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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燈的比喻>

作者:霞步思  於 2016-9-15 17:3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點燈的比喻>
讀經「路8: 16-18」「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燈台上,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主耶穌在講了撒種的比喻后,接著又講了點燈的比喻,可見這兩個比喻有直接的關係。因此點燈的比喻就是教導人聽了道后,不能將所聽的道隱藏在心中:「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而是要將聽到的道「放在燈台上,」這樣就能「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光是代表基督徒的好行為,主耶穌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因此我們從主所領受的道,就是生命的光,不可「掩藏」和「隱瞞」,若我們掩藏真光,這樣的罪將來在神面前是無法隱瞞的。最後主說:「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意思是,凡肯付代價去追求主的人,主會使他們得著更多。若人無心追求主,只想隨便聽聽,就連他僅有的道種,主會任憑飛鳥把它們奪去!這個原則可以應用在一切屬靈的事上。就如你越渴慕主的道讀《聖經》,聖靈就會將更多的真理向你開啟,讓你有更多的看見。你若不讀《聖經》,你裡面就會枯乾。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渴慕主的道,要分享神的道,為主發光,這樣我們的生命之燈就被點亮了,且像放在燈台上,讓人看見主的真光!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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