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2: 1-2」「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在約翰壹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稱信徒為「我小子們哪」,這是一個親熱的稱呼,也流露出在神的家中父老對晚輩的慈愛和關懷。這也是約翰要信徒對下面的話給與特別注意,他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這些話」,就是約翰在上一章說的話,就是每個信徒都仍有罪性和犯罪的可能,所以勸告信徒要認罪,好保持自己常在光明中與神相交。而「叫你們不犯罪」,這是約翰寫本書信的目的,就是希望信徒不要犯罪。這「犯罪」是指單獨一次犯罪的行為。但「若有人犯罪」,這是指信徒若不小心,偶然一次被過犯所勝,而不是持續不斷的犯罪。信徒仍會偶然犯罪,會被過犯所勝,因為我們還在肉體中,仍有軟弱的可能。所以約翰接著就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這「中保」就是中間人,就是代求者,就是保惠師。這保惠師是在父神那裡為我們這些軟弱犯罪的信徒代求,求父神赦免我們的罪。「那義者耶穌基督」,是指主耶穌全然無罪,卻為我們的罪擔當罪的刑罰,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所以惟祂有資格替我們代求,也只有祂的代求能平息父神的義怒。因為「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這「挽回祭」是指平息神之忿怒的祭物,主耶穌不僅為我們的罪向神代求,並且祂在十字架上犧牲祂自己,就成了能平息神忿怒的惟一祭物。而且耶穌基督這挽回祭,挽回神向人的忿怒,不但對信主耶穌的人有效,也對世上任何人都有效。也就是說,救恩是為「普天下人」預備的,耶穌流血的效用屬普世的,這樣才能確保所有的人都有得救的指望。但只有悔改信靠耶穌的人才能蒙拯救。而每一個重生得救的信徒,都能靠著聖靈的內住而「不犯罪」,若一旦犯了罪,也不要被罪壓垮,要知道主耶穌這中保,在天上為我們代求,神一定會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就可借著祂常在光明中與神相交,這是何等大的救恩!願我們都要感謝讚美主!阿們!
<若有人犯罪>
讀經「約壹2: 1-2」「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首先特別提醒那些已重生得救的信徒不要犯罪,他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這表明重生得救信徒也有可能會犯罪,正因為他們會犯罪,所以約翰要寫這話給他們,提醒他們,叫他們不犯罪。接著約翰就說: 「若有人犯罪」,這是指信徒偶然一次被罪所勝,並且因此而陷入恐懼、沮喪和絕望,甚至懷疑自己是否已經重生得救,對這樣的信徒約翰就安慰他們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是何等寶貴的話!這話能幫助那些偶然被罪打傷的信徒,使他們不致絕望,不致灰心。因為我們有一位中保,是神為我們預備了一位中保,並且只有重生的人才擁有這位中保,就是主耶穌基督,祂又是「挽回祭」,又是那祭物,使我們靠主作「挽回祭」,得以與神維持相交。如果我們能清楚的記得這話,就不會因偶然犯罪而畏懼、憂愁和失望。或許有人以為「若有人犯罪」,有中保耶穌作挽回祭,就會使信徒有恃無恐的去犯罪。如果說重生得救的人犯了罪仍能蒙赦免,必會有許多信徒放膽去犯罪,這是多麼可怕的事!若這些人真明白重生的道理,而且他自己也有重生的經歷,就不會說這種話,也不會有這種顧慮,因為他知道重生得救的信徒一定不會故意犯罪,因為犯罪在一個得了重生的信徒身上是最痛苦的事。若是那些並沒有真實悔改信主,沒有得著重生的人,聽了約翰的話就有恃無恐的去犯罪,這也並不足顧慮,因為沒有得重生的人就是沒有這段經文,他們也總是喜歡犯罪。若未得重生的假信徒妄用神的話,那不是我們所能禁止的。但神的應許是為已重生得救的人預備的。為此,願我們每一位重生得救的信徒,若偶然一次被罪所勝時,不要憂愁絕望,而是要記住神的應許:「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阿們!
<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
讀經「約壹2: 1-2」「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清楚的提醒每一位神的兒女,就是叫我們「不犯罪」!然而如果我們確實犯了罪,那怎麼辦呢?約翰接著就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這「在父那裡」,是指在天上神的面前。這裡約翰用「父」代替「神」,這是告訴我們,若我們犯了罪,雖然破壞了與神相交,但神仍是我們的父,我們與神的關係不會中斷。因為當我們重生時,我們就成為神的兒女,神就成為我們的父,沒有任何事物可以影響這關係。因出生這事實,是不能夠撤銷的。兒女犯罪或許會叫父親丟臉,但他既已出生,就仍是兒子。因此當神的兒女犯罪時,他們與神的關係並沒有受到破壞,神仍然是他們的天父,而他們仍然是祂的兒女。而且我們的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中保,因為祂是一位無罪的義人,而為有罪的人犧牲,將神的救贖帶給罪人,使罪人得以與神和好。這種犧牲,就成為罪人與神之間和好的中保。惟有中保基督能使我們與神和好,我們心中就得著安慰,就不應再去犯罪。而這裡說的「中保」,也是指保惠師,在約翰福音十四章的保惠師指的是聖靈,而這裡所指的則是耶穌基督自己。由此可知,主耶穌是中保,是保惠師。聖靈也是中保,是保惠師。耶穌基督在赦罪救贖方面是我們的中保,保惠師,聖靈則在安慰,教導方面是我們的中保,保惠師。祂們兩位都是在保護我們,作中保為我們代求。而主耶穌不但是我們的中保,衪也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即是說,衪為我們受死,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就將我們從罪疚中釋放出來,並將我們挽回到神面前,神便可以向我們施憐憫,赦免我們的罪。但惟有那些已信靠基督的人,才能得到神的赦免。今天我們有了主耶穌作挽回祭,我們的罪保證可得赦免,我們就可以借著祂常在光明中,可以與神相交,這是何等大的救恩!這救恩給我們帶來多大的安慰!多少的時候,我們以為犯罪后什麼都完了,無可挽回了,神不再看顧我們了。但因著基督釘十字架而挽回,神必仍然看顧我們,愛我們。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記住這這偉大的真理:「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