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神對猶大的審判>

作者:霞步思  於 2018-12-17 02:1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摩2: 1-16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在阿摩司書第二章中,先知阿摩司繼續預言神將對列國的審判,在此他說: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這裡指責摩押用心邪惡,對人仇恨的極致,連死人的骸骨都不放過。一個人若恨別人到一個地步,連對方死後也不放過,就是出於惡毒的心。因此神的刑罰要臨到他們:我卻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的宮殿。摩押必在哄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先知宣告了神對列國的刑罰之後,他就向猶大宣告: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這裡指責猶大的罪是違背與神所立的約,既不遵守律例,又離棄神去拜偶像。神的選民竟藐視神的訓誨、律例、偏向偶像。因此神的刑罰也更加嚴厲: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接著先知宣告神對以色列的刑罰,他們犯了許多的罪,真可謂是罪大惡極: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這裡指責以色列人欺壓窮人,父子同與廟妓行淫。以色列人還敬拜偶像,並且縱酒。迦南人因為罪大惡極被神剪除,其地給了以色列人居住。但他們沒有吸取迦南人滅亡的教訓,反而步其後塵,重蹈覆轍。他們甚至還逼著拿細耳人飲酒,拒絕真先知傳達的信息。拿細耳人是分別為聖的人,不可飲酒。這些人會嚴守許諾,是民間難得的好模範(民6:1-21)。以色列人卻藐視神的訓誨,逼迫他們犯戒喝酒。先知是傳達神話語的人,神揀選這些人作以色列人忠心侍奉他的榜樣,可是他們竟然拒絕先知。因此神必定嚴懲他們:「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自救。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可見神對以色列人的刑罰很重,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其重無比。被車軋過,粉身碎骨。當神的刑罰來到時,沒有一人能夠逃脫,即便是最有膽量的勇士也必定落荒而逃。在先知宣告這些信息的數十年後,以色列就被亞述消滅了。

我們從阿摩司書第一至二章中看到,神是統管全地的主,當外綁人犯了罪,做了得罪神的事,神會刑罰他們。同樣神的選民猶大和以色列犯了罪,做了不討神喜悅的事,神也必刑罰他們。神是公義的,祂絕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所以當人犯了罪后,神的刑罰就會臨到。這裡先知又一再的指責摩押、猶大和以色列「三番四次地犯罪」,因此神要懲罰他們。同樣今天我們若「三番四次地犯罪」,神的懲罰也要臨到我們,神是輕慢不得的!為此,願我們都當在神的刑罰還沒來到之前,趕快悔改,要脫離罪惡對我們的捆綁和轄制,並要活出聖潔的生命!阿們!


<神對猶大的審判>

讀經「摩2: 4-5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 '」在阿摩司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先知阿摩司在宣布了對外綁列國的懲罰之後,就轉到他的同胞身上,在此他宣告神對南國猶大的審判。神不會寬容自己的百姓,祂一樣要追討他們的罪,這裡先知用了同樣的格式: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因猶大同樣是三番四次不斷地重複犯罪,所以神必不收回祂的審判。而猶大所犯的罪與上面列國的罪有所不同,是直接與神有關的,就是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訓誨是誡命和教訓的總稱,即指整體的律法。律例是指個別的規條,這些規條是絕對應當遵守的,是不容輕忽或離棄的。可是猶大既明白神的律法,卻厭棄不遵守,所以猶大在神面前的罪實在是非常的嚴重。這虛假的偶像是指偶像假神的性質。猶大從所羅門王開始,一直有拜假神偶像的罪。猶大百姓就隨從他們列祖拜虛假的偶像。因此這隨從就成為十分嚴重的罪,使他們受迷惑而走迷了,認不清方向。因此神的刑罰也更加嚴厲: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耶路撒冷的宮殿,不僅為王的居所,也指人民居住的中心,這已經深入耶路撒冷舉國上下,誰也無法逃脫,南國猶大必要被戰火所毀滅。這個預言先應驗在主前586年,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軍毀滅耶路撒冷。主后70年,羅馬太子提多率軍攻佔耶路撒冷並燒毀了該城,再一次應驗了此預言。可見神對自己的選民,有更嚴厲的審判,這顯示了神的公正!神既不顧惜猶大地和耶路撒冷的宮殿,而降火燒毀。同樣今天信徒若藐視神的話語,不遵守祂的律例典章,內心被虛假的偶像佔據,神也必不顧惜他們。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聽從、遵守神的話,免蹈猶大的罪,落在神可怕的刑罰當中。並要知道,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阿們!


<神對以色列的審判>

讀經「摩2: 6-16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因阿摩司書主要是論以色列,所以先知阿摩司將神對以色列的審判放在最後。而阿摩司一開始向外邦各國宣講神審判的信息,就是要藉此來嚴厲警告以色列犯罪的後果。所以從二章六節起,至九章十節止,都是講到以色列的罪惡。以色列在神眼中,不是一次的犯罪,而是三番四次地犯罪得罪神。這不僅表達了他們作惡的本性,也表達了神對他們的寬容和憐憫。但他們卻始終不肯離開自己的惡行。因此神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以色列早已背道,所以神沒有指責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而是追討他們那些明知故犯的公開暴行。接著阿摩司詳細列出以色列人的種種罪惡: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可見以色列人所犯的罪,比起其他國家所犯的罪更多。先知首先指出他們為了貪得銀子出賣了義人,他們為了一雙鞋子,使貧窮人被出賣了,他們貪婪到甚至連一點灰也垂涎欲滴。除此而外,他們還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神的名。再有他們在壇旁鋪上人所當的衣服,卧在其上,又在偶像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作樂助興,這真是敗壞至極,因此以色列要受到神的嚴厲的刑罰!之後先知回顧神在以色列人身上所施的恩典:神從迦南地趕出那些犯罪作孽的亞摩利人,即迦南人,並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進入迦南地居住,又興起先知和拿細耳人,引導他們行在耶和華的旨意中。可是他們不但不感謝神,反而是百般阻撓。他們勉強拿細耳人喝酒,禁止先知說預言,因為這兩種人的見證都是定他們罪的。因此神就借著先知宣告對以色列的審判,讓百姓知道不可藐視先知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祂是審判的神。最後先知就宣告說:「'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自救。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可見神的刑罰甚重,如裝滿禾捆的車,其重無比,給車輾過,粉身碎骨。當神的刑罰來到時無一人能逃脫。這一切在主前722年亞述人入侵的時候應驗了。到那日,就是耶和華的日子,是神審判的大日,神公義的審判是無法躲避的!神的審判雖然嚴厲,卻都是因為人的罪所導致的刑罰,神不是毫無理由,隨便降災的神。因此大衛禱告說: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但願這也成為我們的禱告,我們就不可三番四次地犯罪得罪神,而是要敬畏神,做討神喜悅的事!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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