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2: 7-11」「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在約翰壹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講到另一個真正與神相交的記號,這也是本書信的一個重要主題,就是信徒要彼此相愛。首先約翰稱呼說:「親愛的弟兄啊」,這是使徒在勉勵信徒要彼此相愛時,他首先以親切而充滿愛意的稱呼,來表達他對信徒的愛。之前約翰已教導信徒要遵守神的誡命,在此他就舉出其中一道命令,但他在講這道命令之前,首先從兩個角度兩講述這個命令,他說:「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那麼這個既是舊命令又是新命令的命令是什麼呢?由於接下來主題是愛,所以這命令就是約翰福音13: 34中,主耶穌所賜的新命令:「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這命令對信徒而言是舊的,因為曾經聽過,然而事實上它又是新命令,就是信徒必須遵守,而彼此相愛又是真實可行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這「黑暗」是指信徒恨弟兄的心,會逐漸減少。這「真光」就是指耶穌,在祂裡面實踐彼此相愛,就成為新的命令。接著約翰說:「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這是一個很嚴厲的提醒和警告。那麼我們真的已出黑暗入光明嗎?如果真的,那我們就不會有恨,恨不是主的性情,反而是世人的性情,魔鬼的性情,是黑暗的。而「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如果我們是住在光明中,我們就會去愛弟兄。因為一個人如果真的住在光中,如同神在光中,他就找不到理由去恨弟兄,找不到理由不去原諒弟兄,這樣他在光中就不會跌倒。最後約翰講到恨弟兄的人的悲慘光景:「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如果有人堅持恨弟兄,那麼他就是身處黑暗中,並且是在黑暗中走動,要在黑暗中迷失人生的方向。這樣的人很可憐也很可怕的,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往那裡去,不知道自己走向何方,黑暗遮蔽他,使他看不見。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好好省察自己,更要好好的遵行主愛的命令:要愛弟兄,這樣我們就不是在黑暗中,而是住在光明中的人!阿們!
<彼此相愛的命令>
讀經「約壹2: 7-8」「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懷著父親的心腸,用最親切的語氣提醒信徒要遵守主彼此相愛的命令。約翰說他寫給信徒的並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信徒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命令就是在主耶穌要離開門徒前所吩咐的命令,約翰在福音書中也已記載和被廣泛傳閱的:「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所以約翰強調這不是由他而來的命令,而是耶穌基督所吩咐的命令,這樣就更突顯這命令的權威性。約翰又說:「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這是專指信徒彼此相愛道。信徒要彼此相愛是一個人信耶穌不久就知道的,而且是常常聽到和自己讀到的。約翰又指出:「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這裡的「新命令」就是把主的命令重新頒給信徒,當作新命令。就是要提醒信徒,雖然他們從起初就聽見,就知道要彼此相愛,但日子久了就會忘記,所以要再被提醒,重新喚醒他們來實踐這一條真而又新之愛的命令。這新命令在主耶穌方面是真的,因為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不但教導祂的門徒要彼此相愛,更以身作則地讓他們明白這教訓的意思,因此這命令在主是真的。同時在眾信徒身上也是真的,信徒本來都是不信的,生活在憎恨之中,如今因信耶穌他們就用自己的生命來彰顯展現這偉大的、愛的命令。為什麼約翰要寫給信徒這條新令呢?「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這「黑暗」是指罪惡和恨弟兄的黑暗。「真光」是指從主的生命和祂的話所發出的亮光。所以我們越是親近真光,我們裡面的黑暗就會「漸漸過去」,越漸消失。而「真光已經照耀」,就是主耶穌這位世上的光已經出現,祂要把人從黑暗帶到光明。為這原故,約翰要寫信再鼓勵信徒,要我們遵守這新命令,要彼此相愛!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明白這新命令,就是彼此相愛的重要性,並且要遵行彼此相愛的命令,這樣他人就會從我們身上看見基督的美,來歸向基督,使主的名得榮耀!阿們!
<愛弟兄是住在光明中>
讀經「約壹2: 9-11」「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將愛弟兄與恨弟兄的人互相比較,作為在光明中與在黑暗中的分別,而且說到從我們與弟兄的關係中,可以看出我們是在光明中或是在黑暗裡。約翰首先警告信徒說:「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這「在光明中」就是「在主裡面」。所以人若說自己是在主里,「卻恨他的弟兄」,這種人的光景就是,從起初到現在一直都沒有改變過,這些人起初是在黑暗裡,現在仍然在黑暗裡。因此人是在光明中還是在黑暗裡,不在乎他的口怎樣說,乃在乎他這個人在什麼光景里。若有人心裡恨弟兄,口中卻說愛心的大道理,這人自己以為是在光明中,其實他整個人還在黑暗裡,他的整個生命仍然被罪惡所控制。也就是說,一個人若自稱自己是基督徒,卻恨那些真正的基督徒,這就證明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接著約翰就說:「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這「愛弟兄」是表示有愛的行動,而不是僅僅嘴巴上「說」而已,如果一個人真住在主裡面,他就有能力放下這恨,慢慢去接納,慢慢去愛,當一個人慢慢如此轉化時,就沒有什麼事會令他離開神,或者令他信心軟弱,這樣的人不但自己不會被絆倒,也不會絆倒別人。今天有許多信徒信心後退,也是與他受傷的經驗有關,因著他堅持裡面的受傷,不肯去面對,慢慢的就會變成恨,因而絆倒離開神。最後約翰的話再一次提醒我們恨弟兄的危險,他說:「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可見恨弟兄會使人如同眼瞎,什麼也看不見,活在黑暗中,充滿了危險。為此,願我們今天千萬不要讓自己活在恨弟兄的黑暗中,而是要活在愛弟兄的光明中。而主耶穌基督是愛的源頭,是我們愛神愛人的力量,也是我們遵行主愛的命令的動力,這樣我們就要每天來到主耶穌面前,領受主的愛,得著餵養,得著飽足,叫我們每天都有力量遵行主的命令,愛神,愛弟兄!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