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生命是什麼呢?>

作者:霞步思  於 2018-4-18 21:5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雅4: 13-17嘿!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做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在雅各書第四章的這段經文中,雅各為要說明生命是什麼,他首先引用一句商人的話:嘿!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做買賣得利。'」其實這也是一句常見的說法。然後雅各指出人生的真象: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意指明天將會發生什麼事,情況將會如何,人無法預知。人無法預知明天如何,也無法預知自己的生命明天將如何。因此雅各問: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人活著難免會問生命是什麼?人生是什麼?接著雅各就告訴我們人生的實況: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生命原是一片雲霧,雲霧出現的時間並不會很長,有時太陽出來了,雲霧就散去了。因此這裡將生命比作雲霧,表明生命是短暫的,我們也無法把握我們自己的生命,生不是我們決定的,死也由不得我們。那麼明天如何誰會知道?答案就是:主耶穌基督,祂知道。所以雅各說: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這裡講了一個很重要的真理就是,我們生死的決定權乃在於主,主若願意使我們仍舊活著,主若願意叫我們作這或作那。可是有許多人忘了神是生命的主,就常以自我為中心去籌劃自己的一生,卻忽略了生命的有限。許多人努力去賺得全世界,結果是陪上自己的生命。許多人用生命去賺得財富,又想用財富來換取生命,但為時已晚。最後雅各說: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凡以自己沒有把握的事當作誇口,以為什麼事都能隨心所欲,這種人心目中只有自己,沒有神,所以是的。而行善是人在神面前作人的本分,所以人若知道行善,而不去行,就是罪,就是在神面前有了虧欠,有了罪行。但願我們都要記住這一重要的信息: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的,這就是罪了。還要牢記神是我們生命的主,並要全心謙卑倚靠祂,不再誇口,而是要順服耶穌基督在我們生命中的主權,這樣主必帶領我們進入最美、最好的人生!阿們!


<生命是什麼呢?>

讀經「雅4: 13-16嘿!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做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在雅各書第四章的這段經文中,雅各首先用:嘿!來表達他的傷感或婉惜,因為有些信徒自以為能掌管生命,他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做買賣得利。這些人都在自己作決定往何處去,何時去,停留多久,並有絕對的把握做買賣得利,很有自信!但其實呢?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不知道什麼?就是你明天還活著嗎?一個人連明天是否還活著都不知道,怎敢躊躇滿志地說,我要如何如何呢?因此雅各問: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這是在提醒他們也是今天的你和我,到底是做買賣賺錢重要,還是生命重要?賺錢和生命相比,當然是生命更重要,若沒有生命,做買賣賺錢還有什麼意義呢?接著雅各就給出生命的答案: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這是強調生命的短暫,也是警告我們,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只是一片薄霧,不但抓不住,而且很快就會消失。就如人突然得疾病、意外死亡等,都能結束我們的生命。正如一陣風吹散一片薄霧一樣迅速。因此雅各要他們重新思想,到底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就是要敬畏生命的主,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因此我們基督徒就要根據主的旨意來活,也要按照神的旨意來行事,無論作這事、那事,都要按照神的旨意來安排自己的計劃,這樣的生命就不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了,而是主若願意的生命了。我們不是不可以作計劃,但必須知道主權在主,不在我。知道這一點就會使我們謙卑下來,而不張狂誇口。今天我們在世上的生命是何等的有限,那麼我們如何去面對這短暫的人生?如果我們只想跟著世界走,那就是一片薄霧的生命。我們若追求在基督里的生命,那才是有意義的生命。為此,願我們都要把自己的生命交在主的手裡,並要靠著主去做這做那,這樣我們就能活出生命的主在我們身上的旨意和計劃,這就是真正的生命,就是以耶穌基督為主的生命!阿們!


<知善不行就是罪>

讀經「4: 17」「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書第四章的這句經文,是非常寶貴的話:「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那什麼是「行善」呢?以弗所書2: 10告訴我們什麼是行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預備叫我們行的。」所以這「行善」,並不是世人所說的好事,或是一些救濟的慈善事業。慈善事業,救濟扶困,是基督徒當作的。而這些事世人也會去作的。但世人與基督徒卻有分別,世人所作的善事,基督徒都可以行,但神預備叫基督徒行的善事,世人卻不能作。因為腓利門書6節說:「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作的」。人若沒有認識基督,他怎能為基督作呢?提摩太后3: 17也告訴我們,神為每一位重生的信徒,預備了我們行善事的方法,就是《聖經》,因為「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因此「行善」就是,遵照主的旨意行事,行一切良善的事。另外「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也是教導我們知行要一致,和前面所教導的「聽道和行道」,「言和行」,「信心和行為」都是一致的,都是要我們學習表裡一致。因此基督徒不僅行所不該行的是罪,並且知善不行也是罪。但這裡所講的罪更為嚴厲,因為已經「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是一種明知故犯的罪,是人從心裡就不願意去按著神的旨意行,不肯去順服神,不肯愛神愛人,而是愛世界愛自己,這就是與神為敵的罪。在神的眼中,一切違背律法之事都是罪,但明知是善的事卻不去做,也是罪,因為違背了善的誡命。就如看到身邊有需要的人,自己也有能力去幫助他們,但因自己的墮性或者其他的私心,拒絕聖靈的提醒和感動而不去行,這就是犯罪。通常我們以為,罪是指做了不應該做的惡,很少看沒有做應該做的善同樣是罪。我們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容易知道這是犯了罪。沒有做應該做的善事,卻很少會帶來罪疚感。但雅各的這句話,給了我們一個重要的校正。為此,願我們都要將這句經文銘記在心:「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並要遵照主的旨意行事,要知善行善,常存愛心服務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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