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5: 13-20」「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在馬太福音第五章的這段經文中,當主耶穌在八福中說到天國子民的品格后,就說到到天國子民對世界的影響。所以主耶穌就對門徒說:「你們是世上的鹽…。」而「鹽」的主要功能是調味並殺菌,信徒在這世上具有雙重的功用,就是製造和睦,以及防止並消殺罪惡和敗壞的因素。也就是說,當我們擁有基督的生命,就能發揮鹽的調和防腐的作用。這「鹽失去味」象徵基督徒失去他們的功用,也就是變成和世人一模一樣,毫無分別。而失去功用的信徒,在神面前就「無用」,要被「丟在外面被人踐踏」,當主再來的時候,他們要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哀哭切齒。主耶穌又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這「光」是信徒的行為見證。信徒的行為如同建造在山上的一座城,顯明在世人眼前,是不能隱藏的。也就是說,屬天的生命一定會通過好行為彰顯出來的。但信徒為主發光,不要志氣高大,想照亮全世界,應只求「照亮一家的人」。因信徒的「好行為」是裡面屬天的生命自然活出來的,因此看見的人就會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接下來主耶穌講到律法:「「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這「莫想」是指,因著主耶穌講了八福,又講了你們是世上的鹽和光,而這與舊約的律法完全不同,所以有人想,莫非主來是要廢掉律法?所以主在此說,祂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廢掉律法和先知」指推翻舊約,因舊約是由律法和先知兩大部分組成的。律法乃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來10: 1),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 17),所以主耶穌來到這世上,就使律法和先知得著完滿的成全。因此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這就是說,律法的全部都要保存,正如主自己的話也必永存一樣。而且信徒在天國里的大小,取決於我們遵行神旨意的程度。我們自己若「遵行」越多,又「教訓」別人去遵行越多,這樣在天國里就越大。最後主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這「你們的義」指信徒的義行。而「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是靠著外面履行律法規條行出來的(腓3: 6),「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23: 28)。而我們的「義」不是在外面做出來的,乃是從裡面活出來的,先有裡面屬天的生命,再有外面活出的義行,所以是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這樣就能進天國。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靠著主耶穌的恩典,用新生命活出義行,這樣我們就能勝過法利賽人的義,而進入天國!阿們!
<你們是世上的鹽和光>
讀經「太5: 13-16」「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在馬太福音第五章的這段經文中,主耶穌對祂的門徒,也是對我們說:「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所以信徒「是」鹽、「是」光,不是作鹽、作光。我們信主耶穌,蒙恩重生得救后,我們裡面就有了新的生命,這就是鹽和光的生命。這樣我們就能發出鹽的功用來,顯出光的好行為來。而鹽的主要功能是調味並防腐,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4: 6提到,基督徒「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所以我們在這世上的功用,就是要製造和睦。而鹽防腐的作用就是,不僅我們個人不被這個污穢、黑暗的世界所腐化,而且我們也能夠幫助跟我們有接觸的人,讓他們不受到腐化,這就是基督徒的影響力。 「鹽若失了味」象徵基督徒因與世俗同流合污,而盡失基督徒的氣味。這樣的基督徒只有基督徒的名,沒有基督徒的實。失味的鹽是不能叫它再咸。古時猶太地方和中東各地吃的鹽,多是礦鹽或井鹽,那些鹽塊從礦場或井裡挖出來時,就像拳頭大的石頭一般。在這石塊的外層包著一層鹽。猶太人在吃飯時,右手拿著菜,左手握著鹽塊,用舌頭舐鹽以取味。等到鹽塊的鹹味逐漸減少,至完全失味時,原先的鹽塊就成為石頭了,於是隨手棄置任人踐踏了。基督徒若是愛世界、和世俗混在一起,沾染罪惡,就是失了味的鹽。現在要被「丟在外面被人踐踏」,當主再來的時候,他們要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哀哭切齒。而光的作用就是,使人可以看見:「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也照亮別人:「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照在人前。」主在這裡特別說到「光」是指我們的好行為,好行為是不可能被隱藏的,這就是影響力。一個被主建造、被主造就的基督徒,他身上的光「是不能隱藏的」。這裡的「斗」是一種量器,是用來量糧食米穀的,這代表生活的掛慮。基督徒失去光的見證,就是將燈放在斗底下,給今世的掛慮蓋住了。燈應當「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而基督徒生命最真實的表現,就是在你自己的家中,基督徒最初的見證,乃是讓你「一家的人」看出你的改變,看出你因著相信主耶穌的緣故,裡面有一個新生命發出光照,使他們從你的好行為所發的光,「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今天我們天天活在世人中間,那麼我們是否起了鹽和光的作用?或是如同失了味的鹽,和放在斗底下的光一樣?但願我們今天在世上都起了鹽和光的作用,給這個世界、給我們周圍的人帶來明顯的影響力,好叫他們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阿們!
<耶穌成全了律法>
讀經「太5: 17-20」「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在馬太福音第五章的這段經文中,主耶穌闡明祂與舊約律法和先知的關係。「我來」表明主來到這世界的目的。這 「廢掉」含有拆毀的意思。「律法和先知」指舊約聖經。而「成全」有「應驗」,「使完全」,「實行」和「填滿」等意。主耶穌說,祂來,不是要拆毀舊約的律法和先知,而是要「成全」。舊約律法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禮儀的律法,例如獻祭、節期。第二類是道德的律法,包括十誡、生活方面的教導。第三類是民事的律法,包括民間的訴訟應當如何處理等。禮儀的律法預表耶穌基督的工作,新約時代這些預表都在基督身上得以應驗,所以我們不需再獻牛羊的祭物,不是我們不必遵守律法,而是因為基督已為我們一次獻上自己為祭物,而且永遠是有功效。所以當我們相信並接受基督的救恩時,就已經是在遵行律法了。道德的律法是要彰顯神的聖潔,民事的律法是要彰顯神的公義,這些律法條例是神繼續不斷在祂子民身上要彰顯出的美德。所以耶穌說「我來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而耶穌成全律法是把律法的精義提升至「從心開始」,就如動怒就是殺人,動淫念已犯了姦淫等。而成全先知,就是基督的事迹都應驗舊約先知的預言和應許。而今日的信徒常有個錯誤觀念,以為舊約是律法時代,新約是恩典時代,所以現在我們可以不再遵守律法。事實上舊約和新約之分不在於遵不遵守律法,而在於舊約是神頒布律法,新約是耶穌成全了律法。使徒保羅所講的律法被廢棄,主要是針對那些死守儀禮字句的人,如:割禮,而且主要是針對救恩,表達得救唯靠信耶穌,不是靠守律法。接著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這裡主明確指出舊約聖經的絕對權威,因為是神的話,所以「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既然所有的律法全都重要,所以自己不順從或教訓人不順從神的話的後果,他在天國里要稱為最小的。相反地,自己遵行,又教訓人遵行的,他在天國里要稱為大的。最後主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當時文士和法利賽人極受人尊敬,因他們精通摩西律法,並且謹守律法上的一切禮儀和古人的遺傳。但他們那種靠行為和功績的熱心,結果便生出只注重外表和律法的禮儀,而忽略律法的精義。所以主責備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只洗凈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污穢和不義。基督徒要有勝過「法利賽人的義」,只有接受因信基督而來的義,並借著因基督住在我們裡面,而活出的義。我們擁有這樣的義,就是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我們就能進天國,享受天國一切的福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