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大最後四個惡王>
讀經「代下36: 1-23」「國民立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在耶路撒冷接續他父作王。 約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三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埃及王在耶路撒冷廢了他,又罰猶大國銀子一百他連得,金子一他連得……。」在歷代志下第三十六章中記載了,猶大最後四個惡王,以及他們和猶大人被擄。而四個惡王的被擄是:約哈斯被擄到埃及,約雅敬、約雅斤和西底家被擄到巴比倫。約西亞死後,他的兒子約哈斯作猶大王。因「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王下23:32),結果「作王三個月」就被「埃及王在耶路撒冷廢了」,猶大更被罰交大量金銀。「埃及王尼哥立約哈斯的哥哥以利雅敬作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王,改名叫約雅敬,又將約哈斯帶到埃及去了」。至此神的國度就成了埃及的附庸,神百姓的王也變成了法老的傀儡。而約哈斯被帶到埃及,就死在那裡。之前約西亞「盡心盡性儘力的順服神」,遵守祂的誡命,百姓卻沒有像王那樣,他的兩個兒子也是這樣,登基后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因此神向猶大所發猛烈的怒氣仍不止息。同樣今天我們若不順服神,不遵行神的話,我們不但不能討神喜悅,我們也成了悖逆神,等候審判的人。「約雅敬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行耶和華他神眼中看為惡的事。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來攻擊他,用銅鏈鎖著他,要將他帶到巴比倫去。尼布甲尼撒又將耶和華殿里的器皿帶到巴比倫,放在他神的廟裡(或譯:自己的宮裡)。約雅敬其餘的事和他所行可憎的事,並他一切的行為,都寫在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上。他兒子約雅斤接續他作王。」約雅敬是埃及王安排的傀儡,而他在神面前極其放肆,他將書卷焚燒(耶36:21-25),所以神說:「他後裔中必沒有人坐在大衛的寶座上」(耶22:30)。在「約雅敬第四年,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元年」(耶25:1),先知耶利米宣告,他已經不斷宣講神的旨意23年,但百姓始終「沒有聽從」,反而惹神發怒,因此「這些國民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耶25:3-11),接受神的管教。這時尼布甲尼撒上來攻擊猶大王約雅敬,「用銅鏈鎖著他,要將他帶到巴比倫去」,部分聖殿器皿和包括但以理在內的一些猶大貴族(但1:1-2)也被擄去,這是猶大第一次被擄。猶大被擄七十年的時間是從「約雅敬第四年」開始,一直到新巴比倫帝國滅亡。後來約雅敬被放回猶大,服事巴比倫三年(王下24:1)。
從外面看,神的榮耀、神的見證有了虧損。但是當我們看《但以理書》的時候,我們就看到,在巴比倫掌權的正是我們的神,神的榮耀和見證一點也沒有因著猶大的被擄而減少。神在被擄之地使但以理被高舉,顯明祂的權柄,也借著耶利米和其他先知所傳達的話,叫留在猶大的這些人看見神的手。之後尼布甲尼撒與法老尼哥在埃及小河再次對決,雙方傷亡慘重、不分勝負,巴比倫軍隊退回國內重整旗鼓。這時約雅敬不聽先知耶利米的警告,乘機投靠埃及、背叛巴比倫王(耶27:9-11)。尼布甲尼撒在重返猶大時,率領周圍藩屬國的聯軍(王下24:2)攻入猶大國。此時約雅敬去世、約雅斤即位。「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列王下二十四章八節作十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零十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過了一年,尼布甲尼撒差遣人將約雅斤和耶和華殿里各樣寶貴的器皿帶到巴比倫,就立約雅斤的叔叔(原文是兄)西底家作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王。」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八歲,作王「三個月零十天」,他也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一年後,「尼布甲尼撒差遣人將約雅斤和耶和華殿里各樣寶貴的器皿帶到巴比倫」,這是猶大第二次被擄,失去了所有的精英分子,包括先知以西結(結1:1-2)、末底改(斯2:6)。耶利米用「好無花果」(耶24:5)來比喻這些被擄走的猶大精英。之後尼布甲尼就立約雅斤的叔叔西底家為傀儡王,約雅敬和約雅斤的後裔再也沒有人坐在猶大的王位上,應驗了耶利米的另外兩個預言(耶22:30;36:30)。「西底家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一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行耶和華他神眼中看為惡的事。先知耶利米以耶和華的話勸他,他仍不在耶利米面前自卑。尼布甲尼撒曾使他指著神起誓,他卻背叛,強項硬心,不歸服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眾祭司長和百姓也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污穢耶和華在耶路撒冷分別為聖的殿。」西底家是猶大國的最後一位君王,他「作王十一年」,他也是「行耶和華他神眼中看為惡的事」,包括不肯在神的話語面前自卑、違背誓言反叛巴比倫。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的本質,是因為「強項硬心,不歸服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想努力掙扎、擺脫神的管教。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並不能帶來國家的獨立,因為神的管教早已命定。
雖然西底家是被迫起誓,但既然是「指著神起誓」,就不可背誓,否則就是藐視神。所以神宣告:「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既輕看指我所起的誓,背棄指我所立的約,我必要使這罪歸在他頭上」(結17:19)。神的百姓離棄了神,無論是落在巴比倫王手中、還是落在埃及法老手中,結局都是作外邦人的奴僕。但神既然使用巴比倫作為管教百姓的器皿,百姓就應該順服神的管教,認罪悔改。「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指在聖殿里效仿外邦人敬拜偶像,所以他們毀滅的日子不會遠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因為愛惜自己的民和祂的居所,從早起來差遣使者去警戒他們。他們卻嘻笑神的使者,藐視祂的言語,譏誚祂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祂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在猶大最後四個惡王年間,神始終沒有停止話語的供應,祂「因為愛惜自己的民和祂的居所,從早起來差遣使者去警戒他們」,可是百姓卻「嘻笑神的使者,藐視祂的言語,譏誚祂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祂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任憑巴比倫徹底摧毀了耶路撒冷和聖殿。「所以,耶和華使迦勒底人的王來攻擊他們,在他們聖殿里用刀殺了他們的壯丁,不憐恤他們的少男處女、老人白叟。耶和華將他們都交在迦勒底王手裡。迦勒底王將神殿里的大小器皿與耶和華殿里的財寶,並王和眾首領的財寶,都帶到巴比倫去了。迦勒底人焚燒神的殿,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用火燒了城裡的宮殿,毀壞了城裡寶貴的器皿。凡脫離刀劍的,迦勒底王都擄到巴比倫去,作他和他子孫的仆婢,直到波斯國興起來。這就應驗耶和華借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地享受安息;因為地土荒涼便守安息,直滿了七十年。」神「愛惜自己的民和祂的居所」,但百姓卻「嘻笑神的使者,藐視祂的言語,譏誚祂的先知」,拒絕神的「愛惜」,所以仇敵「迦勒底王」來攻擊他們時,也「不憐恤」他們。今天神也「愛世人」(約3:16),並且借著聖經和聖徒提醒世人:「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8)。但抵擋神的人也是置若罔聞、我行我素,拒絕神的「愛惜」,結果也將是咎由自取、不蒙「憐恤」。而巴比倫軍隊前兩次攻打耶路撒冷,並沒有大肆破壞,百姓還可以繼續在耶路撒冷居住。
但由於百姓毫無悔改之意,還不停地掙扎,所以神宣告「要以忿怒行事,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結8:18),第三次就允許巴比倫人「焚燒神的殿,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用火燒了城裡的宮殿」。耶路撒冷的城牆從此荒廢了一百四十多年,直到尼希米帶領回歸的百姓重建城牆(尼2:17)。神的百姓被擄了,但神的旨意卻仍然行在地上;被擄的人失去了安息,但地卻因「地土荒涼便守安息」,等候神的醫治,正如祂所應許的:「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7:14)。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借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波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祂建造殿宇。你們中間凡作祂子民的,可以上去,願耶和華他的神與他同在。'」《歷代志》最後的話與《以斯拉記》的開頭(拉1:1-3)幾乎完全相同,因此《歷代志》的終點,並不是國度的結束,而是「上去」的開始。神的話語是國度和聖殿重建的根據,所以百姓不但要照著先知耶利米的預言「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耶25:11),也照著預言「仍回此地」(耶29:10)。當猶大被擄的時候,誰能料到強大的巴比倫帝國會在七十年後灰飛煙滅,而不可一世的波斯王竟然會順服神的吩咐,釋放被擄百姓、資助重建聖殿呢?但因為創造的神也是歷史的主,祂超乎歷史之上、又貫穿歷史之中,萬國都在神的掌管之下,國度和聖殿的旨意絕對不會因著人的退後而停止,也不會被任何的人、事、物所擋住,神既「親口應許,親手成就」(6:15)。為此,因為今天也都要相信,神必能把我們建成合乎「神借著聖靈居住」(弗2:22)的「聖靈的殿」(林前6:19),祂必要「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里,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弗3:21)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