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33:1-24」「禍哉!你這毀滅人的,自己倒不被毀滅;行事詭詐的,人倒不以詭詐待你……。」在以賽亞書第三十三章中,先知以賽亞首先宣告最後一個災禍:「禍哉!你這毀滅人的,自己倒不被毀滅;行事詭詐的,人倒不以詭詐待你…。」而「這毀滅人的」就是指亞述,亞述的一貫伎倆是搶奪和詭詐,因此先知宣告,神的審判臨到亞述時,他們將要遭到相同的禍害,他們怎樣毀滅別人,自己也必照樣被毀滅。他們怎樣行詭詐,人必照樣以詭詐待它。但在神審判亞述之前,以色列百姓面對敵人的攻擊,他們就向耶和華禱告,祈求祂拯救他們脫離苦難的日子:「耶和華啊,求你施恩於我們,我們等候你。求你每早晨作我們的膀臂,遭難的時候為我們的拯救…。」這個禱告立刻得到了確據,然後先知看到異象,耶和華被尊崇,因此祂必定要施行拯救。先知又描述敵人的侵略帶來許多的毀壞:「看哪,他們的豪傑在外頭哀號,求和的使臣痛痛哭泣。大路荒涼,行人止息;敵人背約,藐視城邑,不顧人民…。」這就是當時的情景:荒涼、悲哀、衰殘、枯乾、凋殘。求和的使臣也痛哭,在人看來沒有盼望,城陷失守似乎是必然之事。但就在這危險的一刻,「耶和華說:'現在我要起來,我要興起,我要勃然而興'…」。結果亞述人的計謀要成為糠秕,他們的作為要成碎秸。有毀滅的火,要吞滅、燒盡以色列的眾敵人。在知道耶和華將用毀滅的火審判亞述之後,「錫安中的罪人都懼怕,不敬虔的人被戰兢抓住:'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火同住呢?'」先知立刻給他們一個清楚的答覆:「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的財利,擺手不受賄賂,塞耳不聽流血的話,閉眼不看邪惡事的,他必居高處…。」最後先知再一次預言彌賽亞國度:「在那裡,耶和華必顯威嚴與我們同在,當作江河寬闊之地;其中必沒有盪槳搖櫓的船來往,也沒有威武的船經過。…城內居民必不說:我病了;其中居住的百姓,罪孽都赦免了。」在彌賽亞的國度里,神掌握司法、立法和行政的權力。亞述國將像鬆了纜繩的破船,以至「 瘸腿的」也能搜掠這個攻擊者。而那些「以敬畏耶和華為至寶」的百姓,就要進入到神的國度、神的聖城裡,在那裡他們不再有疾病,他們所有的罪都被赦免了,這件事情在未來必要成全。為此,願我們今天也都要「以敬畏耶和華為至寶」,這樣我們將來必能進入到神的國度、神的聖城裡,在那裡我們必不說:「我病了」,而且我們的罪孽都赦免了,感謝讚美主!阿們!
<以賽亞的禱告>
讀經「賽33: 2-6」「耶和華啊,求你施恩於我們,我們等候你。求你每早晨作我們的膀臂,遭難的時候為我們的拯救……你一生一世必得安穩,有豐盛的救恩並智慧和知識,你以敬畏耶和華為至寶。」在這段經文中,先知以賽亞在宣告了對亞述「禍哉」的信息之後,緊接著以賽亞懷著期盼向神祈求,因當時耶路撒冷仍受到亞述大軍的威脅,所以以賽亞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施恩於我們,我們等候你。求你每早晨作我們的膀臂,遭難的時候為我們的拯救。」當以賽亞發出這極有能力的禱告時,神就啟示他讓他看見,亞述的軍隊將驚恐逃散:「喧嚷的響聲一發,眾民奔逃;你一興起,列國四散。」亞述人原本所擄掠的一切都要被斂盡,就像螞蚱和蝗蟲啃光作物一樣:「你們所擄的必被斂盡,好像螞蚱吃盡禾稼;人要蹦在其上,好像蝗蟲一樣」。神讓以賽亞在禱告中領受到神將要怎麼在猶大的仇敵亞述面前成為他們的膀臂,怎麼樣地成為他們的拯救。因此以賽亞說:「耶和華被尊崇,因祂居在高處,祂以公平公義充滿錫安。」到那時,猶大「一生一世必得安穩,有豐盛的救恩並智慧和知識,你以敬畏耶和華為至寶。」因猶大迴轉歸向神,全心地敬畏耶和華為至寶,將神看為他們生命中的至寶。他們就真實經歷在神裡面滿有豐盛的救恩,還有屬天的智慧與知識。他們真知道他們能夠得著安穩和充滿能力,不是倚靠武力而是依靠神的膀臂。同樣今天我們只要一生以敬畏神為至寶,凡事敬畏神,我們也必承受這寶貴的應許,叫我們在任何環境中得安穩、蒙拯救,並且內心充滿神的智慧和聖經真理的知識,也必一生經歷神豐盛的救恩。為此,願我們都要將以賽亞的禱告成為我們的禱告,成為我們在遭難時的禱告。求主在我們遭遇患難時,作我們每天的膀臂與拯救,求神給我們一顆專心等候祂的心,並且要全心地敬畏神為至寶,將神看為我們生命中的至寶,這樣我們就能享受真正的穩妥與平安!阿們!
<誰能與神同住?>
讀經「賽33: 13-22」「你們遠方的人當聽我所行的;你們近處的人當承認我的大能。錫安中的罪人都懼怕,不敬虔的人被戰兢抓住:'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火同住呢?'……。」在這段經文中,先知以賽亞說到,當神顯出祂的大能懲罰亞述時,使「遠方的人」,即不虔的外邦人聽到神的大能,和「近處的人」,即錫安背道的猶太人也承認神的大能。但錫安的罪人必然懼怕戰兢,因知道耶和華神是烈火,知道自己的罪惡,所以他們問:「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火同住呢?」認識神認識自己的罪,聽到神話語的人,必定畏懼,必定要問「誰能與神同住?神的百姓若不除去罪惡污穢,就不能與神同住。因為對罪人而言,神是「吞滅的火」、「永火」。因此以賽亞回答他們說:「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的財利、擺手不受賄賂、塞耳不聽流血的話,閉眼不看邪惡事的。」先知在這裡列舉公義正直的標準,使這些罪人認識到,只有那些行在公義中,說話正直,憎惡惡事的人,可以與神同住。而與神同住的人:「他必居高處;他的保障是磐石的堅壘,他的糧必不缺乏,他的水必不斷絕。」這些都是與神同住者的福氣。接著以賽亞再次預言彌賽亞的國度:「你的眼必見王的榮美,必見遼闊之地。…在那裡,耶和華必顯威嚴與我們同在,…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祂必拯救我們。」因此神的子民都當除去罪惡污穢,求神鑒察審判我們,赦免我們的罪孽,得神的拯救,才可以與神的同住。而誰能與神同住?這也是一個普世性的問題,因先知說:「你們近處的人」,「你們遠方的人」,所以這個問題不僅給猶太人,也給普世的人。為此,願每一個聽見神作為的人,承認神的大能的人,都要問:「誰能與神同住?」因為神的忿怒,如同燃燒的公義烈火,頑梗的罪人將要落在神永遠的懲罰和烈火之中,那是永遠不能被撲滅的烈火,也是永遠不能燃盡的烈火!因此每一個人都要仰望神的拯救,接受神赦罪的恩典,真正脫離罪孽,進入神的國度,與神永遠同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