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2: 1-21」「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在加拉太書第二章中,使徒保羅繼續為福音真理辯護,在真理上絕不妥協。保羅首先說:「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在這裡保羅表明他是被其他的使徒們所認可和接納的。而巴拿巴是猶太信徒,提多則是外邦人蒙恩的信徒,是保羅在外邦工作成效的一個活見證。保羅提到沒有勉強提多受割禮,因有假弟兄窺探他們在基督里的自由,要叫他們成為律法的奴隸。接著保羅說:「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因保羅看見彼得因怕從雅各那裡來的人,就退去不與未受割禮的外邦信徒吃飯,其餘的猶太人和巴拿巴也隨伙裝假。於是保羅便義正詞嚴地指摘他們所行的「與福音的真理不合」。然後保羅在眾人面前責備彼得,並寫下了全備福音的真理,見證了他向律法死,才能向神活的經歷,又宣稱:「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最後他說:「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借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而猶太主義者想靠行律法稱義,表明他們認為神借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還不夠,等於「廢掉神的恩」,基督在十字架上也是「徒然死了」。但保羅說他「不廢掉神的恩」,他斷不靠行律法稱義,而是靠十字架的救恩。但願我們今天也都要清楚的認識,惟獨「因信基督稱義」,十字架是我們惟一得救的途徑!阿們!
<保羅當面責備彼得>
讀經「加2: 11-19」「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因磯法,也就是彼得,有可責之處就當面抵擋他。那彼得有什麼可責之處?就是
當彼得在安提阿教會和外邦人一起吃飯的時候,有高舉割禮的人從耶路撒冷來, 彼得害怕他們見到他與外邦人吃飯,認定他不守律法,於是就裝假,而其餘的猶太人,甚至連巴拿巴也隨伙裝假。因彼得的行為影響了因信稱義的真理,而且還成為其他人的絆腳石。因此保羅當眾責備彼得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這是保羅責備彼得的理由和依據,因為彼得屈服在奉割禮之人的壓力下,做出了違背真理的事情。保羅又進一步指出:「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這是一個最有力的宣告:因信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的真理。而彼得的行為等於是在勸教信徒,該同時靠著福音與律法來稱義。這點保羅完全無法容忍,因此他當面責備彼得。從表面看似乎讓彼得下不來台,其實卻是幫他改正錯誤,免受神對他「絆倒人」的審判,可見保羅這是出於對彼得的愛和對真理的堅守。但願我們今天不但自己在真理面前要站立得穩,還要效法保羅面對真理絕不徇情面,不與人妥協,要為真理爭辯!阿們!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讀經「加2: 19-21」「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講到他信主后所活出的生命,他說:「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這個「向律法死…向神活」,說明保羅是靠著基督的十字架而死,也是靠著基督的十字架而活。所以他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 「已經」表明他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一個已過的事實。當保羅認同基督的十字架,他就經歷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經驗。死的是活在罪中的舊生命,活的是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所以他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是指我們信主后,裡面是基督做我們的生命,而不是靠努力遵行律法。「因信神的兒子而活」,就是相信神的兒子在我們裡面活著。這個相信是因為「祂是愛我,為我舍己」。最後保羅宣稱:「我不廢掉神的恩…」。這是保羅對神的恩典充滿感激之情的表達,也是對猶太律法主義者嚴正的表態。說明因信稱義,既是神的恩典,豈可隨便廢掉?而猶太律法主義他們是廢掉了神的恩典,他們認為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作的事還不夠。如果是像他們所想的那樣,那基督豈不是徒然死了嗎?可是今天也有不少信徒,不是單信靠基督十字架的救恩,也想借好行為得救,這就是廢掉了神的恩典!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知道,「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也要明白我們是因信基督而稱義,完全是神的恩典!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