,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我就斥責猶大的貴胄說:『你們怎麼行這惡事犯了安息日呢?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以致我們神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嗎?現在你們還犯安息日,使忿怒越發臨到以色列!』在安息日的前一日,耶路撒冷城門有黑影的時候,我就吩咐人將門關鎖,不過安息日不準開放。我又派我幾個僕人管理城門,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擔什麼擔子進城。於是商人和販賣各樣貨物的,一兩次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我就警戒他們說:『你們為何在城外住宿呢?若再這樣,我必下手拿辦你們。』從此以後,他們在安息日不再來了。我吩咐利未人潔凈自己,來守城門,使安息日為聖。我的神啊,求禰因這事記念我,照禰的大慈愛憐恤我。」十二年前,百姓曾經立約不在安息日做買賣(10:31),現在卻「行這惡事犯了安息日」。「猶大的貴胄」也允許人在安息日做買賣。表面上,安息日做買賣可以讓人得方便、得利益,但這些人眼中的利益,最終都會成為網羅,使人用利益代替福氣的源頭,最終是得罪神、與神的賜福無分無關。在北國被擄之前,百姓就抱怨「安息日幾時過去?我們好擺開麥子」(摩8:5),而到了南國被擄之前,百姓也在安息日挑著擔子進出城門(耶17:21-23)。因此神宣告:「你們若不聽從我,不以安息日為聖日,仍在安息日擔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我必在各門中點火;這火也必燒毀耶路撒冷的宮殿,不能熄滅」(耶17:27)。所以尼希米擔心神的「忿怒越發臨到以色列」。因此尼希米不但警告在安息日作買賣的人,又安排利未人長期看守城門,不是為了防備敵人,而是為了「使安息日為聖」,就像看守聖殿的門一樣,所以必須「潔凈自己,來守城門」。

「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神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我又說:『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愛,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神呢?』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是和倫人蔘巴拉的女婿,我就從我這裡把他趕出去。我的神啊,求禰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禰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這樣,我潔凈他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盡其職。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我的神啊,求禰記念我,施恩與我。」那時以色列百姓又跟外邦人:非利士人、亞捫人、摩押人結親,而且他們的孩子不會說猶大話,只說各族的方言,可見他們已被同化。更可悲的是,有一個祭司的兒子竟娶了參巴拉的女兒為妻。因此尼希米極其憤怒,他嚴厲的「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從這裡也可以看到,神百姓的破口是從為首的「祭司」和「官長」開始,從屬地的感情和利益開始,短短几年就「離棄神的殿」、虧待利未人、不守安息日、與外邦人通婚,不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每一樣都是對誓約的違背,證明人不管怎樣明白律法(8:8)、認罪悔改(9:2)、發咒起誓(10:29)、甘心樂意(11:2)、各盡其職(12:44),都無法長久持守誠心所立的「確實的約」(9:38)。因此人需要另外一種救法:「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而尼希米所重建的耶路撒冷,是為了在地上預備人可以看見的記號,等候那位真正的恢復者奉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而尼希米對神的忠心,是一直堅持到最後。甚願我們今天都要有尼希米對神的忠心,以及他那忠心的行動,對罪惡的事敢於斥責,這樣神也必記念我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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