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2: 3-6」「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祂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在約翰壹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進一步指出與神相交的另一個條件就是要:「遵守祂的誡命」。這「誡命」並非指十誡,而是指新約聖經中主耶穌的誡命。而只有遵守神誡命的人,「就曉得是認識祂」。這「曉得」是指主觀經歷上的了解,知道。「認識祂」不只是相識,而是因遵守神誡命的經驗而更加認識祂。因此唯有遵守神的誡命,才是真正認識神最有力的證據。所以約翰說:「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這「人」是指自稱是信徒的人,包括異端假教師。這「若說認識祂」,是指人自認為認識神,藉以高抬自己、教訓別人。而這些人卻不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說謊話」。因為宣稱自己認識神,卻與實際的行為相背,這樣真理的道在這人的裡面顯不出功效,如同無有。這裡約翰清楚指出認識神與遵守祂的誡命是并行的,如單有認識而不遵守神的誡命,就是說謊的,也無真理在其中。信徒的生活不能既說謊又活在真理中。接著約翰進一步表明誡命就是「主的道」,即主的話語,他說:「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這裡約翰又將「遵守主道」和「愛神的心」放在一起,這就是說,我們越遵守主道,就越認識神,自然也就越愛神。然而我們愛神的愛本不能完全,但在主里,神就看為完全。根據這個,我們在主觀經歷上就得以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最後約翰說:「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這讓我們看見,一個真正住在主里的人,他的行事為人是效法主的,他的生活為人是照主的樣式。所以作為信徒,我們宣稱自己「住在主里」,就要借著「照主所行的去行」來顯明,就是主怎樣行,我們也當怎樣行,這也是每一位信徒的最高行為準則。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行主所行、做主所做、思主所思、言主所言,以基督的心為心,以祂的事為念,完全跟隨祂的腳蹤行!阿們!
<遵守神的誡命>
讀經「約壹2: 3-5」「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進一步教導信徒,除了「不在黑暗裡行」、「不犯罪」之外,信徒還要「遵守主的誡命」、「遵守主道」,以此來證明自己是「認識祂的」、是「愛神的」、是「有真里在心中的」、是「在主裡面的」。因此信徒與神的關係,是建立在遵守神的誡命的基礎上。只有遵守神的誡命的人,才是真正認識神的人。所以約翰在此告訴我們:「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這裡的「誡命」是指神的訓誨和吩咐。而「認識」其含意不是理性上知道或相識,認識神是因經歷了神的愛,就以遵守祂的誡命來報答和響應祂的愛,這是真正認識神的人的自然表現。所以遵守神的誡命,是認識祂最有力的證據。而我們更深認識神的結果就必更忠誠遵行祂的誡命。約翰又說:「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這也是約翰從上文:「我們若說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的意思中引申出來的。說而不行,就是在黑暗裡,人如果在光明中,就要切實遵守神的誡命。因此唯有遵守神誡命的人,才是真正認識神的人。接著約翰說,遵守主道會使我們更愛神:「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可見愛神的最先表現就是遵守主道,也是向神表示愛祂的最好方法。因當我們越遵守主道,就越能產生愛神的心,直至達到完全的地步。就如主耶穌所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而且遵守主道使我們在主裡面:「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而「在主裡面」的人,就是有份於基督生命的人。主耶穌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當主的話常存在我們心中,我們的生命就能得著完全的改變。而所有這一切都取決於一件事就是:遵守神的誡命。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在讀經時,渴望找出神與基督的每一條誡命,並且要決心去遵守,這樣我們就是真正認識神的人,愛神的心在我們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我們就能得著各樣屬靈福氣!阿們!
<住在主裡面>
讀經「約壹2: 5-6」「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清楚的指出,「凡遵守主道的」的,就能更愛神,因為「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還有「凡遵守主道的」,就能使我們「在主裡面」,「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而在主裡面的人,就是有份於基督生命的人。接著約翰就說:「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這讓我們看到,我們擁有基督生命的人,就是「在主里的人」,我們一旦看見自己是「在主裡面」,我們就能說,我們是「住在主裡面」,我們就要「照主所行的去行」。所以「住在主裡面」,是根據我們已「在主裡面」的事實,我們若不在主裡面,就無法住在主裡面。並且「住在主裡面」比「在主裡面」程度更深。那什麼叫「住在主裡面」呢?就是以我們的主為我們的家,把祂當作我們的家。當我們把主當作我們的家時,我們又常住在家裡,這就叫「住在主裡面」。可是今天有許多信徒把我們的主當作旅店,需要的時候來往一下,不需要的時候就一走了之,結果就像浪子一樣,走到遠方去了。若我們常住在家中,即「住在主裡面」,我們就能天天與主見面,可以天天與祂說話,能時時刻刻與祂交通。因著我們的生命與主交通,我們就是「住在主裡面」的人,這樣也必愛慕遵守主的道。所以要過「住在主裡面」的生活,必須要有主的話在我們心裡,主的話代表祂自己,我們心中必須儲存主的話,就可以常常住在衪的裡面,這是聖經教導中非常重要的真理!不僅如此,我們更要清楚的認識,當我們住在主的裡面時,就要「照主所行的去行」。所以除非我們的行為效法基督,「照主所行的去行」,否則就不能說自己是「住在主裡面」的。為此,願我們今天不要只滿足於「在主裡面」,而是要更進一步追求「住在主裡面」。而「住在主裡面」,我們就要「與主同行」,主怎樣行,我們也當怎樣行。也就是說,我們的人生是以「主所行的」為標準,以效法基督作為我們人生的方向。我們還要將生命深深紮根於主的話語中,讓祂的話語引導和幫助我們面對人生,也使我們「住在主裡面」,效法祂去愛神愛人,讓父神得著榮耀!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