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25: 1-27」「非斯都到了任,過了三天,就從凱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向他控告保羅……。」在使徒行傳第二十五中記載了,保羅在監里二年後,新巡撫非斯都上任,他一上任就去耶路撒冷。而那些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立刻在他面前控告保羅,又想叫他把保羅提到耶路撒冷,目的是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已經兩年了,這些人還是這樣咬牙切齒地想盡方法除掉保羅。但非斯都說:「保羅押在凱撒利亞,我自己快要往那裡去。」又說:「你們中間有權勢的人與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麼不是,就可以告他。」這些控告保羅的人就一路跟著非斯都來,第二天非斯都就把保羅提來,「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著,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 都是不能證實的。」保羅就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凱撒,我都沒有干犯。」這時非斯為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保羅說:「我站在凱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之後非斯都對亞基帕王說保羅是「…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而王卻對非斯都說:「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他們很快地就安排第二天開庭,保羅再次在庭上申訴。從這裡我們看到,保羅雖然被關了兩年,但他對神的忠心,對神的信心有增無減。但願我們今天都要效法保羅,無論在任何環境中,要堅定的信靠神,對神忠心!阿們!
<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
讀經「徒25: 1-8」「……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凱撒,我都沒有干犯。'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因巡撫腓力斯為了討猶太人的喜歡,把留保羅在監里二年。二年後新巡撫非斯都上任,就先去耶路撒冷,當那些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與非斯都來到凱撒利亞后,第二天非斯都就坐堂,吩咐人將保羅提上來。猶太的宗教領袖就控告保羅很多重大的事情。而保羅他面對這些控告,一點也不害怕,因他知道這些重大的事是不能證實的。因此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凱撒,我都沒有干犯。」在這裡保羅清楚的說,他沒有干犯猶太人的律法,也沒有叫猶太人不要行割禮和不再守律法,也沒有像猶太人所說的,帶外邦人進聖殿,污穢聖殿,他更沒有干犯凱撒,沒有干犯羅馬的政權。可是非斯都聽了后,為「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卻要求保羅到耶路撒冷去受審。非斯都知道這些猶太領袖想殺保羅,他卻要求保羅到耶路撒冷去受審。由此可見,這前後兩任巡撫在處理保羅的案件時,都存心「討猶太人的喜歡」。同樣今天世人行事為人的原則也是要「討人的喜歡」。但我們信主的人,行事為人就要討神的喜歡!為此,願我們決不可說一句神所不喜悅的話,不可作一件神所不喜悅的事,在大事上是這樣,在小事上也是這樣!阿們!
<保羅要上告於凱撒>
讀經「徒25: 10-12」「保羅說:'我站在凱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什麼不義的事,……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凱撒。」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因保羅知道猶太人的陰謀要殺害他。又因非斯都巡撫剛上任,他不想得罪那些猶太人的宗教領袖,而且寧願討好猶太人慾犧牲保羅。因此保羅深知他不會被釋放,他就使用羅馬公民的權利「上告於凱撒」。「凱撒」是羅馬皇帝的稱號,巡撫乃是皇帝的代表,獲皇帝授權審理司法案件,根據羅馬法律審案。而羅馬公民享有公平受審的權利,所以若有人認為在省級法庭得不到公正的審斷,就可上訴到皇帝面前,受皇帝親審。只有那些在現場被捉拿的殺人犯、海盜或土匪,才失去上訴凱撒的權利。而保羅沒有向猶太人行過什麼不義的事,也沒有犯社會性的罪惡,自然乎合資格,可上告於凱撒。這就給保羅開了去羅馬傳道的門,得以實現他的心愿。更重要的是成就主給保羅的應許。也就是說,這是主借著保羅上告於該撒,引導他去羅馬,而且神讓保羅帶著鎖鏈去羅馬,可見萬事都在神的手中。同樣今天在我們生命中的每一件事,也都在神的掌握中。我們生命中的每個處境和難處,我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神都知道,並且全然掌管。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像保羅那樣,要信靠神,順服神,並且要清楚的知道,我們的未來都在神的美好計劃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