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32: 1-11」「(大衛的訓誨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篇三十二篇是大衛的訓誨詩,訓悔詩就是教訓指導的詩。本詩列入七篇大衛的「悔罪詩」中,而這首「悔罪詩」可能是詩篇第五十一篇的續集。在詩篇第五十一篇里,大衛承認他與拔示巴所犯的罪。而大衛在犯了罪后,有一年的時間不肯承認他的罪,他選擇「閉口不認罪」。神就差遣先知拿單指出他對拔示巴和烏利亞所犯的罪,並予以嚴厲責備,之後他才不再隱瞞自己罪,向神求憐憫和赦免。所以這也是一首感恩的詩,大衛因獲神赦罪,心被恩感而寫了這首詩。在詩中大衛首先說到什麼樣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人是有福的。接著大衛詳述向神悔改認罪前後的經歷。大衛因所犯的罪,內心非常痛苦不安,生命的枯萎如骨頭枯乾、精液耗盡,並且神的手像壓在他的心頭,使他難以釋懷。直到他深切的痛悔,逐一向神陳明自己所犯的罪后,才得到神赦罪的平安,他也嘗到了赦罪之福。其後他教訓指導別人要尋找神禱告祂,接受祂的赦免。奧古斯丁最愛這篇詩,他晚年臨終時將這首詩貼在牆上,天天禱告認罪。他說:「認罪是一件快樂的事情,因能找到神。」而大衛的這首詩前面講到認罪的喜樂,後面講到不犯罪的喜樂。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到神面前來認罪,並領受祂的赦罪之恩,還要靠著主的大能離棄罪惡,這樣我們就能靠神歡喜快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