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作者:霞步思  於 2018-12-18 03:3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啟20: 11-15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在啟示錄第二十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在異象中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這就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最後的審判就要開始了,這是為著結束一切舊的受造之物,帶進新天新地所設立的審判台,審判的對象就是人。坐在上面的就是主,因為神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這,因這次的審判是非常的,是大有公義的。白色是代表聖潔、絕對公義。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是因為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彼后3: 12)。接著約翰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人都要為自己過去的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死了的人是指一切的死人。無論大小指年紀大小,也是指他們的身分地位的大小,全都站在白色大寶座前接受審判。死了的人會站立,表示他們在這時已經復活過來,但他們是復活受審判。這案卷是指記載各人行為的書卷。生命冊是指有永遠生命的冊子,有名字在上面的就有永生。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是神公義審判的結果。因為神是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而這些死了的人是從海、死亡和陰間中交出來的,這表示無人能逃避這大寶座的審判,就算葬身大海,沒有被埋葬的屍體,找不到的死人也要復活,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因將來的審判,完全是按著人的行為,所以兩次如此說,神是公義的!此時死亡和陰間已經完成任務,沒有存在的必要,所以被扔在火湖裡。第二次的死,並不是指再死一次,而是指生不如死的在火湖裡永遠受痛苦。今天有很多人想要借死得來解脫,以為一死萬事就了了,其實不然,人死後還有審判,將來的痛苦,比今世更加厲害,所以千萬不能有自殺的念頭。這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即指不信主的人。他就被扔在火湖裡,不信主耶穌,是人最嚴重的罪行,其結局乃是滅亡。火湖的刑罰原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預備的,不信主的人既然寧願選擇魔鬼的道路,當然就是選擇魔鬼所將受的結局,被扔在火湖裡與魔鬼同樣永遠受痛苦。火湖也就是地獄,使徒保羅形容在地獄里是極大的死亡(林1: 10),故此他才要拚命努力的去傳福音,為了叫人免去地獄之苦。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像保羅那樣的去傳福音,叫人趕快悔改信耶穌,以免將來受地獄的苦楚。我們也要勸自己的親朋戚友,當趁還有悔改的機會,快快接受主耶穌作生命的救主,同得救恩的福樂!阿們!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讀經「啟20: 11-15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在啟示錄第二十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在異象中看見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寶座所以稱為大,表明其性質的重要。而審判的時期,是在千禧年之後,撒但已被扔進火湖之時,亦即人類歷史結束的時候。其坐在寶座上的審判者,就是萬王之王的主基督,因為祂曾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保羅稱主為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審判的地點是在空中,也就是說,白色的大寶座不是設立在天上,也不在地上,乃在空中。因這些復活受審的死人,都是有靈體的,所以他們都要在空中受主的審判。這審判的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顯出極其聖潔威嚴可怕的景象。(但7: 9)此時天地完全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就是彼得后書所說的: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那時只有一個白色的大寶座顯現在空中,開始了最末后,最可怕的審判。那些死了的人,無論大小,無論善惡,都要復活,這是第二次的復活,他們都要站在寶座前。那時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主在審判的時候,就以展開的案卷與生命冊為憑據,顯示祂的公義。這案卷是記錄世人所作的一切行為,生命冊是記錄一切相信耶穌重生得救的人的名字。也許那時有不少不相信耶穌的人,他們以為自己是好人,希望也可以得救。但打開生命冊一看,並沒有他們的名字。而照那些案卷所記,這些自以為義的人卻曾做過許多隱藏的不義之事,雖能瞞得過人,但不能瞞得過神,所以他們要被定為有罪,其定罪的最大理由是不信耶穌,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因此死人都是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神會讓他們心服口服,覺得他們所受的刑罰是公正的。聖經一直都強調,神會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另外神也會按各人不同的惡行,有輕重不同的刑罰。在馬太福音11: 22-24中,在提及伯賽大和迦百農人的心硬時,主說: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而那些不論死在何處的人,海與死亡和陰間都要交出其中的死人。人不論如何埋葬,或火葬、或為鳥獸所食,或死於海中,均將在一剎那間復活過來,同時馬上站在那可怕而威嚴的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審判完畢,死亡已無用,因無人再死,陰間已完全倒空,陰間也無用,所以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受永刑。人類的歷史,於是結束,新天新地的榮耀,就要揭開序幕了!然而在此我們看到,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何等的威嚴可怕,那麼我們應當做什麼準備,才能確保自己的名字在生命冊上?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要悔改信耶穌,成為一個重生得救的人,這樣我們的名字記就會記在生命冊上,可以得救。既得救了,我們就應當趕緊傳揚福音,使許多人也得著救恩不至滅亡!阿們!


<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讀經「啟20: 11-13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在啟示錄第二十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講到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那時所有死了的人,都要站在寶座前,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照各人的行為受審判,這裡一連說了兩次,表明神的審判是公義的。那麼對還不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夭折的嬰兒,將怎麼審判呢?一個夭折的嬰兒,不單止言語和行為上沒有犯罪,就算連他的思想也是還不能犯罪的。他的一生可以說是既沒有傷害過人也沒有得罪過神,那麼究竟要以什麼來定他的罪呢?聖經告訴我們,人的肉體會死亡,是因為人有原罪。而神終極審判,是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也就是本罪,而不是審判人的原罪。 由於死亡嬰兒只有原罪,沒有本罪,而原罪已經用他自己肉體的死亡附上代價了,所以死亡嬰兒會上天堂。 在舊約聖經撒下12: 22-23中就說到,合神心意的君王大衛知道孩子死了后就說: 「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可見大衛將來到了天堂是一定會看到這個夭折的孩子。因此夭折的嬰兒不會被審判定罪。另外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時,也有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這生命冊是記錄一切聽了福音,相信耶穌重生得救的人的名字。那麼在有生之年從未聽過福音的人將怎麼審判?聖經羅馬書2: 14-15: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就是從未聽過福音,也不知道神的律法的人)他們是非之心同做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可見人雖然沒聽過福音,但仍有分辨是非的能力,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且這裡的案卷對各人的情形都有記載,神是公義的,他會按照各人的行為審判。公正的神能根據人一生的各種情況,對每個人得出最公正的判斷。在使徒行傳第十章中記載了,彼得見到一個異象,這異象與外邦人哥尼流有關,他是義大利營的百夫長。但聖經上說他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神,多多周濟百姓,常常禱告。而他對神的認識是不完全的,也不認識主耶穌基督和祂的救恩。但他的虔誠蒙了神的悅納,當彼得見到哥尼流時就開口說: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因此那些一輩子都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神會以公平和慈愛來處理他們的得救問題。神不會將所有沒聽過福音的人不加分別地趕入地獄。聖經說:按著定命,人人必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而神的公正就是在審判之時顯明出來。所以在神審判時,並不會有無論是行善還是行惡,都得一樣報應的事。但那些有機會聽到福音,卻拒絕相信耶穌的人,則一定會滅亡。今天我們聽了福音而悔改信耶穌,重生得救,都是神的恩典。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珍惜神的恩典,並且要努力地去傳福音,讓更多的人都能得到神的恩典,得拯救,他們的名字就會記在生命冊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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