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神的忿怒>

作者:霞步思  於 2017-6-17 22: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系列|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羅1: 18-32」「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在這段經文中記載了,人需要神的福音的原因,是因人犯罪觸犯了神,「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而不虔的人,是知道神卻不敬畏神,知道神的存在,卻去拜偶像,不把神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這樣的人對人也是不義。」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而保羅清楚地看見人的無知與虛妄,除了使自己虧損之外,並不能破壞神的救贖計劃,所以他說:「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接著保羅說: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這裡所指責的就是變態的同性戀,這樣的人在身體和靈魂上都要付上代價!最後保羅說:「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今天我們所處的也是一個不虔不義的時代,對神的忿怒與審判並不以為意,只一味地放縱情慾,享受罪中之樂。即便是基督徒,因為真理傳講的片面和這世界強大的誘惑,也常常混同世人,但神的忿怒與審判並不因此而消失。為此,願我們都要警醒、敬畏神、脫離罪惡,從而逃避神的忿怒!阿們!

<神的忿怒>
 讀經「羅1: 18-23」「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保羅在《羅馬書》一開始向人介紹神時,就說到「神的忿怒」。他沒有像許多人那樣,傳福音的時候先講神的愛、神的憐憫、神的赦免等,保羅先講「神的忿怒」。因為保羅所認識的這位神,不僅是一位慈愛的神,同時也是一位公義的神,不僅是一位滿有憐憫的神,同時也是一位極其嚴厲的神,不僅是一位赦免人罪的神,更是一位審判全地的神:「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這說明全天下的罪人,無一不在神的忿怒之下。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自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可見人是「知道」神的,但他們卻不把神當作神來榮耀,也不感謝祂。更嚴重的是,人還製造各樣「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的偶像,然後再跪拜它們。而神是人的創造主,人卻不敬拜祂,不把神當作神來榮耀祂。這就像一個家庭里的孩子不把父母當作父母。因此神判定這一切不虔不義的人,都要下地獄,受永遠的刑罰,與神永遠隔絕!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認識神的忿怒,並要把心歸向神,真心把神當作是獨一的真神來敬拜祂、尊崇祂,並要明白神慈愛的心意,遠離一切的罪惡,這樣我們就與神永不隔絕!阿們!

<神的任憑>
讀經「羅1: 24-32」「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神對人犯罪所顯明的忿怒,就是神的任憑。因此聖經在這裡連續三次說到神的任憑。由於人知道神卻拜偶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罪人也許會高興神任憑他們,而不是降災禍給他們,但你要知道,神的任憑其實就是使你身處險境,而你也正向著死亡加速飛奔!因此當神任憑你的時候,你就有禍了!在這裡保羅以同性戀,既包括女人的逆性,也包括男人行可羞恥的事作為例證,闡明神任憑人類行污穢與邪盪之事。聖經稱這是一種妄為,是人全身心地對神創造的反叛!律法書中說:「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可有人辯解說同性戀只是一種病,還有人說,是合法的另一種生活方式。但神的判斷是,同性戀是一種罪!因此今天所有的罪人,如果你以為你犯罪,神不阻止。神禁止的事,你要去作,神所厭惡反對的事,你硬著頸項偏要去行,甚至心裡剛硬不肯悔改,最後神就任憑你去走沉淪、毀滅的道路,這就是神的任憑對人犯罪所作出的懲罰!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認識神的公義,要悔改歸於神,這樣就不會落在神的任憑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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