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里的夫妻相待>
讀經「西3: 18-25」「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在歌羅西書第三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講到在主里的夫妻相待、父母子女的相待,以及作僕人的要存心誠實敬畏主。保羅首先說到妻子怎樣對待丈夫:「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在基督里男女都是平等的(加3:28),夫妻也是平等的(林前7:3-5),但功用各不相同。神所設立的家庭是有秩序的,而神把這「頭」的責任交給丈夫。因此妻子「順服自己的丈夫」,實際上就是順服主所設立的權柄,所以「如同順服主」(弗5:22),「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可是有許多姐妹順服別人的丈夫很容易,但對「自己的丈夫」卻順服不來,甚至因為自己某些方面比丈夫強,要求丈夫順服自己,這些姐妹應當求聖靈讓自己看見,「順服自己的丈夫」就是順服主所設立的權柄,「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這「在主裡面」,是對「順服」加上了界限,並不是完全沒有範圍的順服。聖經除了指明各種地位上該有的順服之外,也要我們在真理之中彼此順服(弗5:21)。那麼丈夫要怎樣對待妻子呢?使徒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這「愛」就是為妻子著想,這樣必然不會苦待妻子。妻子順服丈夫,丈夫愛護妻子,這是神對家庭所安排的秩序。人可以自由拒絕神的安排,但神也有自由不賜福給違反神安排的家庭。
接著保羅講到父母子女的相待:「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這是基督徒兒女跟世人的分別之一。基督徒兒女聽從父母也是討神喜悅的方法之一,因為這裡已經說明:「這是主所喜悅的」。而在個人主義盛行的今天,每一代人都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在思想觀念、經濟學問、生活方式上都與上一代人存在不和諧的「代溝」,總要找出種種理由來不「聽從父母」。神允許「代溝」的存在,更要用「代溝」來讓我們學習凡事做「主所喜悅的」的事。而這裡的兒女和父母都是指信徒。「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為何保羅勸父母「不要惹兒女的氣」?因為「恐怕他們失了志氣」。這裡「惹兒女的氣」,是指作父母的無理責打,或動輒斥責,使兒女無所適從,對自己所行所作失去該有的自信心,長大以後就會有很深的自卑感,失去志氣和果敢的判斷力。父母雖然有責任管教兒女,卻不該把兒女當作泄憤對象,以致兒女從小就厭惡家庭、怨恨父母,這樣對待兒女是不符合基督愛心的原則。基督徒不能在家庭生活中表現基督的愛,甚至不能給兒女一個正確愛心的感受,這樣的基督徒生活當然是失敗的。「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127:3),是神交託給父母管理的屬靈責任,父母就要在身、心、靈上「養育他們」。把神的話語教導給兒女,並且訓練、幫助兒女建立和神之間的親密關係。
隨後保羅說:「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
「僕人」聽從「肉身的主人」,這是根據地位而有的聽從。但每個基督徒除了「肉身的主人」或上司之外,還有一位不是肉身的主人,就是神。所以下句說:「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雖然我們是為看得見的「肉身的主人」作工,但我們卻不是只在人的眼前事奉,像是只討人的喜歡。我們也是在不可見的神跟前事奉,是借事奉人而事奉神。所以「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也是在討神喜歡的原則下聽從的。「存心誠實敬畏主」,不是怕被責罵,而是深怕失去見證,不能討主喜悅。「無論作什麼」,指凡與罪無關的事,都該「從心裡作」,也可以像是給主作的一樣。換句話說,無論為肉身的主人作什麼,是要存為主而作的心去作,就都變成是給主作的了。這裡說明信徒可以使原本「屬世」的事變成「屬主的」。雖然我們不是在教會中事奉,但如果我們存心榮耀主的名,見證主的福音,而在職位上忠心,也就是事奉主了。
今天正需要許多這樣完全奉獻的信徒,在學校、醫院、商場、工業界…,存事奉主的心,在他們的崗位上,為福音作見證。因此無論是羅馬時代被逼為奴的僕人,還是現代社會上班謀生的僱員,聖靈所關注的不是世人所計較的「人權、公平」,而是無論這工作是否有人看得見,都「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而「像是給主做的」,凡事都為「討神的喜悅」(帖前4:1)。若我們存著「像是給主做的」的工作態度,工作就不會勉強懶惰、得過且過、敷衍應付,不再是出於強迫、或是為了生活,而是甘心樂意、忠心謹慎地做在基督面前,完成的每件產品、提供的每項服務,都應當好得足以獻給神。我們即使是從事人眼中最低賤的工作,實際上「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這樣必「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當時的奴隸沒有人身自由,即使甘心服事,可能也得不到主人的讚賞,甚至可能還要被誤會、責打。但這一切都會在他們向主交帳的時候得著獎賞。這「賞賜」不是因為人的功勞,而是因為神的恩典,雖然事奉不過是僕人的本分,但神卻願意施恩獎賞那些「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太25:21)。神為了施恩給我們,實在是給了我們太多的機會, 連當時沒有自由的奴隸都能「事奉」主基督、從主那裡「得著基業為賞賜」,今天的信徒怎麼能以環境、能力、家庭、工作為借口而不事奉主、「得著基業為賞賜」呢?最後保羅警告說:「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這裡「主並不偏待人」,說明主的審判是公平公正的。因此無論是誰,凡行不義,必受不義的報應,而神的「報應」是千真萬確的!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知道,主不偏待人,祂的審判是公平公正的,是按我們的行為來審判,作惡的,行善的,主都給我們當得的報應!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