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8: 1-14」「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里誰是最大的?'……。」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在主耶穌行了從魚口裡得稅銀的神跡,也是主耶穌準備走向十字架的時候,門徒來問耶穌說:「天國里誰是最大的?」這證明門徒喜歡為大,甚至彼此爭論為大。主在回答他們之前「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並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這裡主先講到進天國的條件,如果連天國都不能進,哪裡還談得上誰大誰小呢?所以他們除非變成小孩子的樣式,那麼的單純、順服,否則就不能進入神的國。這「迴轉」不只是指必須悔改重生,並且還要讓神的生命來改變我們的性情。而「變成小孩子的樣式,」不是叫他們像小孩子般的無知、不能分辨好壞等,而是要他們像小孩子那樣的「謙卑」。若他們像小孩子那樣,謙卑的信靠神,放下一切的爭論,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凡為基督的名,接待一個迴轉像小孩子的,就是接待主。接著主耶穌就警告門徒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沈在深海里。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這「信我的一個小子」指任何一個信徒。「跌倒」指動搖在主里的信心,以致偏離正路甚或犯罪。但絆倒一個信主的人,這是很大的罪,他要被大磨石拴在頸項上,沈到海底里。而這世界上絆倒的事多得很,但絆倒人的有禍了。因此基督徒不但不可絆倒人,就是絆倒自己也是一件很大、很嚴重的事。所以主說:「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里。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里。」那麼主是不是真的要我們把犯罪的手腳砍掉,把犯罪的眼睛剜掉?不是,主的意思是叫我們,要果斷堅決的對付罪惡,要付最大的代價砍掉罪惡,不容許哪怕是一丁點罪惡在我們身上有立腳之地!基督徒如果容讓罪惡,包容罪惡,他將要得的遭遇就是,兩手兩腳完整的被丟在地獄的火里!基督徒如果對付罪惡,對付情慾,以致好像只有一隻手一隻腳進入永生。之後主耶穌提醒門徒說:「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里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有古卷在此有「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這「使者」即指天使。主在此提醒門徒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里的一個。因為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天父的面,這顯明信徒是天父所寶貝的。這「失喪的人」可以指將要滅亡的罪人,但此處指「迷途」的信徒,即迷失在世界和罪惡之中的天國子民。最後主耶穌講了迷羊的比喻:「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這「一個人」就是主自己,祂是好牧人,我們是祂的羊。「走迷了路,」指因為偏行己路,以致失去方向,成為迷途的信徒。「往山裡去找」表示主不辭艱辛,竭力尋回迷羊。主不只拯救我們,並且保守我們,祂不願意失去任何一個信徒。主又說:「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里失喪一個。」主這話並非表示,祂看重這一隻迷羊過於其他九十九隻正常的羊。主乃是在描述,當祂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為那失而又得的結果,額外覺得心滿意足。既然天父這樣重視每一個「小子」,祂的眼目看顧祂每一個兒女,不願意「失喪一個」。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體會神的心腸,我們要幫助迷失真道的信徒,回到主這裡來,使主的心得滿足!阿們!
<天國里誰是最大?>
讀經「太18: 1-5」「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里誰是最大的?'……。」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門徒問主耶穌一個有關天國的問題,就是在「天國里誰是最大的?」因為門徒已聽見、也知道了耶穌是基督、是彌賽亞,將來要得國降臨。所以他們就用屬世的眼光、從人的角度去想將來國度的事, 想知道到底將來在天國里誰是最大的?到底將來的位份、排列是怎樣的?主耶穌知道他們的想法,於是就叫一個小孩來站在他們當中,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主在這裡講了一個很直接的教訓,也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要求,就是要他們而變成小孩子的樣式,而這關鍵就是「迴轉」,從什麼地方迴轉? 就是從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迴轉 。主要門徒,也是今天的信徒必須迴轉像孩子一樣單純、純真,簡單,而非像孩子一樣幼稚無知。在神國的事上、在屬靈的事上,神非常在乎我們是否單純,祂不容許我們摻雜任何其他的動機以及不單純的意念。我們向著主應該是單純的,只是為了愛神,愛神的旨意。我們就要像小孩子一樣的需要主,時時饑渴地需要祂,緊緊地跟隨祂,仰望祂,單單地信靠祂,主的這個的要求是絕對的!門徒所思想的是怎樣得著天國里最大的地位,主耶穌卻先要他們思想怎樣才能進天國。如果進天國的條件都不符合,哪裡還談得上誰大誰小呢?「你們若不...斷不得...」,主耶穌講這話時是斬釘截鐵的,這是進天國的條件,這是最重要的,這也是對我們很深刻的提醒!主又講到要我們像孩子一樣的謙卑,主說:「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這裡的「自己謙卑,」意思就是「自己把自己壓低」,不讓「己」出頭。因小孩子並不自覺有什麼可誇的,所以他的謙卑乃是誠實的謙卑。主就是要我們像小孩子一樣地有誠實的謙卑。我們若驕傲,就不容易和別人同工,我們若驕傲,就容易堅持自己的看法,在乎自己的感覺,在乎被別人尊重,這樣就會出問題。我們越是謙卑就越能讓神掌權,而越能讓神掌權的人,在天國里也越大。這是主耶穌非常清楚的教導:一方面要單純,一方面要謙卑,這兩種品格或特點對每一個信徒,對任何一個服事主的人來說,都非常重要。 由此也讓我們看到,天國里誰為大和地上大是兩個概念。在地上,有錢、有勢就是大。但在天國里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就是最大的。這是屬靈的原則凡自卑的,必升為高(路18: 14)。接著主教導我們如何學習接納、接待弟兄:「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這「為我的名」是指為著榮耀歸主,為著對方是屬主的。「接待」指歡迎、關心、樂意接納。「小孩子」指任何一個謙卑追求主的天國子民,他們都是與基督聯合在一起的,因此主耶穌看重這樣單純向著祂的人。所以我們要接待這樣的弟兄,我們要接納他如同接納主,即使是接納一個幼小的弟兄,也要如同接待主。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主看我們對弟兄的態度如何,等於對祂自己的態度如何。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為主的名,接待像這小孩子那樣靈命幼稚、軟弱的信徒,而這種的接待,是蒙主記念的。我們還要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謙卑像小孩子,這樣我們不但能進天國,而且在天國里我們就是最大的!阿們!
<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讀經「太18: 6-14」「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沈在深海里。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這段經文中,當主耶穌以一個小孩子來教導門徒學習謙卑的功課後,就提醒他們:「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主耶穌在這裡也是警告門徒,也是今天的我們,絆倒一個信主的人,動搖他們在主里的信心,以致偏離正路遠離神,繼續去犯罪,那絆倒人的就有禍了!他要被非常沉重大磨石拴在頸項上,不但會沈到海底,且難再浮出水面。這表示人由於驕傲而硬著「頸項」,才會使人跌倒。而門徒問在天國中誰為大?這背後的動機便是驕傲。當人陷入驕傲的罪中時,就會很危險,也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所以神最嚴厲的審判就會臨到那些使人跌倒的人!主耶穌進而說:「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這裡主對世界宣告有禍了,因在這世界中,人的罪惡和魔鬼攜手迷惑眾人,將人絆倒,使許多人墮落。還有世人仇視信徒,用各樣方式引誘信徒犯罪,如逼迫,譏誚,輕看等等,他們將絆腳石放在信徒面前,這樣的人有禍了,主要審判他們!同時主也對信徒說,絆倒人的事雖是免不了,但是如果我們把別人絆倒,使得他們將來下到地獄裡面去,主說,我們這絆倒人的是有禍的,這是主給我們的警告!主耶穌不只警告我們,祂還告訴我們,叫自己跌倒的,也是一件很大、很嚴重的事!所以主說:「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里…。」這裡主說的「你」,就是表明絆倒你的正是你自己。這裡的「手」象徵行為、作法。「腳」象徵立場、道路。「永火」指地獄里的火是永不熄滅的。若你手的行為,腳的立場叫你絆倒,你就要付最大的代價除去,這樣你就不會被丟在地獄的永火里!這裡也給我們看見,信徒如果不肯對付自己的罪,結局就不能進入永生。因此基督徒得救之後,就當加倍對付罪惡,不容罪惡玷污我們的生命。今天我們若是犯了罪,叫自己跌倒,不是簡單地認罪,然後就沒事了,而是要砍掉犯罪的肢體,要徹底悔改,棄絕罪惡。因為天國可以接受外體有殘缺的人,但是不能接受裡面悖逆不悔改的人。今天在這個充滿試探、誘惑的世界中,許多人被絆倒墮落。因此我們要靠著主耶穌,對付罪惡,寧願殘缺進天國,也不要帶著完整犯罪的肢體進地獄!接著主又說:「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里。」這「地獄」就是惡人受永刑的地方。「丟在地獄的火里」是指第二次的死。「眼」象徵眼光、看法、眼目的情慾、慾望。在馬可福音9: 47-48中說到:「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 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里。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我們如果真的相信、 也真的接受這個可怕的警告,就是將來在地獄裡面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我們寧可為了將來不下地獄,而情願在今生付上斷手斷腳剜眼睛的代價。最後主耶穌因著我們的眼睛會「輕看人」,因此祂提醒我們說:「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里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有古卷在此有「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這也是告訴我們,為什麼絆倒人的人與絆倒自己的人,會招致這樣嚴重的懲罰。因為主耶穌來,是為要拯救失喪的人,所以祂不願失去任何一個小子。若是一個走迷了路,主會因一個迷失的羊被找回而歡喜,天父的心也是如此,祂不願意這小子里失喪一個。若你反其道而行之,使人跌倒,能不有禍嗎?因此一個人在真道上使人跌倒,或因自己的罪惡使自己犯罪跌倒,必不能逃避嚴厲的懲罰!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明白主耶穌的話,並要記住主耶穌的話:「那絆倒人的有禍了!」我們就不要作一個絆倒別人的人,並且對任何叫自己跌倒的事物,必須付代價把它砍掉,這樣我們就不會被丟進地獄的永火里去,而是可以進入永生!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