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作者:霞步思  於 2018-3-16 01:0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來12: 14-29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在希伯來書第十二章的這段經文中,作者首先對信徒提出一個要求,也是一個命令: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這裡作者將追求和睦與追求聖潔放在一起,就是表明在追求與人和睦時,不能放棄聖潔的標準,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可見聖潔是人見主面的首要條件。之後作者說: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失了神的恩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就如忽略這麼大的救恩,這樣生命的根基就: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又使眾人沾染污穢。這毒根是指有淫亂的,即婚姻以外的性行為。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這是以掃最大的悲劇,所以作者提醒信徒要謹慎免得從恩典中墜落。接著作者以我們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角聲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與我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作比較,說明在新約的信徒所蒙的恩典,所有的盼望,都比舊約更美。因此作者警告信徒: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今天我們若聽見所傳講警戒我們的話而不接受,就是棄絕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這樣的罪就無可逃避。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侍奉神。最後希伯來書的作者在結束這一篇章時說: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可是今天有許多教會的講台愛講神的恩典,神的慈愛,神的憐憫,神的赦罪,神的寬恕,卻很少講神的公義,神的聖潔,神的威嚴,神是烈火,神的咒詛,神的審判,神有一天要刑罰的大日。但願我們今天切勿因神無限的慈愛與寬容,而輕忽神的公義與威嚴,並要因我們的神是獨一的神,祂是烈火,我們就要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祂!阿們!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讀經「來12: 14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在這節經文中,主耶穌命令我們要追求聖潔,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主的話是非常嚴重的,因為這是關乎得救的問題,人若沒有聖潔,連主的面都見不到,怎麼能得救呢?因此我們要追求聖潔!這也告訴我們,聖潔的生活是要付代價去追求的。羅馬書3: 24告訴我們:「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可見神的恩典是白白的恩典,是不必付出代價的恩典。但當我們得著了神的恩典,得了神的生命后,就必須靠著神的恩典,不斷追求聖潔,敬畏神,遠離罪,這樣我們就能見主。而信徒能否追求聖潔,要看他是否真正認識追求聖潔的重要,若是認識就會主動追求聖潔的生活,按著聖經的教導潔凈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可是今天有許多信徒對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覺得事實好像不是如此,所以嗤之以鼻。因此這些人還活在愛世界中,愛看電影電視、愛聽的流行歌曲、愛玩的各種各類電腦、電子遊戲,並將污穢不潔的資訊當作消遣,肆無忌憚地看,完全不覺得是得罪神,這是何等可怕的事!因為人非聖潔就不能見主!既然聖潔這麼重要,我們就要追求聖潔。我們不能以為今天繼續活在罪中,將來可以見主,這是自欺!聖潔的主絕不會容許罪惡和污穢的人,到祂面前來見祂的面。今天信徒不追求聖潔,不但不能蒙神的喜悅,還要遭到神的管教和懲罰,如果管教和懲罰仍不能使你從罪中悔改,來追求聖潔,將來就要被棄絕了。因此神命令我們要追求聖潔,要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我們就要遵行!那麼今天你對追求聖潔有多重視? 你為聖潔付出過什麼代價?但願我們今天都要檢視一下自己,並記住: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我們就要在每天的生活中,竭力追求聖潔,因為主耶穌快要再來了,到時我們必蒙主悅納,見主的面,永遠與主同在!阿們!


<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讀經「來12: 18-29「……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在希伯來書第十二章的這段經文中,作者在講完了舊約跟新約完整的真理,以及那一位在舊約曾以自己的公義、威嚴顯示自己的神,祂是永不改變的神之後,就說: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這不但強調神是不容人輕慢的,同時也讓今日的信徒知道,我們所信的神是永不改變、永不動搖的神,在舊約的時候神是烈火,是忌邪的神,在新約的時候同樣神是烈火。只是舊約的以色列人所領受的恩典,不如新約的基督徒所領受的恩典更大。但領受的恩典越大,責任就越大,要求就越高。從離棄道理所面對的審判和後果來看,審判更嚴厲,後果更嚴重,因此作者說: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創世記19: 24說: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這就是對神是烈火很清楚,很可怕的一個記載。神借著所多瑪、蛾摩拉告訴世人,祂的威嚴是很可怕的,人就要敬畏祂。最後在世界的末日,當主耶穌再來時,彼得前書4: 17說: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那麼主怎樣施行祂的審判呢?就是用烈火。哥林多前書3: 13-15: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里經過的一樣。今天我們的事奉,如果不討主的喜悅,不尊主為大就像草木禾稽,雖然事奉多、大,但神卻要燒掉,這是何等的可悲、可惜!之後神就要用地獄的火來審判,刑罰那些抵擋祂的人直到永永遠遠,這是我們都已知道的事情。啟示錄21: 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這些人要永永遠遠被扔在地獄硫磺火湖中,永永遠遠與神隔絕,永永遠遠在神的烈火中受刑罰。那麼今天我們是否存著敬畏神心領受神乃是烈火這一道理?我們是否以敬畏神的心,真正認識我們的神的本性 :祂乃是烈火?但願我們都能認識:我們的神乃是烈火,神是威嚴的,是可畏的,並要敬畏神,遵行祂的旨意,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侍奉祂,直到見主面的日子!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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