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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有絕對的主權>

作者:霞步思  於 2017-7-22 00:3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羅9: 19-33」「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在羅馬書第九章的這段經文中,因使徒保羅上面堅稱神有權按衪的心意而行,就有人認為既是如此,「祂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祂的旨意呢?」  保羅就連續提出三個問題來反問:「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就是要這些人知道,受造物不能對造物主的作為發出抗議。他又用窯匠和泥的比喻,來說明神的主權無誤。所以「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豫備遭毀滅的器皿…。」這是指出,忍耐、寬容或彰顯榮耀,都在乎神的旨意,人不能質詢祂為何如此行。因此神就有權柄,揀選那些本來不屬祂的人作祂的子民,這在何西亞書里早就有這樣的宣告。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神有權柄廢棄以色列人,因為他們作惡。若不是神的慈愛,他們就早已滅絕。最後保羅論到人的責任說:「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這裡說到,外邦人是因信耶穌基督得稱為義,蒙恩得救。而以色列人是追求律法的義,反而不得稱義。因他們不是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因而背棄了信仰,離棄基督,所以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這絆腳石就是主耶穌基督,對信靠祂的人,祂就像磐石般穩固,所以「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為此,深願我們都是信靠主的人,這樣我們就能活在「不至於羞愧」中!阿們!

<神有絕對的主權>
讀經「羅9: 19-24」「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針對之前神懲罰剛硬的法老,就有人提出抗議,既然神有絕對的權柄,「祂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祂的旨意呢?」意指人心的剛硬既是由神促成的,人既不能在神的旨意之外作任何事,神就不應來責問人的錯失,人也不該對自己的過錯負責。在此保羅仍用神有絕對的主權來反問:「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這裡保羅責問這些人,受造之物怎敢質疑創造者的作為是否正確公平?他又用窯匠和泥的比喻,來說明神有絕對的主權!並再次以窯匠作成的兩個器皿說:「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裡「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就是因神的「多多忍耐寬容」被神「剛硬」的。而得榮耀的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人,不但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說明神有絕對的權柄,從任何種族的人中召出祂的百姓來。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認識神對受造之物具有絕對的主權,任何受造之物對此都沒有抗議的餘地。而且神是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神,我們就不能跟神講道理、爭是非,因為神的旨意是一切是非的準則,神的主權是一切問題的答案!阿們!

<人當負的責任>
讀經「羅9: 30-33」「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當保羅講了神有絕對主權后,在此他就說,人的得救與滅亡,在人方面有他當負的責任。所以他說:「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這裡指出,外邦人雖沒有追求義,但當他們知道只要信耶穌就可以稱義時,他們就肯信,因此就得著了義,得以成為神的兒女。而以色列人得不著神的義,因為他們想靠行為,輕看信,故此就跌倒。這本來是為要教導以色列人明白救恩的律法,由於他們誤用,結果反而成了他們的絆腳石。因為他們不憑信心求,只憑行為求,就跌「在那絆腳石上」。最後保羅又引用先知以賽亞的預言說:「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可見耶穌基督救恩的完整、堅固、永久,因信稱義的道,舊約早有啟示。因此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不憑信心,只憑行為,想立自己的義,反得失去救恩是自己當負的責任。而且神在審判之前給了罪人,充分的憐憫和悔改的機會,人若最終遭毀滅是自己的責任。因此這段聖經對任何人來說j都是一個很重要的提醒。為此,願每個人今天都要知道自己當負的責任,並要認識神對待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原則與方法就是:人必須信耶穌,才能得到救恩!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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