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信耶穌是基督>

作者:霞步思  於 2018-8-19 01:2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約壹5: 1-3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在約翰壹書第五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在論述了愛神的,也當愛弟兄之後,在此他強調信心在愛神愛人中所佔的重要地位,他說: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這不是單單指理性上相信一個事實,也是包括全心的相信耶穌就是神所膏立的基督。而耶穌基督分別代表耶穌的人性和基督的神性,也就是說,相信祂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這樣信的,都是從神而生的,就從神得著新的生命,就是重生。因此從神生的條件就是:相信耶穌是基督。而有了神生命的人一定有所表現,就是愛生他的神,也愛從神生的人。因為我們都是從神而生,我們都有神的生命,因此我們就會在主里彼此相愛。那麼怎樣看得出人愛神呢?約翰說:我們若愛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這誡命是指神的話中一切的真理,都是信徒所該遵守的。因為我們有神的生命,就一定遵守神的誡命,就必會照神的話去愛神的兒女。接著約翰又說: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 ; 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此我們愛神的證據,就在我們遵守祂的誡命,這也表明我們是真愛神的。那麼神的話,神的誡命難守嗎?其實並不難守,因為我們愛神,所以守神的誡命就不難,正如聽從所愛的人的話,就不會覺得困難。若我們對遵守神的誡命覺得好像背負重擔那樣難,那就證明我們愛神的心不夠。因此愛神是我們遵守神的誡命的能力,但這愛是因我們信耶穌是基督而得的重生,與神發生了生命上的關係而有的。這就是使徒在這段經文中依次說明的:信、重生、愛神、愛弟兄、遵守神命令的互相關係。今天我們因信耶穌是基督,就有了神的生命,我們就能愛祂,能愛弟兄姐妹,也能遵守祂的誡命。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能有這樣的經歷,以及體會神在我們生命里的真實和奇妙,並要讓神改變我們,使我們的心每天更新,每天改變,能更像主!阿們!


<信耶穌是基督>

讀經「約壹5: 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在這節經文中,使徒約翰告訴我們,每一個信耶穌是基督的人,都是從神生的。因此是起點和基礎。而信耶穌是基督,就是信耶穌是道成肉身而死於十架的那位受膏者,就是信耶穌是降世為人,照神的定旨作世人的救主。因此人唯有確信耶穌是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神,並且接受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救贖,才能得著神所賜的新生命,成為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 12: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可是有很多人信耶穌,但不能接受耶穌是祂的救主,他裡面就不會有神的生命。所以信心不單純是相信一套教義,而是信耶穌是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主,並且接受祂作生命的救主。因此我們的信心就是在主耶穌身上,以及相信祂在加略山上所作一切為我們的罪付上代價,這就是任何相信耶穌是基督的人,是從神而生的原因。這也是為什麼約翰可以有信心地說: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由此可見,信心是重生的必要條件,所以有人說信耶穌的人生兩次、死一次。不信耶穌的人生一次、死兩次。接著約翰又說: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這裡使徒強調我們所愛的神是我們的神。我們既然因信而從神生,就該因神生我們的大愛而愛神。所以只有從神生的才能夠愛神,我們不能期望一個非信徒像基督徒那樣地愛神。而我們不但因神生我們的大愛而愛神,也因珍惜神為生我們而捨棄祂的獨生子的大愛,而愛一切與我們同得救恩的人,因為我們共有從神而生的生命。當我們一相信主耶穌時,就成為神家中的一個成員,其他的信徒也都是神家裡的人。所以凡是擁有同一生命的,我們都愛。換句話說,我們所愛的對象不在乎我們的選擇,而是全世界所有真實的信徒,我們都愛。今天我們因信耶穌是基督,就得著神所賜的新生命,成為神的兒女,這是何等大的恩典!為此,願每一個真的從神而生的人,都要愛神,也愛祂所生的兒女!阿們!


<因愛神而遵守祂的誡命>

讀經「約壹5: 2-3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從愛神和愛人,又說到遵守神的誡命,並且作出了重要的教導。約翰說:我們若愛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神既然使我們得著從祂而生的生命,我們很自然的會愛祂。但怎樣看得出我們愛神呢?就是要遵守神的誡命,我們如果遵守神的誡命,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因為愛神的人自然就會順服神,遵守祂的誡命,也就會愛神的兒女。一個人若自稱愛神,卻不遵守神的誡命,表明他裡面的生命有問題。由於遵守神的誡命常給人有背負重擔和壓力的感覺,所以約翰向我們提出遵守神誡命的秘訣就是:因愛神而遵守祂的誡命。而神賜給我們誡命是為了愛我們,因為誡命是讓我們認識神的聖潔和公義,又認識自己的本相和無力自救。慈愛的父神用偉大的愛救贖我們,我們遵守神的誡命,也因為我們愛神。若我們愛神,卻故意違背神的誡命,這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愛神。所以約翰又明確地指出: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這顯示出我們遵守神的誡命,就是真正愛神的。因此真正得救的人會有一個特點,就是渴望遵行神的旨意,甘心樂意地遵守祂的誡命,以此表示對神的愛。而對神的愛、對基督的愛就在於遵守祂的命令,主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當我們因著愛而遵守神的誡命的時候,就會發現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但這不是說我們遵守誡命時不會遇到任何難處,而是說,遵守神的誡命,正是重生的人所喜愛做的。因此出於愛神之心,就不會覺得祂的誡命是一項沉重的負擔。而且神已先將祂的愛賞賜給我們,然後才叫我們去遵守祂愛的命令,所以因愛神而遵守祂的誡命是不難的。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感謝神,我們能愛祂,因為祂先愛我們。我們就要真正的愛神,要遵守祂的誡命,我們就會愛其他被神所救贖的,神的兒女,這樣我們就能成為合神心意的兒女!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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