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行義的才是義人>

作者:霞步思  於 2018-8-1 00:2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約壹3: 7-10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在約翰壹書第三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特別警告他所愛的小子們不要被人誘惑,就是不要被異端的教訓引入歧途。因當時有異端說,信徒不必在乎是否行義,因為他們已經是義人。因此約翰斷然否定說: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這行義的,是指習慣地持續不斷地實行公義。義人指行事為人蒙神稱許並稱義的人。因為主耶穌自己是義的,故屬祂的必須也是義的。接著約翰說: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這犯罪的是指習慣地犯罪,活在罪中的人。屬魔鬼意指出於魔鬼,也就是魔鬼的兒女。魔鬼從起初就犯罪,意指魔鬼乃是罪的源頭,牠率先犯罪、背叛神,並且自有人類之初,牠就引誘人犯罪。基督第一次顯現,正是要毀壞魔鬼引誘人犯罪的作為。人從此可以不再追隨魔鬼,不犯罪。因此凡是喜歡犯罪的,都是屬魔鬼而不是屬神的。之後約翰就進一步指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 ; 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這從神生的就是神的兒女,所以就不會習慣性地、繼續性地犯罪,因為我們裡面有神的道,這道給我們不犯罪的能力。也不能持續犯罪,因為我們裡面有神生的生命,這生命在我們裡面無法忍受罪,即便偶然被過犯所勝,裡面憂傷痛悔的心,也會和我們過不去。最後約翰作出結論說: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這裡說到,世界上只有神的兒女魔鬼的兒女兩種人,再沒有第三種。然而神的兒女魔鬼的兒女可以憑著他們生命的果子看出來,一個由神生的真信徒,自然就會行義愛弟兄。一個人若經過反覆教導、勸勉也不能行義愛弟兄就顯出他是魔鬼的兒女。為此,甚願我們每一個神的兒女,都要照神的公義行事為人,照神的愛來愛弟兄,這樣就顯出我們是真正屬神的人!阿們!


<行義的才是義人>

讀經「約壹3: 7-10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警告信徒:不要被人誘惑。因為當時有很多引進異端的假師傅,這些人是離經背道者,他們宣稱:信徒不需要行義,只需要因信稱義。然而,今天我們同樣需要這一嚴正的警告,因為今天異端泛濫,有許多假師傅的教導與神的話語背道而馳,他們宣稱:信徒只要接受因信稱義,不需要行義。因此約翰在此指出: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一個人稱義而得救固然不是因為行義,而是因為信心接受了基督的救恩,被神算為義。但之後你若沒有行義,就意味著你根本沒有信,也沒有被稱義。因為有行義的信心才是真信心,行義的才是義人,有行義之義的才是因信稱義的義。而這行義的才是義人,並不是說一次行義或偶爾行義就可以成為義人,乃是要持續不斷地行義,習慣性行義的人就是義人,義的屬性就通過義的行為將自己展現出來。因此我們不僅是宣告自己是義的,還要用行動來證明自己真是個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主耶穌的義是完美的,所以只有屬祂的人,才能夠行出真正的義來。今天你若確定自己已因信稱義,並你自稱是一個義人,就應該行公義的事,無論是對神、對人、對事,都要公平、正直、潔凈,無罪污,無不法。之後約翰作出結論說: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這裡清楚的告訴我們,行義的才是神的兒女,行義的才是屬神的,否則他是屬魔鬼的。同樣不愛弟兄的人,他就不是屬神的,與神無份。換句話說,我們若不行義,我們若不愛弟兄,就不是神的兒女,也不是屬神的,這跟不信的人沒有兩樣,是屬魔鬼的。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警告!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謹記使徒的警告,不要被異端欺騙,而是要知道:行義的才是義人,因此當我們因信稱義之後,就要行義。我們不但要行義,還要愛弟兄,這樣才能證明我們是屬神的,我們是神的兒女!阿們!


<犯罪與不犯罪>

讀經「約壹3: 8-9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論到犯罪與不犯罪,他首先說:犯罪的是屬魔鬼的,因為牠從起初就犯罪,而且一直犯罪,這是魔鬼的本性。故此凡犯罪的不是屬神的,乃是屬魔鬼的,因為有牠的本性。耶穌基督的顯現,就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就是牠要人犯罪的作為。因此凡是喜歡犯罪的,都是屬魔鬼而不是屬耶穌的。接著約翰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 ; 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因此一個真正蒙恩得救,被神所生,有神生命的人,他就不犯罪。一個人若有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一個人重生得救時,裡面就有了神的生命,所以就不犯罪。但重生的基督徒仍有可能會犯罪,為什麼呢?因為基督徒在得救之後,肉體依然存在,依然會受到肉體的影響,所以基督徒會偶然被過犯所勝。然而當基督徒偶然被罪惡所勝時,他就會為所犯的罪痛悔難過,不會貪戀那些罪而不出來。所以一個蒙了重生,有了神的生命,有神的道種在心裡的人,是不會隨便犯罪而若無其事,這是不可能。因此得救的基督徒犯罪不是常態,而是偶爾,且不是出於喜歡,而是出於肉體的軟弱,一時被罪惡所勝,所以不會一直停留在罪里而拒絕悔改。今天我們察驗一個人是否得了重生,不是只看他是否犯罪,更要緊的是看他對罪的態度如何。得了重生的人雖然會偶爾犯罪,但他們斷不喜愛犯罪。未得重生的人不但能犯罪,而且喜愛犯罪,這就是最大的分別。因為基督徒出於肉體的軟弱會犯罪,所以約翰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明白犯罪與不犯罪的區別:犯罪的是屬魔鬼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我們還要倚靠聖靈的大能大力,得勝肉體,使我們成為越來越聖潔,越來越不犯罪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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