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6: 1-14」「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斷乎不可!……。」在羅馬書第六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保羅因之前說了:「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的話,而被人誤解,他就來澄清:「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為什麼不可? 因為「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如果信徒仍在罪中繼續犯罪,好叫主的恩典顯多,這種作法是與受洗歸主的本意完全抵觸的。因此保羅接著就說到受洗的屬靈意義:受洗是歸入基督的死,死了,埋葬了,過去犯罪的身體已滅絕,就與主同活,「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里,卻當看自己是活的。」保羅再次強調說:「…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里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裡清楚的告訴我們,從死里復活的人是屬神的,就該將身體獻給神,這樣我們就不在律法的定罪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在律法之下,是人用自己的力量來拒絕罪惡,所以就不能脫離罪的轄制,而不犯罪。但在恩典之下,就是神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能力,使我們能脫離罪的轄制,而不犯罪。今天我們基督徒實在是非常的蒙恩,因我們已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為此,願我們都要感謝主,罪必不能作我們的主,因為我們是在神的恩典之下!阿們!
<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讀經「羅6:1-2」「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對那些蔑視神恩典人的,嚴厲地責問:「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這裡「在罪中」是指活在罪里。 「叫恩典顯多嗎?」這意思是,人可以犯更多的罪,而得到更多的赦免,來顯明神更多的恩典,這是在濫用神的恩典。因此保羅斬釘截鐵地說:「斷乎不可!」接著他用死與活的對比來說明:「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這「死了」表示這是已過的事實,這就是說,人在相信主耶穌的時候就已經發生了。這樣「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斷然不可、也不能夠仍在罪中活著,因為人既是死了,罪對他就不再有吸引力了,並且在他身上也不能再產生任何反應了。基督徒就是在罪上死了的人,若不是已經向罪死了的人,就不是基督徒。因此一個基督徒蒙恩得救后,就不可再活在罪中,救恩是把我們從罪和死中救出來,不再受罪和死的捆綁。而神的恩典除了赦罪的恩典之外,還有戰勝罪的恩典。所以我們靠著耶穌基督,就已經不在罪惡的權勢之下,已經擺脫了罪的轄制和捆綁,已經不再是罪的奴隸。為此,願我們今天不可濫用神的恩,繼續活在罪中,因為我們是在罪上死了的人,就不能仍在罪中活著,我們已靠著神的恩典脫離了罪的捆綁,就要活出聖潔的生命!阿們!
<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
讀經「羅6: 3-6」「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使徒保羅進一步對生活在恩典中的基督徒,提出一個很嚴肅的問題:「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這「豈不知」言下之意就是,每個基督徒都當知道。而「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這是更具體的表達「在罪上死了的人」。所以保羅在此提醒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已死的肉體怎可繼續活在罪中呢?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活在過去那種被罪轄制的生活里呢?「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這裡指出,受洗是指信徒與基督在受死、埋葬、復活三方面的聯合。受洗的信徒,既與耶穌同復活,就自然地有復活的生命。基督徒有了復活的生命就不再犯罪,徹底除去罪。在新的生命里,我們不再有犯罪的想法或慾望。因此基督徒脫離罪的轄制,不是借著拚命掙扎,也不是借著與罪爭戰奮鬥,而是借著「死」。所以當一個罪人悔改歸主的時候,這罪人的舊生命也就與基督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了。為此,願我們都要知道,我們受洗歸入基督耶穌是歸入祂的死,「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