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待教會的長老>
讀經「提前5: 17-25」「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在提摩太前書第五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教導提摩太如何待教會的長老,應予以尊重及供應,也要謹慎處理長老犯罪的事情,以及也要關注身體健康。保羅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從這裡可見,長老是「管理教會的」,這「管理」表明,教會是需要有人掌權治理的。「善於管理」,包括責任上的忠心和有屬靈的才智,能把教會管理得好。教會可能會發生各種混亂、各樣不合真理的事,或是信徒之間的關係陷於不和諧的狀態中,都而需要長老管理。而管理教會需要真理的教導、諸般的忍耐,和聖靈所賜的智慧來運用真理的原則,這樣才能使教會走在正路上。因此「管理教會的長老」,都應該受到敬奉,但那些「善於」管理的,他們是「配受加倍的敬奉」。「敬奉」指教會給長老的薪酬(18節),信徒就要存一個奉獻的心、敬畏神的心把錢財交到神僕人手中。「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這是指長老不但管理教會,同時也是勞苦的傳道,作教導人的。這也包括一般的傳道人,有講道恩賜而傳道、教導人的。接著保羅說到為什麼這些長老是「配受加倍的敬奉」:「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保羅引用舊約律法說明(申25:4),牛在踹谷的時候尚且任由它吃那些穀物,更何況在禾場上傳道的工人?並且更為重要的是,主耶穌親自教導說:「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10:7)因此無論是管理教會的長老,還是勞苦傳道的工人,教會都要使他們在生活上沒有任何的後顧之憂,使他們的能夠專心作工,為主搶救更多的靈魂!
接著保羅說:「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
一些不忠心的長老固然會受人的控告,但就是忠心的長老也可能受人控告,所以保羅要提摩太在接受「控告長老的呈子」時得小心,不可單憑一個人的話輕易相信對教會長老的控訴。「有兩三個見證」,表明有幾方面的人作見證,然後才可以接受這種控告的呈子,才可以去考查。按舊約的律法,如果要定一個人的罪,也要有兩三個人的見證(申17:6)。主耶穌教訓門徒,與弟兄不和睦的時候,如要指出一方的錯來,也「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太18:16)就是所講的都是非常實在,十分肯定,無法可駁的才可以作實。因此在教會中判斷是非,兩三個人作見證的原則,不但對長老如此,對一般信徒也是如此。「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犯罪的人」,在此特指犯罪的長老。「當眾責備」,說明這種罪應該是嚴重的罪。長老既然是教會的領袖,因此犯罪時就要當眾受責備,使其他人懼怕,不敢輕易犯罪。保羅又提醒提摩太說:「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這些話」是指有關控告長老案件的處理原則。而保羅在此特別提到「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來囑咐他,這「蒙揀選的天使」,是指特別陪伴著主耶穌基督的,在祂的榮耀里將和祂一起降臨的天使。(太25:31)另外在希伯來書1:14說: 「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因提摩太既然是單獨一人留在以弗所擔當艱巨的使命,在執行真理的教訓時,難免會感到孤單猶豫,所以保羅在提醒的時候還特別使他看見天上榮耀的神和祂所選用的天使。而他要做的就是忠心遵行神的命令,「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成見」指在未經仔細查證以前即已在心裡有所定案。「偏心」指按外貌待人,對某方有所偏袒。有些人因為特別討好富有的信徒,因而有「偏心」,但有些人卻相反,對富人有成見而袒護窮人,但聖經說:「也不可…偏護窮人」。所以一個在教會中作領袖的人要站在一個完全公正的地位上,行事不可徇私,否則就不能叫人心服。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這裡說「行按手的禮」,與按立長老有關,所以提摩太不可隨便按立長老。可能當時有一些假師傅也想取得教會的聖職,所以保羅特別提醒提摩太,給人按手「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傳道人若沒有謹慎小心,隨便按立了神所沒有按立的人在教會中當職,甚至把那些假師傅、傳異教的按立成為教會的長老,作教會的事工,這樣的做法就是等於支持犯罪的人去犯罪,就是在別人的罪上有分。「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這是保羅插進去的一句話,顯示出保羅對提摩太健康狀況的關切之情。因為他知道一個人身體的健康情形,有可能會影響他在屬靈上的判斷與處理,所以保羅提醒他應當照顧自己的健康。信徒也應該保持身體的健康,在這世上為主而活。而保羅曾經為許多人醫病,也確有醫病行神跡的權能,他曾醫治島長部百流的父親及島上居民的疾病。但是他沒有為提摩太醫病,可見信徒每一次生病並不都要借著神跡來醫治。神有時是借著奇妙的能力,有時是借著物質來醫治我們。所以保羅勸提摩太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在此酒是被當作藥物來使用的,叫提摩太的胃得幫助。
最後保羅說:「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保羅在此作結論時說到,罪有兩種:有的罪是顯露的,有的罪是隱藏的。這「顯露的」是先到審判案前,因人一看見,很自然地就會定罪,教會的長老或傳道人也自然會對付這樣的人。但「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這「隨後跟了去」,表示有一些罪是在人面前隱藏得很周到,暫時沒有顯露,但以後仍會跟到審判台前,被顯明出來。就算在今世沒有被人知道,但在天上也要被神所知道。保羅說這話是提醒提摩太,不要單單注意那些顯露的罪,以為那些顯露出來的罪人才是罪人,事實上有的人曉得如何來遮掩罪,甚至利用行善的名義來作壞事。傳道人常常不容易看出這種人的詭計,以致落在他們的圈套中。「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照同樣原理,有人行善是明顯的,是人人都知道的,而那些沒有被顯明出來的善行卻同樣是神所看重的,神也會將它顯揚出來。人若專心行善,他的善行必被顯明,絕不會隱藏的,正如人行惡,他的惡行也不能隱藏一樣。雖然也許在今世不被人知道,但在將來主也要顯明出來,所以一切為主的緣故而行善的,無論作了什麼,雖然人不了解,不明白,但主是不會忘記的,正如主不會忘記罪人所犯的罪一樣,主一定要審判犯罪的人,也一定要賞賜那些忠心愛祂的人所行的一切善行。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謹記:「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密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12:14)。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