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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再次預言受難和復活>

作者:霞步思  於 2016-9-23 18:3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主再次預言受難和復活>
讀經「路9: 43-45」「……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要把這些話存在耳中,因為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不明白這話,意思乃是隱藏的,叫他們不能明白,他們也不敢問這話的意思。」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主耶穌再次預言祂要受難:「將要被交在人手裡。」這裡的「人」就是代表那些要殺害耶穌的人。在這之前主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主耶穌為什麼要一再地告訴門徒,祂將要受難和復活呢?因為主預先將這些事告訴門徒,為要在事情成就的時候,使他們不至跌倒。再有就是,主耶穌要門徒知道,衪上十字架,不是出於無奈,乃是因衪甘心樂意要成就父神的旨意,作成救贖的大功。而當時的門徒不明白耶穌為何被殺,也不明白主復活是什麼意思。因他們很難想像一個充滿榮耀的神,會被交在人手裡。所以福音的奧秘對他們是隱藏的,叫他們不明白,他們也不敢問。那主耶穌為什麼要受苦被害呢?因為:「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耶和華以衪為贖罪祭。」(賽53: 5-10)羅馬書五章6-8節說:「…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明白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更要知道「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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