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赦免其過的人有福了>
讀經「詩32: 1-5」「(大衛的訓誨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從這段詩篇中我們看到,大衛首先告訴我們什麼樣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可見大衛在這裡說的有福的人,並非沒有犯過罪的人,而是一個認罪悔改,蒙神赦罪的人,就是:罪過得蒙赦免,罪惡得到遮蓋的人,是有福的。而「心裡沒有詭詐」,就是一個誠實面對自己,面對神的人,且心存感恩的心去接受神的赦罪之恩,這樣的人就有福了。人犯罪可得赦免,這是神的恩典,是神慈愛的彰顯。所以一個罪得赦免,神不算為有罪的人,就是一個真正有福的人。然而大衛知道,當他隱瞞自己的罪,「閉口不認罪」的時候,他的生活在表面上平安無事,但他無法擺脫神在身體和情感上懲罰。神的刑罰在他身上,異常沉重,使他的精力完全消失。因此今天我們不要試著隱藏我們的罪,因為神都知道。我們就要像大衛那樣,十分徹底的,赤露敞開的,逐一陳明自己所犯的罪,不隱瞞我的惡,神就要赦免我們的罪惡。約翰壹書1: 9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向神承認自己的罪,並且要悔改,離棄罪惡,神「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這樣我們就是一個真正有福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