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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論斷人>

作者:霞步思  於 2016-9-7 15:2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不要論斷人>
讀經「路6: 37-42」「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主耶穌告誡我們: 「不要論斷人",目的就是為了「不被論斷」。「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所以你若不喜歡別人論斷你,那你就不要論斷別人。你不想被定罪,你就不要定人的罪。主又責問說:「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主用這個比喻就是要叫我們知道:凡喜歡論斷人的,就說明自己的問題比別人大,因為「梁木」比「刺」要大得多,而這樣的論斷就是假冒偽善。就如你欺騙別人,你就不可去論斷別人欺騙的行為。所以看不見自己身上有缺失的人,就沒有資格去論斷別人身上的缺失。同樣羅馬書2:1-3也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那麼愛心責備跟論斷定罪有什麼區別?以弗所書5: 11說:「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還有提摩太前書5: 20說:「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可見這樣的責備是符合聖經真理,不是論斷定罪。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明白這一區別,這樣我們才能做到不論斷人,我們必從神那裡得福,也必成為別人的祝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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