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24: 1-27」「過了五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長老和一個辯士帖土羅下來,向巡撫控告保羅……。」在使徒行傳第二十四章中記載了,保羅在神的保護下被護送到該撒利亞,然而猶太人並不罷休。大祭司亞拿尼亞等人五天後趕到該撒利亞,並帶了辯士帖士羅來,向巡撫控告保羅。辯士先奉承腓力斯大人,接著控告保羅說他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又是拿撒勒教黨里的一個頭目。保羅就在腓力斯面前為自己分訴,對這些所控告的罪名,要求他們提出證據來。保羅又說:「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可見保羅為自己分訴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的復活。而「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可他不但不站出來說,保羅沒有罪,還「指望保羅送他銀錢。」因他聽保羅說他從外邦教會帶了捐款到耶路撒冷,就起了貪心。所以當「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 。說明他良心有愧。 最後「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里。」而且一留就是兩年,這既是不合法也不公義!但保羅不為自己申辯,腓力斯雖已向他明示或暗示,只要你送我錢,我就會對你有不同的對待。但保羅卻不用人的手去解決他的難處,而是對神絕對地信而順服。這個態度真是值得我們佩服,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為此,願我們今天無論遇到怎樣的難處,都不要用人的方法去解決,而是要像保羅那樣,將難處交在神的手中,並對神絕對地信而順服!阿們!
<帖土羅控告保羅>
讀經「徒24: 1-6」「過了五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長老和一個辯士帖土羅下來,向巡撫控告保羅……。」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辯士帖土羅在巡撫腓力斯面前,講了厭惡的諂媚話后,就控告保羅,他首先說:「我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可見保羅忠心為主傳福音,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以致在猶太人眼中如同瘟疫一般。這也是講到保羅屬靈的影響力,他已把神的福音、耶穌基督傳揚開來。接著帖土羅控告保羅「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而民眾暴亂會威脅保羅帝國的安全,是觸犯羅馬法律的,因此這是一項足判死刑的罪狀。之後帖土羅控告保羅「是拿撒勒教黨里的一個頭目。」這是把保羅聯繫到彌賽亞運動上,羅馬人知道偽彌賽亞,會帶來破壞力和反叛,所以羅馬對這樣的罪狀不能不理會。最後帖土羅控告保羅「連聖殿他也想要污穢」。這裡的「污穢」有「褻瀆」、「冒犯」的意思。當時羅馬政府為了安撫猶太人,容許他們對聖殿有自主權,若有人帶外邦人擅闖聖殿內院、玷污聖殿,特准他們按猶太律法處死。可見猶太人一心想殺死保羅,這也正表明保羅的福音工作,給猶太人帶來很大的威脅。今天我們從保羅被控告的罪名看到,保羅真是基督忠心的僕人,對宣揚福音是多麼的迫切。那麼我們是基督忠心的僕人嗎?我們的生命有如同瘟疫般的傳染力嗎?但願我們都能像保羅那樣,有真實生命的影響力,讓主的名極具傳染力的被傳揚開來!阿們!
<保羅為自己分訴>
讀經「徒24: 10-21」「巡撫點頭叫保羅說話。他就說:「我知道你在這國里斷事多年,所以我樂意為自己分訴……。」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當帖土羅控告保羅后,保羅就為自己分訴,而且在腓力斯面前講得不卑不亢,他首先說:「我知道你在這國里斷事多年。」意思是,既然腓力斯懂得這道,對此案的判斷應沒有困難。所以保羅就逐一反駁帖土羅的控告,他沒有聳動猶太人生亂,因他這次來耶路撒冷,只是很短的時間:「不過有十二天。」在這樣短的時間裡,怎麼可能鼓動生亂,這是很容易查明的。而他這次到耶路撒冷是「帶著賙濟本國的捐項和供獻的物上去,」這是有利於社會安定的事。再說誣陷保羅污穢聖殿,是幾個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而他們居然沒有到場。按照羅馬的法律,如果原告沒有出庭,則控告自動撤銷,被告便可無罪釋放。然而在保羅分訴中,也把福音穿插其中,他說:「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侍奉我祖宗的神…。」可見這些猶太人把這麼大的救恩,講成是「異端的道。」在這裡保羅不光是講到救恩的真理,更是在講這位復活的耶穌。今天我們也可能會面對敵對者的誣陷和控告。但願我們那時也要像保羅那樣,利用分訴的權利,充分地擺事實、講道理,這樣不僅使誣陷和控告的人啞口無言,並且也能為福音作見證。主耶穌也應許我們說:「…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