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7: 1-6」「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在羅馬書第七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律法與信徒的關係。而第六章的重點是講成聖,就是與基督聯合,向罪死,向神活,不再做罪的奴僕,要做義的奴僕。第七章的重點則是講到脫離律法,也就是說,成聖是向律法死。因此保羅就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可見律法的原則只在人有生之時才有約束力,律法在死人身上是沒有管制力,所以一個死了的人就脫離了律法。接著保羅就用妻子在丈夫死後,就不再被「屬丈夫的律法」所捆綁的例子,教導曾在律法之下成長的基督徒,特別是猶太人。保羅說若丈夫沒有死,妻子若歸於別人,就是淫婦。若丈夫死了,她再婚歸入其他人,就不是淫婦。而我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當主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時,我們的舊人也和祂同釘、同死,所以我們向著律法已經死了,就得以脫離律法的捆綁。因律法不能管死了的人,死了的人就脫離了律法的管束。然而這死並不是目的,「歸於別人」才是目的。因此信徒一面是向律法死,一面是歸於那從死里復活的耶穌基督。而我們歸於基督的目的,就是要結出生命的果子,叫父神因此得榮耀。並且「叫我們服侍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心靈」或作「聖靈」),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以重生的新生命,心甘情願的服侍神!阿們!
<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
讀經「羅7: 1-4」「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么?……。」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保羅首先說到一個原則:「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即律法只對活著的人有約束。接著保羅就用一個婚姻的例子,來說明這個原則。 「女人有了丈夫」,即有婚姻的關係。在「丈夫還活著」時,她就處在被律法的約束中。「丈夫若死了,」妻子就「被從丈夫的律法中釋放出來」。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然後保羅就以「這樣說來」,引出一個推論:「你們借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在羅馬書六章保羅已說過:「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現在他要強調另一個「死」:「在律法上死」。而罪和律法之間的關係是,罪借著律法在我們身上顯出它的能力,因「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林前15:56)。所以我們若仍「活在罪中」,律法定罪的權勢就會不斷顯明在我們身上。我們若仍「在律法之下」,罪就會繼續在我們的生命中「作主」。因此當我們不再活在「律法之下」時,罪在我們身上的權勢也才會被徹底瓦解。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在講完向罪死之後,立即開始講「向律法死」。但願我們都要明白罪和律法之間的關係,並要知道「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這個原則,以及我們借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阿們!
<借著基督的身體向律法死>
讀經「羅7: 4-6」「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借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在保羅說了「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即當人死去,律法在他身上就沒有權勢。在此保羅就得出結論﹕「這樣說來,你們借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這裡講到十字架與基督徒成聖的關係。這裡的身體,就是主將自己的身體獻上死了。借著基督的死,我們因信也歸入了基督的死。我們既然已經死了,那隻管活人的律法對我們來說就沒有權勢了。所以十字架奠定了我們「在律法上死」的基礎。因著十字架的死亡,結束了我們與律法的舊關係,建立了與基督的新關係。因此「叫你們歸於別人」,是神使我們「在律法上死」的目的。「就是歸於那從死里復活的」基督 ,我們不再與律法聯合,我們現在是與復活的基督聯合。這位「從死里復活的」基督是我們新的主人,我們就有主的生命,就不再被律法的規條控訴,定罪。而「叫我們結果子給神。」人若仍在律法下,不但不能結出義果,反而結出死亡果子。因律法而生的惡欲,使人不斷犯罪,結果使人死。「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脫離律法不是破壞和廢除律法,而是在恩典中守「基督的律法」。那「基督的律法」要怎麼守呢?簡單的說,就是照主所說的去行,去遵守。為此,願我們在借著基督的身體向律法死後,就要遵守主給我們的命令!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