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你務要至死忠心>

作者:霞步思  於 2018-10-22 23:5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啟2: 8-11「……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里,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示錄第二章的這段經文,是主耶穌對於受苦的士每拿教會,所說鼓勵與勸勉的話。在前面主說到,祂知道他們所受的苦,在這裡主說: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主預先告訴他們將要受苦,但他們不用怕。因為他們所受的苦是主許可的,主說:魔鬼要把你們中間的幾個人下在監里,這就說明了主的權柄在暗中掌管一切,不準魔鬼害所有的人,只能害當中的幾個人,這幾個人受逼迫被下在監里,是主所揀選的,主也給他們力量,使他們擔得起這樣的試煉。主又說:你們必受患難十日,這表明他們所受的患難是短暫的,也是完全的,因在聖經里是完全的意思。這也預表初期的教會即將受到羅馬帝國的十次大逼迫,後來果然應驗。在教會遭受大逼迫的時候,有許多信徒為主殉道,其中有三百個基督徒,他們被逼到一個火爐邊,那些人叫他們向偶像燒香,不然就被丟在火爐里,他們不肯向偶像屈膝,就一齊跳進火爐中,壯烈的為主殉道。在教會受逼迫時期,他們能夠有這樣的膽量,不怕死,是主的恩典,主知道誰擔當得起試煉。因此主接著說:你務要至死忠心,就是要信徒在遭受逼迫時,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因為主要賜給那些至死忠心的人生命的冠冕。這對為主而死的基督徒,是非常寶貴的應許。而士每拿教會雖然多受逼迫,卻對神至死忠心,甘心為主殉道,因他們深知死亡不是生命的結束,將要得著那生命的冠冕。正如使徒保羅 在人生結束前所唱的凱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提后4: 7-8) 最後主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這封書信是主耶穌和聖靈寫給士每拿教會的,但該信也是向眾教會」 說的話。因此在今日世代的每一個教會,每個信徒都要專心的聆聽。而主對得勝信徒的應許是: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所以至死忠心的信徒,都可以免去第二次的死,不會在硫磺與火中間受永遠的苦,反而能與主永遠同在,這是好得無比的事!為此,願我們今天也都要像昔日士每拿教會的信徒那樣,無論遭遇怎樣的逼迫,都要至死忠心,主必賜給我們生命的冠冕!阿們!


<你務要至死忠心>

讀經「啟2: 10-11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里,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在啟示錄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主耶穌告訴士每拿教會,他們的患難尚未結束,將來他們還要面臨更大、更艱難的患難與逼迫,就是要坐牢,甚至可能面對死亡的威脅,所以主就堅固和勉勵他們說: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你務要至死忠心。對教會來說,在患難逼迫中最要緊的就是:不要怕,要至死忠心。在患難逼迫中的信徒若怕苦、怕死、怕磨難,就很容易逃跑,也很容易妥協。因此主勉勵他們務要至死忠心!但先知但以理的三個朋友在這方面有非常好的典範,面對熊熊的火窯,他們的回答擲地有聲: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們所侍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 3: 17-18)主耶穌早已告訴我們: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世人的逼迫到最後也只能殺害身體,但我們的身體即使被殺,主也會接我們的靈魂到祂那裡去,並且在末日,我們必要擁有復活的身體。由此可知,我們和榮耀的天家所隔的,只是這一個死,肉體的死過去,便是榮耀,要與主永遠同在。因此保羅說:離開肉體與主同在是好得無比的。因此主在勉勵士每拿教會的信徒:你務要至死忠心后,就應許他們說: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這生命的冠冕就是賜給至死忠心的人。這至死忠心意義就是為主捨棄自己的生命,為主忠心到死。歷史告訴我們,士每拿教會的信徒是為主至死忠心。而歷代以來,也有許許多多信徒為主忠心至死,他們甘心為主殉道,因他們深知死亡不是生命的結束,將要得著那生命的冠冕。而撒旦最大的權勢就是死,全世界不信耶穌人,都是被撒但致死的:貪財致死,犯罪致死,不得其死而死:投河、跳井、服毒、自縊、爭戰鬥毆、拚命賣命,都是為撒但死的,這些人都是死了又要死的人。然而神容許撒但最終的止點就是死,過了死,便沒有牠絲毫的勢力了。所以撒但對教會的陷害,對信徒的逼迫、下監,再甚的話就是死,但到了死,牠再不能作什麼。因此主耶穌告訴祂的教會說:你務要至死忠心。信徒若存著至死忠心的心,就能與撒但的決鬥戰無不勝了。今天我們生活在這末後世代里,將來的逼迫與患難也會在前面等著我們。為此,願我們今天無論在任何的逼迫與患難中,我們的生命都要在主裡面能至死忠心,這樣我們在見主時,就能歡喜快樂接受主所賜的生命的冠冕,我們就要高唱哈利路亞!阿們!

<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讀經「啟2: 10-11「……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在啟示錄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當主耶穌對受患難逼迫的示每拿教會說了: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后,主又應許示每拿教會的信徒: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這對信徒來說,是多麼寶貴的應許。然而我們要明白什麼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20: 6告訴我們說: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何等的寶貴,得勝的信徒,不但不受等二次的死,而且還要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主審判世界和天使,我們要與主同有份。若我們能至死忠心到底,必得主所應許的福氣。還有啟示錄20: 14又告訴我們說: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可見這第二次的死,就是要在火湖裡永遠受痛苦。再有啟示錄21: 8也說: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因此沒有信主的人,肉體死了以後,在末日的大審判中,他們也要復活,然後被扔進硫磺的火湖裡,經歷第二次的死。但得勝的基督徒只經歷一次的死亡,就是肉體的死,當主耶穌再來后,我們都要復活,得著永遠的生命,這就是生命的冠冕!因此我們所當怕的,不是第一次的死,那隻不過是靈魂與軀殼的分離。第二次的死,才是我們應該懼怕的,因為第二次的死是永死,是要被扔進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最可怕的結局。而士每拿教會的信徒,他們的處境雖然很苦,但是他們得勝死亡,得勝撒但,因為他們的主是得勝的,他們也照樣得勝了。主就賜他們生命的冠冕,第二次的死,一點也碰不到他們,這是超過死亡的榮耀,是因為他們在世的時候,至死忠心。今天凡敬虔度日的基督徒不免要遭受迫害,若我們能至死忠心到底,得勝死亡,得勝撒但,復活的主也同樣應許我們: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為此,願我們有耳的都要聽聖靈向眾教會的宣告,我們在試煉中不要害怕,因為主必與我們同在,我們務要忠心到底,這樣主必賜給我們生命的冠冕,我們也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這是主耶穌給每一位得勝者,寶貴的應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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