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路10: 21-42>

作者:霞步思  於 2016-10-9 06: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聖經分享|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關鍵詞:耶路撒冷, 主耶穌, 加利利, 永生, 法律

「路10: 21-42」「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在這段經文中記載了,當加利利三個城的人終不悔改,主差遣的七十個門徒很喜樂的回來,這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因主看到父的心意,將奧秘的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是那些謙卑單純的人就顯出來。接著有一個律法師來試探耶穌,問有關永生的問題。耶穌知道他的動機就反問他,法律書上說的是什麼?你怎樣了解的?他就將摩西法律的精華用兩句話回答清楚了。因此耶穌就告訴他,他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而人是沒有能力靠自己去行的。但律法師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於是主就說了個比喻:「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講完比喻,耶穌問他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就說:「你去照樣行吧!」之後主耶穌來到馬大、馬利亞的家中。馬大忙於招待,而馬利亞卻坐在主的腳前聽主講道。馬大因事多心裡忙亂,就到主面前埋怨馬利亞,主卻告訴她:「…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這意味著我們每個人都可得到上好的福分,但我們必須要自己選擇。今天主已住在我們每一個信徒裡面,因此我們就要常常安靜在主面前,親近祂。為此,願我們今天都像馬利亞那樣,選擇上好的福分,真正渴慕耶穌,聆聽主的真道!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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