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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7: 36-50>

作者:霞步思  於 2016-9-13 05:4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路7: 36-50」「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在這段經文中記載了,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接受了。而當耶穌在法利賽人家中坐席的時候,有一個沒有請自來的有罪的女人,拿著盛香膏的玉瓶來到耶穌的腳前哭泣,她又用眼淚打濕了耶穌的腳,又用頭髮來擦,然後又用香膏來抹耶穌的腳。法利賽人看到了,對她的到來和她的行為感到非常的不滿,因她是個罪人,甚至懷疑耶穌連先知也不是。主耶穌為引導罪人悔改,就講了債主的比喻。在比喻中欠「五十兩銀子」與「五兩銀子」最本質的區別,不是各人在世上實際犯罪的多少,而是認罪的深度和渴望恩免的迫切性。接著耶穌就指出西門對祂怠慢的態度,以及那有罪的女人對祂的愛和奉獻。由此可見,耶穌看重的是人真心悔改的誠意,和出於信心的行為。所以最後主耶穌就對這位有罪的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並賜給她平安回天家的確據。然而西門也是個罪人,只是他的罪隱藏在心靈的深處:自以為義、虛偽…,若不悔改就必滅亡。因此真正愛主和感恩,並不是請耶穌吃飯,而是要到主面前來徹底的認罪,真心的悔改,然後將身心靈歸到主的名下,獻上發自內心的感恩,和對主的愛。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像那有罪的女人一樣,因信罪得赦免,經歷主赦罪的恩典,經歷赦罪的平安!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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