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拉7-8章>

作者:霞步思  於 2021-1-25 05:2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拉7-8章」「這事以後,波斯王亞達薛西年間,有個以斯拉,他是西萊雅的兒子,西萊雅是亞撒利雅的兒子,亞撒利雅是希勒家的兒子,希勒家是沙龍的兒子,沙龍是撒督的兒子,撒督是亞希突的兒子…以利亞撒是大祭司亞倫的兒子這以斯拉從巴比倫上來,他是敏捷的文士,通達耶和華以色列神所賜摩西的律法書。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華他神的手幫助他……。」在以斯拉記第七至章中記載了,以斯拉承擔了帶領第二批以色列百姓回歸耶路撒冷的使命。「這事以後」,是在聖殿重建完成之後大約58年。「亞達薛西」是波斯王的稱號。這裡簡述以斯拉的家譜,證明他是祭司西萊雅的直系,具有大祭司血統。 「西萊雅」是猶太人被擄時的大祭司(王下25:18),「希勒家」是約西亞王年間的大祭司(王下22:4)。「撒督」是大衛王年間的祭司長(撒下8:17)。在家譜中「兒子」的意思有時指親生兒子,有時指後裔。「文士」是特指精通、解釋和教導律法的人。以斯拉之所以能帶領百姓回歸,並且他所求的蒙王允准,是「因耶和華他神的手幫助他」。「亞達薛西王第七年,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尼提寧,有上耶路撒冷的。王第七年五月,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正月初一日,他從巴比倫起程;因他神施恩的手幫助他,五月初一日就到了耶路撒冷。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亞達薛西王第七年」,聖殿已經重建58年。神的手又從巴比倫興起包括祭司,利未人,及其他聖殿人員,伴著以斯拉,返歸故土。從巴比倫到耶路撒冷,全程大約一千六百公里。這年的「正月初一日」是陽曆四月初,「五月初一日」是陽曆八月初,整個行程都在乾旱炎熱的夏天,中午不能趕路,所以需要走四個月(9節)。而以斯拉「通達耶和華以色列神所賜摩西的律法書」,是因為他「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他「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

「祭司以斯拉是通達耶和華誡命和賜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亞達薛西王賜給他諭旨,上面寫著說:'諸王之王亞達薛西,達於祭司以斯拉通達天上神律法大德的文士,云云…你神殿里若再有需用的經費,你可以從王的府庫里支取。」以斯拉有雙重身份,他既是亞倫的後裔祭司,又是波斯宮廷里的文士。而亞達薛西王賜給以斯拉的諭旨,表達他對以色列人回歸大力的支持。「諸王之王」為波斯王喜歡用的自稱。王和謀士慷慨贈送禮物,都交由他帶回耶路撒冷神面前。這道諭旨所提到的是「以色列人」,而不是「猶大人的省長和猶大人的長老」(6:7),表明這次歸回的目標是重建神的選民「以色列人」,而不只是重建「猶大和耶路撒冷」。「七個謀士」,由七個地位很高的王公貴族組成,其中有波斯人,也有瑪代人(斯1:13-14)。「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指調查百姓遵行神律法的景況。「我亞達薛西王又降旨與河西的一切庫官,說:'通達天上神律法的文士祭司以斯拉,無論向你們要什麼,你們要速速地備辦…為何使忿怒臨到王和王眾子的國呢?我又曉諭你們,至於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和尼提寧,並在神殿當差的人,不可叫他們進貢,交課,納稅。'」王又降旨與河西的一切庫官,要將聖殿用的銀子、麥子、酒、油和鹽都要不計其數的贈送給以斯拉。「一百他連得」大約是3.4噸,「一百柯珥」大約是2.2萬升,「一百罷特」大約是2200升。「王和王眾子的國」,指波斯帝國。波斯王向聖殿奉獻財物、給聖殿事奉人員免稅,動機也是為了波斯帝國。「以斯拉啊,要照著你神賜你的智慧,將所有明白你神律法的人立為士師…。凡不遵行你神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當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軍,或抄家,或囚禁。」在此王賜給以斯拉任命官員的行政權力,和執法權力。「以斯拉說:'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祂使王起這心意修飾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又在王和謀士,並大能的軍長面前施恩於我。因耶和華我神的手幫助我,我就得以堅強,從以色列中招聚首領,與我一同上來。'」這是以斯拉的感恩禱告(27-28節)。以斯拉深知亞達薛西王能夠允准他的所求,降下諭旨,准以色列人與他一同回耶路撒冷,還為耶路撒冷神的殿預備了充足的供應,都是神的手幫助他。若沒有「神的手幫助他」,他就不能「得以堅強,從以色列中招聚首領」與他同行。因此以斯拉向那施恩與他的耶和華神發出讚美和感謝!

在以斯拉記第八章中記載了,「當亞達薛西王年間,同我從巴比倫上來的人,他們的族長和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屬非尼哈的子孫有革順;屬以他瑪的子孫有但以理;屬大衛的子孫有哈突…屬亞多尼乾的子孫,就是末尾的,他們的名字是以利法列、耶利、示瑪雅,同著他們有男丁六十;屬比革瓦伊的子孫有烏太和撒布,同著他們有男丁七十。」本段列出隨同以斯拉從巴比倫回到耶路撒冷的人的名單。「同我從巴比倫上來的人」,指第二批歸回耶路撒冷的百姓,大約有一千五百個男丁。「非尼哈的子孫」和「以他瑪的子孫」都是亞倫的後裔,是兩個祭司家族。文士以斯拉是非尼哈的子孫。「大衛的子孫」是君王的家族。「我招聚這些人在流入亞哈瓦的河邊,我們在那裡住了三日。我查看百姓和祭司,見沒有利未人在那裡,就召首領以利以謝、亞列、示瑪雅、以利拿單、雅立、以利拿單、拿單、撒迦利亞、米書蘭,又召教習約雅立和以利拿單。我打發他們往迦西斐雅地方去見那裡的首領易多,又告訴他們當向易多和他的弟兄尼提寧說什麼話,叫他們為我們神的殿帶使用的人來…從前大衛和眾首領派尼提寧服事利未人,現在從這尼提寧中也帶了二百二十人來,都是按名指定的。」以斯拉在亞哈瓦的河邊停下來的時候,發現群眾中沒有利未人。他知道哪裡有利未人居住,因此差遣十一個做首領的弟兄到迦西斐雅,鼓勵利未人和殿里使用的人跟隨他。三十八個利未人和二百二十個尼提寧響應了。雖然人數並不多,但百姓一樣看到「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們」。「亞哈瓦」的地點不詳,可能是沿幼發拉底河北上的商隊轉向西行的一個重要地點。「迦西斐雅」可能是被擄百姓的主要寄居地。「那時,我在亞哈瓦河邊宣告禁食,為要在我們神面前克苦己心,求祂使我們和婦人孩子,並一切所有的,都得平坦的道路…所以我們禁食祈求我們的神,祂就應允了我們。」第二批回歸的百姓有許多婦人孩子同行,可能多達五、六千人,又隨身攜帶巨額財物,在四個月的長途跋涉里隨時可能招來盜匪。以斯拉本來可以接受波斯王派兵護送,但由於以斯拉曾對王作見證說:「我們神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祂的」,如果求王派兵,表明對神並沒有信心,所以他「以為羞恥」,單單「禁食祈求」。「禁食」不是自表敬虔,也不是逼神應允,而是「為要在我們神面前克苦己心」。「祂就應允了我們」,指百姓心中有了平安的確據。

「我分派祭司長十二人,就是示利比、哈沙比雅,和他們的弟兄十人,將王和謀士、軍長,並在那裡的以色列眾人為我們神殿所獻的金銀和器皿,都秤了交給他們…於是,祭司、利未人按著分量接受金銀和器皿,要帶到耶路撒冷我們神的殿里。」在臨行之前,以斯拉把巨額的金銀、器皿仔細「秤了」,分派給十二位祭司長和十二位利未人「警醒看守」。由於沒有軍隊護送,這是非常艱巨而危險的任務。這些人只有「歸耶和華為聖」,才能忠於職守地運送這些分別為聖的財物。「正月十二日,我們從亞哈瓦河邊起行,要往耶路撒冷去。我們神的手保佑我們,救我們脫離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我們到了耶路撒冷,在那裡住了三日。第四日,在我們神的殿里把金銀和器皿都秤了,交在祭司烏利亞的兒子米利末的手中。同著他有非尼哈的兒子以利亞撒,還有利未人耶書亞的兒子約撒拔和賓內的兒子挪亞底。當時都點了數目,按著分量寫在冊上」。「正月十二日」,以斯拉帶領百姓「從亞哈瓦河邊起行,要往耶路撒冷去」。因「我們神的手保佑我們,救我們脫離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他們一路平安地到達了耶路撒冷。以斯拉在第一時間把帶回的金銀器皿「點了數目,按著分量寫在冊上」,移交給祭司,並由三位公證人在場。「從擄到之地歸回的人向以色列的神獻燔祭,就是為以色列眾人獻公牛十二隻,公綿羊九十六隻,綿羊羔七十七隻,又獻公山羊十二隻作贖罪祭,這都是向耶和華焚獻的。他們將王的諭旨交給王所派的總督與河西的省長,他們就幫助百姓,又供給神殿里所需用的。」以斯拉到達耶路撒冷以後,回歸的百姓「為以色列眾人」,「獻公山羊十二隻作贖罪祭」,這表明第二次回歸的百姓和第一次回歸的百姓一樣(6:17),也是站在十二支派合一的地位里尋求赦罪的恩典,他們所代表的,是神百姓團體的見證。接著把波斯王的諭旨交給總督和省長,他們就按王諭給他們提供「神殿里所需用的」。以斯拉忠心的完成神所交付他的使命。但願我們今天也能忠心的完成,神所交付我們的使命!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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